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玹是个暗卫,五岁进了英王府,十四岁被送到当时的英王世子身旁;十六岁主子被送上京城当质子,他陪着上京;十七岁主子夸他眼睛真好看,把他压上床,隔天英王世子好龙阳的事情,传得天下皆知。
至今已过十余载。
原本被继母陷害被送上京当质子,人人都可以欺压的英王世子,如今已经是九五至尊,也不过一十三年。
这十三年里,主子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暗杀一共三百五十一次,子玹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主子挡过多少次刀了,只知道自己身上深深浅浅的刀疤,不管用多少膏药,都无法祛除痕迹,纵横交错,难看又恶心。
然而主子从不嫌弃他,甚至欢好时一次次吻过他的伤痕,眼神温柔又怜惜:
“子玹跟我受苦了,我发誓,有朝一日,必不让你受一点委屈。”
子玹相信他,主子不单单是他的情人,更是他的主人,他的信仰,他的命。
无论主子说的是真是假,日后又会不会兑现,子玹都不会有半点质疑。
他的命是主子给的,当年家乡大旱,连树皮草根都被人挖干净,不知道多少人吃观音土吃没了,路旁到处都是尸体没有人收。皇帝昏庸,时局动荡,各地诸侯作乱,竟没有人关心百姓的死活。
犹记得家中兄弟姐妹有七个,两个姐姐被父母卖了,剩下的饿死得只剩下他和一个哥哥。没有粮食的时候,人是会吃人的。那些受不住饿或者得了病死掉的人,是不能吃的,吃了是要病了的,只能吃还新鲜的活人。自己的孩子狠不下心,那就去换别人家的孩子吃,子玹比他的兄弟瘦弱,自然就被舍弃了,被当成两脚羊去换另一家的女孩。
“我们这可是个男孩,如果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怎么舍得换给你,你家女孩太瘦了……”
“这世道还分什么男孩女孩,我家这女孩看着廋,但体型比你家孩子要大,而且女孩的皮rou细嫩,算起来还不定谁吃亏……”
子玹听自己的父母跟另一对夫妻,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似乎他们交换的,不是自己的儿女,而是两头普通的牲畜。
自己的孩子不能吃,那么换给别人吃就可以是吗?
子玹抬起头,在那个被用来交换的女孩眼底,看到了同样的惊恐与麻木。
然而子玹最终没有被人当畜牲一样宰杀了吃掉,当那家男主人准备用麻绳勒死他的时候,英王府来赈灾的马车刚好路过,主子给了那家男主人一袋粮食,就把子玹给买下了。
从此子玹的命,就是主子的。
子玹在暗卫营里呆了九年,从一个孩童,成长为那一批暗卫中最出色的那个。他身量挺拔,因为常年的风吹雨打的训练,肤色不像时下受欢迎的美男子一般白皙,而是偏深的蜜色。相貌说不上多英俊,五官平平,胜在耐看,总是沉默的站在主子身后一米左右,像个不起眼的影子。
事实上,子玹也不知道主子看上了他哪里,他长相普通,身材又高大结实,比起一些达官贵人们养的小宠儿,那真是金笼子里的鸟雀,与枝上的乌鸦。
更别说主子本身就长得风流俊朗,容貌之美在京中广有流传。
也因此,主子跟他好了以后,总有人在背后嘲笑,说主子人长得好看,口味倒是独特,不挑得很。
其实子玹倒也不是真的那般普通,他眼睛生得独特,双眼皮,大而亮,眼尾狭长微微上翘挑着,瞳仁里幽幽的透出一些紫。因着这双眼睛,让他平凡的样貌添了不少的光彩。
子玹的家乡与胡人毗邻,汉胡两族时有通婚,瞳仁异色之人不算少见,只少有子玹生得那般好看的。
十四岁那年,子玹被领到主子面前,主子在他抬起头时,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问他可取过名了。
暗卫是没有名字的,只有一个个数字代号,曾经的一切,在入了暗卫营后,都是过往云烟。
因此子玹回答并无。
“那你以后就叫子玹,这个名字很衬你。”
那时主子的眼神很温柔,窗外微风轻拂,三月里桃花与绿柳相映成趣,细碎的暖光落在身上,竟有些踏碎时空的割裂感。
主子的目光似乎在看他,又似乎落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彼时子玹看不懂,只沉浸在与主子再次相遇的欢喜中。
直到那年,二人上京的第三年。当朝左相家的公子,扣响了京中年久失修的破败英王府大门。
那是个极其出色的男子,芝兰玉树,朗月清风,是潘安宋玉一般的人物。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大而亮,眼眸微弯带着淡淡的笑意,那清透的瞳仁,似乎泛着一丝幽幽的紫。
“听闻景仪兄上京,玉珩特来拜访。”
主子的脸上是子玹从未见过的欢喜,压在眼底的万千星辉,在看到那人的一瞬间,全都亮了起来。
“我这些年都在外面游学,此番回京,才知晓景仪兄已上京来……”
两人少时都曾在江南白鹿书院中求学,同窗几载,相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