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少年,叹息着说:“并不是坐在一个教室,就意味着拥有和别人一样放纵的权利。”
摇着头让另一个同学起来念《桃花源记》。
钟晚红着脸坐下去。
尽管知道要好好读书,可心里就是忍不住,让一个正处在青春躁动的少年像成年人一样冷静得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实在是太强人所难。
放学的时候,钟晚忍不住又跑去了那座大教堂,心想他只是去偷偷地看一眼,然后就回家做作业,不会影响学习的。
结果他找遍了整座教堂,也没有找到那个少女的踪影。
他只好失望地背着书包回去了。
或许是“再见一面”的夙愿没有达成,让他犯了犟,每天放学后都会去圣母大教堂,然后失望地回去,次数一多,“留下来做扫除”的借口显然不能被人信服,姜玉橙狐疑地将他堵在门口。
“我.......我被叫去办公室背书去了!”
他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完全不能撑起这个借口,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好朋友撒谎,完全可以大大方方说他去圣母大教堂了。
也许是他天生敏感又纤细的感情,让他羞于和别人分享自己隐秘的情悸。
姜玉橙倒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我还以为是明予礼那个家伙又来缠你了,不是就好。”
钟晚尴尬地笑笑,“没有啦。”
自从那天他拒绝明予礼的邀请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信息,到是班上几个入了学生会的男生,天天炫耀自己能和明学长见面,吹嘘自己和明予礼走得近,结果几个女孩子找他要明予礼的
照片,都红着脸拿不出来。
偶尔他经过学生会的时候,远远在獐子树后面,看见优雅俊朗的男生,懒洋洋地从学生会漂亮的建筑里走出来,被一圈讨好的俊男美女围着,很是众星拱月。
钟晚想,果然说想和他一起吃饭只是一时兴起,他这样的人,怎么会缺一起吃饭的人。
不过他并不后悔拒绝他的邀请,姜玉橙的故事让他现在看见明予礼,都有种惧怕。
这天放了学,钟晚看着教室外面的夕阳,犹豫要不要再去一次,事实上他还没有犹豫出结果,双腿已经控制不住地往圣母大教堂走去了。
就.......当是最后一次吧。
有了这个借口,他去的脚步都欢快了很多。
到了圣母大教堂,那座辉煌的建筑如同那天傍晚一样,矗立在金色的斜晖中,连屋顶白鸽停留的位置都和那天所差无几。
一看时间,他甚至比那天还早来了十分钟。
结果等了近一个小时,也没等到穿黑色修女服的少女,从教堂里走出来。
钟晚一阵失望。
突然,一只好看的手拍了拍他的肩。
回过头,钟晚一下子眼里发出光芒,或许是他的感情释放得太真挚和热烈,像一只看见主人的小nai狗似的,倒让眼前的少女微愣,随即微微一笑。
“你在等我吗。”
少女今天没有穿黑色修女服,而是一件黑色复古长裙,褶皱和垂感很好,腰身挺拔而又双腿修长。
钟晚才发现,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似乎过于高挑了,声音也没有其他女孩子来得娇媚,懒洋洋的调子,却很悦耳。
钟晚使劲点头,眼睛亮亮的。
对面的少女笑了一下,“听说你这一周都在找我,为什么找我那,我们非亲非故的。”
“我.......我想和你做朋友........”
“男女朋友吗。”
“啊.......不.......我没有这个意思!”
钟晚生怕她把自己当成不怀好意的人,忙摆手又摇头。
他这么一副慌张的样子,让少女笑了一声,“你很可爱。”
被一个女孩子夸可爱,钟晚脸红了红,“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恩”
少女笑道。
“我........我叫钟晚。”
“明颖”
钟晚从没有过,光是和一个人交上朋友,都能这样快乐。
那个叫“明颖”的少女,像是有魔法似的,和她在一起非常舒服,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不会说错话,被瞧不起。
城市里的少年少女们喜欢流行音乐,流行偶像,这些都是他一个在农村长大的人一窍不通的。因为之前在校园歌唱大赛上得了冠军,偶尔也会有男生来和他搭话,问他喜欢什么,他诚惶诚恐,怀着和人交朋友的认真心意,说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A love that will never grow old》。
这首歌是他无意中在农村的广播里听到的,当时村子里负责广播的妇人,是从城市高校退下来养病的历史教师,身上修养和内蕴自然不是一般农妇能比。那是钟晚第一次在村子里的广播里听见黄梅戏以外的曲子,顿时被那首英文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