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门Jing?
第二个来的人就是孟驰了。
他在接到林尘电话之后立即就驱车从家里赶过来,哪怕已经吃完了晚饭,但是为了见到方云路,依旧义无反顾地来到了这家火锅店。
与唐明的绅士不同的是,这人像个狂热粉丝一样,看见方云路的一瞬间双眼发亮,一路冲到方云路面前,请求偶像给他一个签名。
“找我要签名?”方云路一边给他的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字,一边疑惑地问道。
“不止不止,再签两个,以后方哥的事业成功了,我保证这些签名价值无限,还请方哥多签几张。”孟驰签了一个还不够,将笔记本翻到下一页,又让方云路接着签。
“至于吗?我又不是什么明星。就算事业成功了这签名也没什么用啊。”
确实没什么用,为了避嫌,孟驰用来让方云路签名的笔记本是那种女孩子用的手账本,上面自带花纹底色,免去了孟驰拿这些签名做其他用途的怀疑,在这样的本子上签名,方云路想不通这签名除了没事翻着好玩还有什么其他的作用。
但方云路还是脾气极好地在这个笔记本上又签了两个名字,收笔时见孟驰还眼巴巴地看着他,又多签了两张。
孟驰美滋滋地把本子小心翼翼地放回书包里,那珍惜劲儿,真像是把方云路的签名当做稀世珍宝一样收藏着,准备留待后用。
除了林尘,没人看得出孟驰在干什么。
而知道真相的林尘,看向方云路的眼神里莫名带着同情。
他绝对猜不到,自己的签名,被人当做江湖道士的桃花符一样,准备日日带在身上,希望能吸引桃花片片飞来。
继孟驰之后,包厢里陆续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看起来都很好相处。
倒是最后一个来的人让林尘有些吃惊。
竟然是那天在窗户外面看见的站在枫树下拒绝女生表白的人——陆溪舟。
他还记得,在女孩走后,陆溪舟变脸一样突然冷淡下来的神色,和最后和他对视的那一眼。
见到林尘,陆溪舟也很意外。
他加入到方云路的团队的时间虽然并不长,但是该认识的人都还是认识的,他记得这个撞破他完美面具的人并不在方云路的团队里,看来是最近才加入的。
陆溪舟向大家友好一笑,他的校草名头非常名副其实,面容俊逸,仪态端方,让桌上仅有的两名女性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方云路并没有看出林尘与陆溪舟之间的气氛,只当彼此第一次见面都有些拘谨,于是招呼大家都落座,直接开吃。
有人说,饭桌上最见一个人的修养。
这话虽然有失偏颇,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反应一个人的个人习惯和仪态。
像方云路、孟驰和陆溪舟,这些富二代明显能够看出家教修养,即便是吃着火锅,也丝毫没有市井气息,举手投足似乎都有一种从容的韵律,无论是夹菜或是进食,都不紧不慢,没有出现菜油半路滴到桌子上或者吃得一嘴油的情况。
哪怕并没有刻意和众人区分开,这几人的仪态也极其好看,一看就是从小训练过。
而许书兰等人,虽则没有方云路他们的仪态之美,却也干脆利落,没有在火锅里搅动翻找的习惯,自有一股洒脱之意。
而林尘则是跌破了大家的眼镜。
不是说吃饭的习惯问题,相反,他比方云路等人的动作还要好看,即便是单纯的咀嚼动作,都因为那张脸比别人好看三分。
让大家吃惊的是,这么一个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竟然对辣情有独钟。
因为人数多,所以大家理所当然地点了鸳鸯锅,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场大部分人竟然都是涮的白汤,而不停地将筷子伸向红通通的红汤的人,就显得分外出众。
“林尘,看不出来啊,你这么能吃辣。”孟驰是为数不多的和林尘一样吃红汤的人,他看着林尘看似不紧不慢,实则快的一批的夹菜速度,心生佩服。
“还好,辣一点好吃。”林尘说着,又夹了一块涮满红油的肥牛出来,一口吞了进去。
“就是嘛,清汤火锅能吃出个撒子味儿哦。在我们啷里,只有姑娘伢才这么吃,怕辣椒吃多了脸上长痘痘。”坐在方云路旁边的男人家乡在Y省,从小吃辣到大,简直无辣不欢,看见有人吃火锅竟然点清汤就觉得十分难以理解,这和炒菜不放盐有什么区别?
没有辣味的火锅,是没有灵魂的火锅。
怕脸上爆痘、默默涮着清汤火锅的方云路和陆溪舟不约而同停了停筷子,感觉膝盖中了一箭。
一顿饭后,方云路和陆溪舟很有默契地一人送了一个姑娘回家,剩下几个大老爷们自然是打的的打的,乘公交的乘公交。
孟驰今天开了车过来,索性将林尘送到了郁家。
是的,林父林母又出国了。
他们的事情都很多,主要业务也都在国外,能抽几天时间回来已经很难得了,再次见面恐怕要等到生日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