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什么郗苓把你救出来?”
“怎么?郗苓从来没跟你说过么?”Vi晃动手里的玻璃杯,扬起一边的眉头问道。
常钦摇摇头:“没有。”
Vi摇头笑笑:“果然是郗苓,从来不爱在人前嚼舌根,”他看向常钦,一本正经地问道,“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我跟郗苓的关系会这么好?你也了解郗苓这个人,他平时一向沉闷,很少会结交什么至交好友。”
常钦偏头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从未对郗苓和Vi的关系好奇过。
“我跟郗苓第一次见面,是在我爷爷的餐厅里。”不等常钦答话,Vi自顾继续说,“那时候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看上去心情很不好,全程都耷拉着脑袋,扒着碟子里的意面,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他面前的食物却没少掉多少。那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餐厅里没什么客人,我正坐在收银台后面替我爷爷收钱,闲得无聊,就一直盯着郗苓的背影看,我这个人对男人一向没什么兴趣,但不得不承认,当时郗苓出现在餐厅里,喊服务员替他点餐时,我确实被他出众的样貌惊艳了好一阵。”
Vi偷偷瞟了眼常钦,见对方并未露出任何不爽的神情,于是放心接着说道:“也多亏了那晚我闲得发慌,一直注意郗苓,才会被我逮到一个毛头小贼,偷偷蹭到郗苓身旁,两三下就从他的裤袋里勾出钱包,快速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跟着若无其事地走出餐厅,我所在的位置视线很好,那个小贼的动作尽收眼底,我想也不想,双手一撑就从收银台里跳出来,大喊一声‘抓贼’,那个小贼估计是个惯犯,一见情形不对,撒开退就是一阵没命的狂奔,好在我腿够长,足足追出三条街才把郗苓的钱包给追回来,当我喘着粗气,把钱包还给郗苓时,他却没有露出那种失而复得的激动神情,而是淡淡地说了句,那贼费尽心机抢什么钱包,我的钱包里已经没有几个钱了。
“我正为他的回答奇怪,他却突然抬起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见我一身白色的厨师服,以为我是来英国留学的学生,在这家餐厅勤工俭学,他便恳求我能不能把他引荐给这家餐厅的老板,也为他提供一个能赚钱的岗位。
“我听完他的祈求,轻快地笑笑,非常豪气地拍拍他骨瘦如柴的身子,告诉他这家餐厅的老板就是我爷爷,如果他想要来这里打工,压根不需要我爷爷同意,我一句话的事儿就能搞定,并且职位任他挑选。
“郗苓听我这么说自然很高兴,情不自禁露出了我见到他以来第一个笑容,别看郗苓平时老爱绷着张脸,他这个人笑起来还挺孩子气的,他本来提出想做点重活,这样赚钱多,我看他那小身板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于心不忍,就给他安排了收银的工作,正好我们当时缺个收银员,不然那天我就不会在下班后还得帮忙收银,那时候我每月私心多给了他几百英镑的工资,但他完全不清楚,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把这个秘密讲给他听。”
Vi低头笑笑,说道:“后来我才知道,郗苓之所以一心想要来餐厅打工,是因为他家里破产了,他爸爸剩下的那点遗产连半个学期都撑不过,靠平时在餐厅打工赚的那点薪水,他依然很难养活自己,而郗苓这个人,你也知道,遇着再大的困难,宁肯咬牙自己强忍,也不愿意屈尊降贵求助他人,我也不知道他平时是怎么在学业和工作上调配过来的,就看他每天都按时去上课,下课了就来餐厅打工,收工后还要去跳蚤市场帮人看摊子,我好几次都怀疑,他这个人是不是压根不用睡觉。
“当然,人都是rou长的,再铁打的身子也撑不起这般折腾,郗苓除了在餐馆里收银,偶尔也会帮忙端盘子,有天他累得实在不行了,端出一碗汤时,不小心把汤打翻在桌子上,那桌是两个印度人,脾气火爆地很,见点的汤洒了,其中一个身材结实的壮汉抬起手就冲郗苓狠狠甩了一巴掌,用生硬的英文不停骂骂咧咧,我那时候正在厨房里帮忙,听到外面的动静,脱了围裙就跑出去,只见郗苓低着头,一声不吭地任由那个黑乎乎的印度人教训,他皮肤白,被那么用力扇了一巴掌,脸颊上很快就留下一道红色的五指印,我正要责备郗苓怎么这么不小心,却见他的左手手背上红通通地一片,手都被烫肿了,而那两个印度人身上明明半滴汤水也没有,我立马气不打一处来,揪住那个印度人的衬衫前襟朝他脸上就是一拳,那个人力气很大,估计平时没少健身,但我也不是个好惹的,我从读小学起就专业练习篮球,弹跳力和臂力都非常惊人,那个人虽然力气大,但论灵活性,他压根比不过我,结果两三下就被我摁在地板上揍得哇哇叫,我越揍越猛,把那人揍得鼻血满地,他的同伴看不下去,打电话喊来了巡警才把我们俩拉开,我被拖进警察局关了一晚上,要不是我爸爸的关系,没有半个月我都出不来。”Vi顿了顿,说道,“但是,我从没有后悔过。”
Vi抬起头,直视常钦深邃的眼眸:“自从那件事儿之后,郗苓明显跟我亲近了许多,以前他来餐馆打工,看到我都是毕恭毕敬的,除了每日必要的打招呼,几乎不跟我说一句话,我这个人天生爱交朋友,像他这样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