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老实道:“她想和你一起上厕所。”
林暮笑了笑,他突然伸出手,牵住了nainai的另一只胳膊,小幅度地动着手指尖。
他说:“我要和美美一起手拉手去嘘嘘呀。”
陆戎的nainai叫陈美花,喜欢叫自己美美,她爱穿鲜艳又不怎么合款式的裙子,两颊每天都要涂腮红,有时候还会在眉心点一个圆点。
老人家的头发都是陆戎梳的,扎着干净又好看的各式辫子,她喜欢无时无刻不光彩照人的,陆戎很努力地在满足她。
暑假很长,自从林暮代替林朝去社区里上课后,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陆戎和美美。
陆戎有时候忙起来根本没办法与他聊天,美美得有人看着,天天上厕所都要手拉手。
只不过后来,美美似乎更喜欢与林暮手拉手着去厕所。
起初林暮去女厕所还有些别扭,但次数多了,他又穿着女装,后面便几乎自暴自弃地习惯起来。
他扶着老人进隔间,帮对方关上门,守在外面的时候会听到美美开心地唱着歌。
美美年轻的时候一定有一把好嗓子,甚至粤语咬字都很准。
她唱着千千阙歌,歌声一直飘到了外面。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林暮听着便忍不住笑,笑完又想起自己聋哑人的马甲,复又重新板起了脸。
社区里除了陆戎nainai这类智残人群和聋哑团体外,还有不少的盲人和残肢者,参与照顾管理的人也全部都是免费义工,比如林暮那个班的社区老师,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最开始说只是对学手语感兴趣,来了几趟后Cao心的像个妈一样。
林暮好几次被他烦得有些崩溃。
主要还是小马老师觉得他太不合群。
“林同学。”小马老师的手语比陆戎做的还辣鸡,“你要和大家一起玩,不要老是一个人!”
林暮懒洋洋地比划着:“我和小鹿一起玩的。”
小马老师对“鹿”的理解好像有些偏差,莫名其妙地严肃道:“这里哪有鹿啊,你要和人一起玩,知道吗?”
林暮笑了半天,他看到陆戎走过来,挑了下眉,举起右手,食指与小指直立,拇指尖顶在太阳xue的边上,轻轻地晃了两下。
陆戎低下头,自然而然地望向他。
林暮得意地朝着小马老师比划:“看到没,小鹿来了。”
暑期快结束的时候,林暮替林朝上社区课的事儿都没被家里拆穿,林朝甚至觉得弟弟有些乐在其中。
“孙海最近一直找我。”林朝晃了晃手机,朝着弟弟比划手语,“问你怎么老没空。”
林暮正拿着林朝的卸妆水抹脸,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很是敷衍地动着手指头:“不是帮你上课嘛,开学就能见着了,他急个屁。”
林朝不是很赞同地看了林暮一眼,她找到弟弟带回来的社区手册,上头有不少人的留言,这东西跟残疾人证一样,只要去了的就人手一本,林朝去的那几次留言很少,结果林暮把后头的都给填满了。
林朝翻了一会儿,被几个留言给逗笑了,林暮擦干净脸出来,看到姐姐在看,跟着凑了上来。
“王叔看不见,他边说马老师边写的。”林暮指着其中几条朝林朝比划,“还有李阿姨,你记得吧?她右手臂是假肢,但字写得特别好看。”
林朝斜了他一眼,“说”:你怎么比我还积极?
林暮的表情严肃:“我这是让你感受下人性温暖,以后别逃课了,自己去啊。”
林朝难得没反驳,她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个鞋盒,装作不在意地推到了弟弟的面前。
“?”林暮一脸问号,“什么东西?”
林朝神情淡定,不过眼神读得出挺紧张,打手语的时候都有些抖:“给你买的,要不喜欢,我就去退了。”
林暮简直乐死了,他一叠声地喊了二十来串的喜欢,直接开了盒子把鞋穿上了脚,来回看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对着林朝激动地打手势:“我之前问你你干嘛不说?接了指导棋就为了攒钱给我买鞋啊?!”
林朝当然死活不肯承认,昂着下巴,优雅简洁地比划手指:“笨蛋。”
林暮全然不在乎姐姐的傲娇,美滋滋地拍了张新鞋的照片微信上发给了孙海。
林朝不明白,“问”:作什么?
林暮喜气洋洋地道:“发给他舔舔。”
林朝:“……”
作者有话说:
这文没有替身这类狗血的梗
大家放心看
鹿的手语大家可以去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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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朝暮(四)
九月开学,林暮是那种少有在最后几天不用疯狂赶作业的学生,他的作业本被孙海提前一个礼拜要过去抄,两人约在星巴克见面,林暮带了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