蘸了色料的小刷子,一手拿着个上了一半颜色的积木块,脸上不知什么时候沾了一大块蓝色漆料,看上去可比叶笙那会子严重多了。
叶笙开门后,一见是这种情景,不由得笑了笑,走到沈云旁边坐下,“怎么了?不好涂吗?”
“岂止是不好涂。”沈云立刻来了Jing神,跟叶笙诉苦道:“实在是太麻烦太难做了。”
当初他们都想的太简单,以为给这些玩具涂上颜色让它们变得更好看后,一定会更受大家欢迎。可是等他们这么做了以后,虽说确实是更受欢迎卖得更好了,可是上色这件事就不是他们想的那么容易了。
“不管是多涂一点还是少涂一点都会变得不好看……”沈云难得的愁眉苦脸起来,带着几分歉意道:“而且,我总是不小心画得过线,然后就很难擦掉了……做这种活,一定要特别小心,也只有叶笙你能来做了。”
“那就我来做。”叶笙很好说话的莞尔道,他和沈云这么多年朋友,还是很了解他的,平日里毛燥惯了,做这种太过细致的活的确会让他很难受。
“好好,都给你。”沈云立即笑嘻嘻地把自己面前的东西全部推到了叶笙面前。
陆铭远这个时候没什么事要处理,也就在旁边帮起忙来,瞥了眼清闲下来的沈云,调笑道:“以后,沈云若是多描些字帖,练练准头,就不会再画错了。”
听他这么说,沈云再次苦了脸,当初叶笙开始学习写字时,很是高兴的带着他一起。而一开始,他自然也对读书识字是很感兴趣的,他们村子里的孩子大半都是没机会去上学堂的。
大部分人都觉得上学也没用,又费钱又费时间,不如让家里的孩子帮着多劈两捆柴来的实在。而沈云的爹娘也和大部分人想的一样,没有让家里的任何孩子去上学。
所以,当叶笙把什么笔墨纸砚摆在他面前让他一起学习写字的时候,他觉得特别稀奇,耐着性子乖乖学了几天,可也就是几天,之后他新鲜感一过,就实在不想碰那毛笔了。麻烦,记不住,太磨人了!
他干笑了两声,对着陆铭远和叶笙道:“还是……别了吧。”
陆铭远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再逼他。看了会桌子上的涂料,虽然不像现代社会那样颜色丰富,从深到浅一样不差,但主要的几种颜色基本上都有,这还曾让他小小的惊讶了一把。据说这些涂料是由漆树的汁ye和桐油制成的,果然,古人的智慧是令人佩服的。
默了会儿,他道:“下次摆摊的时候,你们可以试着把这些涂料带过去,让那些想买东西的人自己上色。”他记得前世是在街边看过类似的游戏,不少年轻人都挺喜欢玩的。
“这样,可以吗?”沈云有点迟疑。
叶笙的心里对他家相公早就满是佩服了,当即点头:“那下次我们就试试。”
这一试的结果自然是没有让人失望,不过此乃后话,先不提。
第二日,他和叶笙买完东西回到酒楼后,多日不见的方兰就来找他了。
过了这么些日子,这个女人倒是比之前明朗了许多,看来她和丈夫的事解决的差不多了。那么,这个时候来找他,应该就是为了当初他们谈好的生意了。
果然,两个人一坐下,方兰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自由了。”
在面前这个男人曾经的提点下,她不断地在家里闹事,终于让所有人都受不了,也终于让她那个丈夫妥协了。
“谢谢你。”方兰对陆铭远一笑道,“之前我们说好的事情可以付诸行动了吧?”
“可以。”
他和方兰谈了一个时辰左右,最终确定等过完年开春的时候,就合作动工做布料绸缎生意。现如今,酒楼的生意稳定,这件事他可以放手一试。方兰手中掌握的技术确实难能可贵,而她这个人,从几次的接触中可以看的出,也同样是个有见识有能力的人。
回到村子里后,偶尔有村民来来往往,面上都带着笑容。看来,在这个质朴的古代世界,年的氛围还是很浓的。
在经过了祭灶,扫尘,办年货等一系列事情后,就到了年三十了。
那天,陆铭远实实在在的体验了一把最传统的过年。一大早上起来,和叶笙沈云一起熬浆糊,先取少量的面倒进冷水里,再放在灶上用火熬,等它变得粘糊了就能当胶水用来贴春联了。
这春联是他和叶笙前两天去村里一位老秀才家里用几个鸡蛋换的,红纸黑墨,没有现代的花哨,那字却是顶顶的好看。刚拿回来的时候,那上联和下联还在一张纸上,还是叶笙熟练的用棉线给裁开的。
据说,每年村子里的人都爱找那位老秀才写春联,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写字。而他,虽然学会了写毛笔字,但想了想,还是把写春联这种事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那老先生也写的乐意,他不主动收费,但村里大部分人多多少少还是会带些东西给他作为交换,少有的几个人空手白拿,老人家也不会说什么。
这次过年,陆铭远是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全了,桂圆瓜子花生红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