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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二百多年后,从心理上再次融入中原的重要转折”。
诏书上道,北地汉人与宋人“同族同血统,共为华夏”,盖因当朝者昏庸,方致同胞沦入番夷,而今中原图强,誓师收回祖宗故土,迎回同宗血脉,“视与宋民同,亲近如子民”。
这和北宋朝廷对幽云汉人的态度截然相反。在北宋上下心中,那些生活在敌境之中、着胡服、用胡礼、习胡俗的汉人,己经是异类,宋人骂之为番人,而朝廷君臣也视之为“番夷”,歧视,不信任,欺压……因此在北宋朝廷收复燕云后,燕云百姓对宋室并无多少归属之心,反而因为赵佶君臣的昏政而怨愤离心。
《华夏诏》毫不隐晦地指责先帝道君皇帝昏聩,历数弊政“失幽云人心者二:一换官,二盐法,尽失士人百姓心……”
其一“换官”,是指宋朝收回幽云后,就将本地各州县的大小汉官调至内地任职,而另行指派宋官治其地,此举即是不信任原辽朝汉官,故朝廷不敢令其继续在原处为官,但换的官职多不如原位,一些不得不赴朝廷换官而致穷困者,甚至弃官越境逃去……幽云士人皆积怨在心。
其二“盐法”,是朝廷的又一昏招,赵佶君臣不顾辽朝统治时幽云盐价比内地低的实际情况,照搬宋廷盐法,将幽云盐价抬高,而在官府滥抬盐价的同时,又有宋商的投机生意扰乱盐市,令幽云汉人不堪其负……譬如当时燕京的盐价是每斤十一二文,比宋朝便宜得多,而宋朝派去的榷盐提举官利令智昏,“不念新附之民,贪功生事,每斤至二百五十文或二百八十文”,盐价升了二十倍不止,莫怪燕京百姓都对宋朝怨愤在心了。
除此二者之外,赵佶君臣在幽云又施行了一系列愚蠢的政策,最终使得幽云汉人离心离德,这不仅仅是因为从皇帝到朝臣都对幽云之地体政不明,也是因为宋人对幽云汉人的长期偏见所致。
《华夏诏》直斥赵佶昏政乱幽云——按避讳惯例朝臣不议先帝之失,雷氏父子却是无此顾忌——令幽云汉人读之听之皆大快人心,对现在的宋廷又增加几分好感。
虽然不知道现在这个宋廷是否真如诏书中所说的,对幽云汉人“以子民待之,视与宋人同”,但朝廷制书用宣诏天下的形式做出了承诺,松动了他们心理上对宋朝的隔阂,至少,令人可期之。
跟着,北廷对幽云各州县官员的任命表明了执行诏书的决心,一是大胆留用幽云汉官中的贤能者,对个别出色的甚至提拔委以重任,而无德无能方去职以宋官代,或是在当地推举贤能任之;二是对有亲人族人任官于金国朝中或地方者,不做连带入罪……这些举措既表现出宋廷对
汉官信任的姿态,同时也意味着朝廷将继续维系幽云上层汉人的利益。
这在当前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幽云诸州历经辽、金统治已有二百多年,一些上层汉人已经进入了辽金的统治圈子,其家族也已打下基业,兴旺绵延,当然不希望因为宋朝收复幽云的战争破坏他们的根基。北廷要想治稳幽云,就必须维护这些上层汉人——官宦、士人、望族——的利益。
当然,之后北廷也少不了分化、拉拢,打倒一批,扶起一批……诸如此类的手段雷氏父子都是高手。
采用这些举措之后,北廷安定幽云人心的目的便达到了十之七八。
随后,雷动便着手推行“一令一法”,就地措置北伐大军的粮草供应。
“一令”为军屯令。
军屯最初是北廷为了解决裁军安置而设。
建武元年北廷兵改,实行强军汰弱之法,对禁军、厢军各立标准,考核下来统共有二十万军士不合格将被裁汰,这些人大多是世代军户,若归置为民,朝廷必将花费数目庞大的遣散费,安置不当还会引起乱子,而且,若将这些老兵痞归置回各州县为民,恐怕对当地治安也是一个不稳定因素……于是北廷决定将之转为军屯户,相继在西北、河北沿边的地广人稀地带划出军屯铺,朝廷给粮种农具等,收成的五成归边军,五成归军屯户自个。此举既让朝廷节省了每年几十万贯的军费开支,又对裁汰兵员有了妥善安置,也给边军解决了部分粮食,可谓一举数得。
但军屯策令也非尽善尽美,譬如屯田之地就有肥瘦不均的,而且边地也没有那么多的良田分给军屯户,就有分到贫瘠地方的,也有水源不便的……总之,抱怨不满者有之,希望换地者也有之。
对于这种景况,北廷在裁军之时便有成算,那些分到劣田的多是三四十岁的壮年军户,虽然军营Cao练不合格,但当农夫还是有把子力气,也能经得起再次开荒的折腾——去年十一二月,这些军屯户就先后接到了兵部下发的换屯令。
虽然这些军屯户对于换屯幽云很是惶然,但身上还带着个“军”字,就意味着必须服从军令——不愿意服从也行啊,彻底转军为民,也就不再享有“军屯纳粮外,不再担其余税役”的待遇了,太不合算——接到调屯令的军户们都收拾家当,准备行程,朝廷留下了十分宽裕的时间,足够他们赶着牲畜、拖儿带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