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天说:“那首歌,她唱的挺好。”
“她翻白眼,我才明白他说的是歌名。我到现在都记得特别清楚,她那天穿了件大红的紧身毛衣,挺俗气的。”李思发了一会呆,说,“她穿着还行,不难看。”
烟雾氤氲中,王小天低声咳了咳,眯着眼看着背对他站在窗口抽烟的李思。
那个人将手臂环在胸前看着窗外,右手已经很久没有抬起了,下一秒,烟灰掉下来,他才接着说下去。
“小雨说‘别告诉我你不会’,那脸那表情,特别……”李思笑笑说,“说不好,你应该知道的,她嘴巴特别损。”
“恩,那样子,欠抽,咳……”小天忍不住咳了出来,李思回头看一眼,走过去将烟灭掉说:“不好意思,忘记了。”
灭了烟,他接着说:“后来我们就唱那歌首歌——《别来纠缠我》,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唱这歌,她唱的不赖。”
他失神的看了一眼王小天。
怎么会没有认出来呢?
这么像的一双眼睛。
最近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回忆与悔恨。
会买醉,会在深夜里泣不成声,心里弥漫出懊悔的泪水。
当年少变成记忆的碎片,经历过深沉的懂得与挫折,那些肆意挥霍的日子,消失在什么地方的某个爱着的人,化成当头的一棒,带来最晕眩的刺痛。
那个穿着俗艳红色毛衣的女孩,画着比毛衣更艳的口红,在第一天认识的那晚,跳上来和他一起唱歌。
两人合作一曲之后,她用桀骜的口气扬着下巴对李思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她转身下台,在无人的角落里靠着看台上的表演,左手拿着烟。
李思跳下舞台走到了她身边,一起靠在墙上看着台上的演出。
站在他的左边,从她的手里拿过烟。
这天晚上,她抢了他的话筒,他抢了她的烟。
“有点淡。”他说。
白色烟身,带着淡淡茶香的茶花烟。
烟嘴处留着淡红色的口红印迹。
李思尝到了口红的味道。
不是从烟上。
女孩错愕的看着他的时候,瞪着一双挺漂亮的眼睛。
李思托着她的后脑,狠狠的吻下去,辗转反复,狂烈着,有些激情的气氛。
他松开手,舔舔嘴唇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女孩扬手便给了他一巴掌,特别脆,周围有几个人嬉笑着看过来。李思偏下头,转回脸看她,女孩笑着落下手,直接伸在李思面前说:“我是小雨。”
她说这是在上海最后的一个晚上,朋友们来这给她开欢送会,明天便去北京了。
李思跳回台上,站在麦前高声唱《放心走吧》。
嘶吼着,婉转着唱:在将来有一天我们又会再见面,你先走吧,有我们留在这里……
他大喊着:“小雨。”将话筒远远的抛给她。
人群分开,李思笑着看她走到了舞台下面,弯腰将她拉上了台子。
第二天傍晚,小雨被人大力的拉进怀抱,拥吻。
在人来人往的站台上。
小雨挣扎开,大力捶打李思,怒气冲冲的骂他王八蛋。
“拿着!”她的怀里被丢进一只手拎的牛仔旅行包。
李思背着大吉他,拎起她的箱子说:“走吧,上车,去北京!”顿一顿,扬起笑说,“我和你一起去。”
故事这样开始。
一起去了北京,拎着行李死气白赖的跑到朋友那里借住,晚上同时出门,各去各的酒吧唱歌,回到家比着谁挣的多,输的人第二天不能睡懒觉,得出去买饭。
三天后拿着身份证去民政局,约定好结婚。
没有户口,都不是北京人,无法在北京登记。
几周后开始争吵,冷战,和好。
三天后,开始争吵,和好。
反复,很多很多次。
分手。
明明是爱着,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当时却怎么都觉得无法容忍对方。
从朋友的房子里搬出来,各找各的地方,分道扬镳。
李思认识了唐加,一起写了歌,在巷子里喝的大醉,脚步虚浮的在马路上嘶嚎着张狂的歌曲。
回家的路上,蹒跚在马路中间,被人蛮横的拉到马路牙子里面,一路扶着走。
耳朵被拎住,熟悉的利落嗓音对着他骂:“作死,喝这么多还遛马路。”
半夜醒来,李思看见陌生的天花板,身边有人睡着。齐肩的长发搭在枕头上,露着肩头,背对着他躺着,可那身影熟悉,味道……也很熟悉。
他把她摇醒说,“我想你,不分手了。”
……
李思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抬头和王小天说:“毛豆,应该就是那时候有的。我们好了没两星期,又开始吵,没完没了的吵。牙膏盖子没有盖,马桶没有扣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