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两个字:辛苦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那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一种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一手好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他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好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yIn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Yin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
据说有人用尽一切办法自杀,甚至不惜溺死在茅厕里,不顾死后有多难看,就为了躲过黎朗的审讯。
据说刑罚堂那天换了几十次水,都洗不干净地上的血色。
从那天开始,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叫黎朗玉面刀客,人们提起他时,全都不自觉地胆寒。
黎朗有了一个新的称号
玉面阎罗。
那些不法分子、亡命之徒,从前自诩恶霸的人,或是西域魔教之流,暗地里接头碰面时,口口相传着这样一句警告:“宁肯死后遇阎王,不愿人间见阎罗。”
他们全都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要是犯在玉面阎罗黎朗手里,自杀的动作能有多快就要多快,起码还能给自己一个痛快。
第172章 第二人格
春日夜晚。
皓月当空。
江峰和黎朗对招, 剑光和月光交错。
三十招过后,江峰收起手中的剑:“小九, 你这套五行剑法运用的愈发娴熟了, 你的悟性实在太高, 进境一日千里,再这样下去,我都没什么好教你的了。”
“要不是师父压制了境界, 我也不可能在你手里走过三十招。”
“哈哈哈哈!”江峰大笑,指了指院子里的石桌石椅, “这边坐,今天你师母特意准备了几坛上好的汾酒,咱们师徒俩开怀畅饮。”
黎朗没有坐下, 而是侍立在一旁, 为江峰斟酒,态度十分恭谨。
江峰喝酒豪放, 用的向来都是海碗,和黎朗碰杯之后,端起来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