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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是萧仕明第二次与沈余之同坐一桌,但仍被沈余之的gui毛惊得目瞪口呆。
他开始怀疑,自家妹妹嫁了这样的人,会不会守一辈子活寡。
萧仕明思考再三,决定试着问问,“世子喜欢什么样的美人儿,等会儿人来了,在下帮世子挑一挑。”
沈余之道:“不必了,我听听琴音就好。”
沈余安笑道:“十三弟,抚琴另有其人,明朗的意思是找几个合胃口的清倌替咱们倒酒。”明朗是萧仕明的字。
沈余之道:“讨厌!”
沈余安一怔。
“小的在。”讨厌上前一步。
沈余之又道:“去泡茶。”
“是。”讨厌取出茶叶,拿着自家茶壶出去了。
这就是不需要美人服侍的意思咯?
什么破名,什么烂人!
沈余安扶额。
萧仕明闭了闭眼睛,又看了看讨厌和烦人,心道,莫非简淡只是烟幕,他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他哆嗦了一下,内心极想问沈余之要不要小倌,又怕挨闷棍,只好勉强憋了回去。
这时,老鸨子裹着香风进了门,对坐在主位的沈余安说道:“贵客,姑娘们在外面候着了,您看……”
沈余安呷一口茶,勾勾手指头。
姑娘们进来了,果然个顶个的如花似玉。
沈余安挑两个,萧仕明挑两个,剩下的几个姑娘眼巴巴地看着最俊俏的沈余之。
剩下的,并不意味着长得稍逊一筹,正相反,沈余安和萧仕明特意把最美的给他留下了。
沈余之的目光缓缓在几个姑娘脸上掠过,又无动于衷地喝了口茶,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
老鸨子吓了一跳。
这也太挑剔了,百花楼最美的花魁都看不上,那得要什么样的。
仙女吗?
她认得萧仕明,不敢造次,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下去了。
店伙计们开始走菜,上酒。
美人们给沈余安、萧仕明倒了酒,讨厌则给沈余之斟了茶。
沈余之细细地洗了手,之后亲自剥起了花生皮,吃一粒,剥一粒,又耐心又细致。
沈余安见怪不怪,问道:“老十三,听说令堂的病拖很久了,好些了吗?”
沈余之道:“还是老样子,御医说不大好根治。”
沈余安跟萧仕明碰了碰酒杯,“要不要给你介绍两个医术高明的民间大夫?”
沈余之漠然说道:“她的事我管不着。”
萧仕明心中更加不安了。
沈余之性情古怪,又如此凉薄,若真的喜欢男人,他妹妹这辈子岂不是毁了!?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Jing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Jing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