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惊喜的。季星凌揉了揉鼻子,尽量让自己显得又帅又酷又深情又云淡风轻:“你要是想让我戴,我保证配合,谁让我这么喜欢你。”
“你说的啊。”林竞内心雀跃,“不能反悔。”
“给我。”季星凌等不及,主动伸手。
林竞掏出来一个小盒子,已经被捏得稍微有点变形。
“你干嘛这么紧张,手心都出汗了。”季星凌其实也很紧张,但还要维持玩世不恭的酷哥人设,他心乱如麻地把林竞拽进自己怀里,慢慢拆礼物……手他妈都很颤抖!
不!我不能抖!
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十八岁猛男了!
季星凌一边这么想着,一边从小口袋里倒出来一个……铃铛。
倒出来了一个铃铛。
一个铃铛。
林竞回头看他,继续充满期待的:“你变回去,我帮你戴?”
你星哥风中凌乱。
而你林哥还在安利:“这个是空心的,不会响。”
和胖橘李招财脖子上戴的那个淘宝货有本质区别,并且贵得要命,就算是高考状元小林老师,也差不多掏空了全部家底。
这爱情,简直感天动地。
第101章
那个铃铛据说是由长留山出产的美玉制成, 几千年还是几百年才能有一块珍品,具体值钱在哪林竞也没记住,总之他是这么对老徐提要求的——我要个铃铛, 越贵越好。
没有人能拒绝超猛的季星凌, 更没有人能拒绝戴着小铃铛的麒麟崽。实不相瞒, 小林老师已经处心积虑谋划了很久,光是想一想就要激动地攥拳, 甚至还因此失眠大半夜。
没错, 你林哥就是这么躁动亢奋, 瞎蹦跶且不冷静。
旁边的季星凌还沉浸在绵绵不绝的打击里,原本以为要上演十八岁的罗曼蒂克, 就像要付费才能看的那种午夜频道, 结果却变成了七巧板儿童片, 托马斯和他的小火车,小林老师和他的小铃铛, 血脉贲张到一半就被强行泼冷水, 谁能受得了这种巨大转变,反正你星哥不能。
“我才不戴,拿去退了。”
“……为什么不戴, 不然我去改成能叮铃铃响的。”
季星凌眼前发黑,觉得自己可能要在十八岁生日当天,被这小破植物气到英年早……呸呸!他勾住林竞的肩膀,威胁:“快点收起你奇奇怪怪的念头, 知不知道?”
小林老师不甘不愿:“哦。”
不戴就不戴吧,但退是不能退的, 上面刻了麒麟一族的图腾,属于专属定制款。
“这么喜欢铃铛, 下次我给你买一个。”季星凌又拍拍他的头,“铃铛没收,行了,跟我去吃饭。”
林竞无比遗憾。
季星凌帮他找了件厚羽绒服,一起塞进大书包。吃饭的地点定在The River,就是两人在刚刚认识时,误打误撞跑进去的那家高级餐厅。不过现在既然已经有了光明正大的情侣身份,还是可以再回来重温旧梦一下。林竞帮他拧了两下胡椒,四下看看:“都是情侣。”
“我们也是情侣。”季星凌问,“车已经在楼下了,你想先去槐江山还是昆仑顶?”
“你过生日,难道不该由你来选。”林竞喂给男朋友一块龙虾,“不然,槐江山?”
“好。”
由此可见,麒麟崽和龙血树幼苗的生物链基本是这样的——在决定某件事之前,虽然我们要假装很民主地讨论一下,但最后基本还是小林老师说了算。
槐江山的英招叔叔和成年麒麟季先生关系很好,所以一早就去花园里采摘了各种灵果,以及漂亮的美玉啊、宝石啊,来装饰苗圃和餐桌。当麒麟崽气势汹汹地“砰”来时,金凤姐姐正在云间盘旋,身姿袅娜,长长的尾羽拖曳着日光,又洒下一片漫漫的金。
还没学会怎么用树形说话的龙血树幼苗:虽然你飞起来非常好看像神仙但还是我男朋友轰得比较猛。
麒麟崽威风凛凛冲下云端,把嘴里的苗小心翼翼放到地上。
英招叔叔听到消息,已经驾云从远方飘了过来。龙血树幼苗第一次见到这种人面马身鸟翼的中年酷男,难免好奇,摇着叶子有礼貌地打招呼。
英招身为苗圃管理员,当然是喜欢这些奇花异草的,但还没等他心思活络地靠近,已经被霸道小麒麟一蹄制止,可以了叔叔你去忙吧,我们不需要额外照顾。
英招:“……”
麒麟崽叼起龙血树,一路轻快跑向林间深处。他找了片安静的灵湖,把树苗放了进去。根须浸满凉凉的水和灵气,比杵在泥里的感觉不知道要舒服多少倍,阳光照着幼苗柔嫩的叶片——根据妖管委的数据,小林最近好像又稍微长高了一点,从66厘米猛蹿到66.5厘米,总之离参天又更进一步,可喜可贺。
麒麟崽趴在岸边的石头上,用蹄撩起晶莹水珠,很欠地弹他的小树冠。
午后清风徐徐地吹着,龙血树幼苗一半浸在水里,打着盹昏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