兵杀人更能摧毁一个民族。
雷动深明此理。
军屯在幽云南部很快轰轰烈烈开展起来,但是,紧赶在三四月播栽下去的稻麦,最早也得到七八月才能收割,对大军口粮来说,远水解不了近渴。
为此北伐大营又实行“盐引换粮”之法,即用低于官榷(què)价格的盐引吸引商人运粮,换取盐引后可以到清州、沧州、滨州等沿海盐场提盐,转卖后赚取差价。
“盐引换粮”之法并非雷动首创,事实上北宋边军就是采用此法解决部分军粮的运输。
这个办法的好处是能替朝廷节省运军粮到边关的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官方运粮产生的人为和非人为的损耗。当然,相对应的,商人则会因此花费大量的时间和Jing力,所以“盐引换粮”必须给出足够利益才能吸引商人运粮。
当时商人运粮换取盐引后,兑换的官盐其实并不够补偿他们运送粮秣的费用,但这些官盐只是个幌子,可以用来名正言顺地处置私盐——商人从西夏青白盐池贩回的私盐,比宋朝官盐便宜得多——拥有一斤盐的量,往往能卖出十斤去,其中九斤都是私盐,利润约有三五成,这才是商人“以盐换粮”的获利大头。
但北宋朝廷对jian商私贩青白盐查禁甚严——顾忌党项人获盐利过多而强大国力——使jian商手中的西夏私盐量萎缩,往边军运粮的积
极性自然下挫;而朝廷也不肯降低盐引换粮的比价来提高商人运粮的积极性,是以“以盐换粮”的政令时废时行,并未成为长策。
说到底,还是盐的产量没上去,让朝廷不愿意在“盐引换粮”上让利太多,毕竟,榷盐是除农税外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
宋室南北分立后,北廷失去了淮南、两浙、福建、广南的盐区,而盐利仍然是朝廷看重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因此如何提高现有盐池盐滩的产量,并扩建新盐区成了北廷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建武二年,雷雨荼擢拔济州通判李迨(dài)为榷盐务提举官,在开拓新盐区的同时,又对盐场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一是裁撤不良官吏,减少贪污、盘剥、克扣之风;二是官府提高对盐户额内盐(必须低价卖给官方的盐)和额外盐(额定盐税之外的盐)的收盐价格,并允许盐户留下一成自由贩卖——以前盐户必然将所有盐卖给官府榷卖,而且官府收盐价低至每斤七八文,致使无利可图的盐户“多窜亡,至官府追捕拘系之,乃肯就役”;三是聚集有经验的盐工改良现有制盐法,每有革新均予以重奖……
这些举措提高了盐工的积极性,也促进了制盐技术的进步,食盐的产量和质量都提上去了,但提高的产量并没有榷出,而是被朝廷囤积起来备战之用。
因故,雷动在幽云才有底气施行让利三四成的“以盐换粮”法。
商人对利益的嗅觉向来比猫嗅咸鱼还灵敏,立时大大小小的商人都向幽云之地奔涌而去……不过两三月,北伐大营就换得了十数万石军粮。
与之相应的,商人们手中持有了巨量盐引,一旦这些全部兑出食盐投入市场,则盐价定然下挫,但商人们多数Jing明,尤其是持有盐引最多的大商人,眼见行情不妙绝对不会大量出货,而是囤积起来,直到盐价回稳;况且,还有很多商人不是盐商,而是将盐引倒卖投机,所以实际兑换进入市场的食盐远远少于北伐大营发出的盐引量。这就使市场盐价不会下降过大,从而大幅迫降官府正常榷盐的价格,使朝廷蒙受损失。
而“盐引换粮”凑足的十几万石军粮已够宋军用到八月。那时,幽云稻麦第一茬已熟,军屯的收成加上从幽云农户征集的粮食,前线粮袜又可顶三月之用。
这并非高估幽云地区的产粮量。想想辽、金为何一定要夺下幽云十六州?不仅仅因为这里是南进中原的门户,更因为幽云地区是北地重要的粮食产地,辽国每年收的粮赋有四成都是出自幽云,其中幽州路更占三成之多。
“……即使幽云两路因战乱凋敝,短期内难以恢复,但估算七月秋熟时,宣
抚司大抵能征粮四十万石余,预计能供大军用到十一月。”
已经被任命为随军转运使的李迨报完手里的数目,又向雷动禀道:“盐引换粮之策仍在继续,估计到九月中江河冰封之前,还能集结二十万石余,可用至年底至开春。但战事若持续到明春二月之后,还得再做措置,预计需要朝廷再调粮三十万石。不过,开春之后民伕不便征集,最好年前解至边地仓囤,趁七八月漕运通畅,亦可省下些陆运花费。”
说着,他从袖中掏出一本章奏递上,上面的数目和规条都列得清清楚楚,基本只要照章措置就行了。
雷动看后微微颔首,“奉时体划周全,当得起理财能臣之赞。”
李迨拱手谦逊,“尚赖太师良策在前。”
正说着,一名侍卫通报进入都督军事兼宣抚使公厅,“禀太师,燕京急递。”双手呈上一份火漆函件。
雷动拆开看罢浓眉扬了扬,挥手退下侍卫,对李迨道:“张处道(张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