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往空调房里躲,也就是你陈正希,非要坐大街上蒸桑拿,就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就是个怪人。”
“是,你说的是,谢谢你没说我是个妖怪。”我喝了两口水,手腕一转,拿眼一瞄,站起来,“走吧,时间差不多了。”拎起各种袋子,脚步不疾不徐,林泉又喝了口水,才追上来。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说着话,林泉偶尔会无所顾忌的放声大笑。我不能像她这样,情绪从来不会有太大的起伏,就算是笑,也只是微笑,林泉早就见怪不怪了。
晚上下班,我还是和往常一样,收拾好了之后,搬了椅子坐在外面。天气热,露天也没什么蚊子,还是点了盘蚊香放在上风口,拿起昨天没看完的书继续。每天这个时候,林泉就盯着一部电视剧,都不会上来,我也就落得个清净,专心看书。可是,今天的题目好像有点难,挖脑子,好久才弄懂其中的意思。收拾物品的时候,忽地就想起了白日里听见的那道低沉的声音。要说音色,大多数人会认为女孩子的声音还是清脆一点,像珠玉落盘那样才好听。可我就是觉得那样低低柔柔的、像是磁石一样才好听,因为她轻易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要不,怎么林泉会说陈正希你就是个怪人呢。
我把自己全部的时间分给了工作与手里的课程,自学考试后,拿到了一本高中毕业证,然后写信回家,把自己的情况简单作了介绍,主要的目的,不是要报告自己的行踪,因为我没有写具体的发信地址,可能是有点安慰性质在里面,让他们知道我还活着,有自己的目标,或许是想证明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想知道我的境况。
一度,我是愤怒的,那些为人师表的仅仅因为那么一个近乎荒唐的理由,就剥夺了我高考的机会与权力,断了我所有的希望与理想。
既然是自己想要的,我决定继续下去,反正除了这些事,实在是没有寄托自己的地方了。
有了方向,日子也过的颇快,好像还是昨天一样,实际上,我已经在这个叫做锦丰的专注于餐饮的饭店工作了四年还多几个月,除去每年锦丰组织的一次旅游偶尔参加一次之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除了看书、工作外,也没有自己特别想要去做的事情,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午后听见的低沉沙哑的声音,猜测着拥有这种音色的人会是个什么模样,然后就会嘲笑自己,可能是太闲了,才会这么无聊。能让自己放进心里的,百中取不到一个。
倒不是说我眼光有多高,我的本意显然不是这样的。
林泉认识了个细高个小伙,正处于热恋阶段,再没有多余时间来烦我了,正好可以让我专心做点自己的事情。
大家也会玩笑着问起我,年岁正当时,怎么不去谈场恋爱。我除了笑,就只能打太极说:“我也想啊,可没有让人动心的,可能好人都结婚了吧。”
这个小小的玩笑,却让人快速联想,锦丰每年在春季会提一些有能力的基层员工做基层管理上的后备力量,也不知怎么回事,上司把我也归类到属于有能力、能让人信任的那群人里面去了,这更加叫人心里揣测不已。这样的言论可以套用在任何人身上,我觉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端,只当是耳边风就好,就算传言再怎么样,行为上指摘不到,自然是没什么需要特别在意的。
恋爱,于我,只是奢谈罢。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晚上九点,从位于市中心的书店坐最后一班车回来,可这部车到不了我住的地方,愿意转车的话倒是可行,可统共两站路,有等车的时间走都走到了。
下车后,我沿着马路牙子慢慢的走,反正不赶时间,沿路看看风景也是可以的。可这里,除了路边的樟树,实在是没什么风景可看。马路斜对面是酒吧一条街,年前建成的,数十家店,风格迥异,在J市还很新鲜,吸引了好些人前来消遣。一到夜晚,整条街就车来车往,连带着附近的烧烤店也十分热闹。
现在是二月底,夜晚还有点凉,我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保暖,正东张西望间,一个不慎,身体被斜着冲过来的人狠狠地撞了一下,跟着还有一阵酒味飘过来。我脚下踉跄,差点就跌到大马路上去了,低低的惊呼一声,赶紧把揣在口袋里的手拿出来,抓住树干才稳住身体,腾出手来揉着被撞疼的肩膀,幸亏是冬天,衣服穿得多,又撞在左后侧蝴蝶骨上,若是稍微向下移那么一点,保准不疼几天不带好的。
朝“肇事者”看过去,她正靠着路灯杆子大口喘气。我再次皱眉,怎么了这年头,女孩子也都流行醉成这样么?
“不好意思。”对方的话说的非常清楚,连语气都是低柔可亲的,一点不像是喝醉了的。她轻轻跺了跺脚,似乎是刚才没有站稳才撞到了人。
听见她的声音,我不由得上前两步,想看清面前这个人的模样,可此时我们站的地方不太好,樟树浓密的枝叶把路灯投下的光线几乎遮去了,两人之间不到三米的距离,却只可以大致看清女子一身深色大衣,还有那双明亮的过分的眼睛。耳朵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呼叫:“任兆欣,任兆欣?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