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煊哥,怎么了这是?”
“你们先离开一下。谢谢二位。”
齐煊遣走了两人,片刻后又道:“把最开始正中间的那个男孩喊过来。”
乔东笑了:“你看,兄弟,还是我了解你啊!”
“是啊。”齐煊苦笑,有些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男孩说自己叫小周,给齐煊端茶倒水,嘴也甜,一口一个“煊哥”。齐煊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挑上了小周,离近了一看,才发觉小周的鼻子和嘴,长得和那头怎么都不能软和一点的倔驴有六七分的相似。齐煊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儿。
“你多大了?”
“煊哥,我十九了。再有两个月就二十了。”
“还在上大学吧?大学生兼职?”
“煊哥,我高中毕业就来这儿了。早就不上学了。”
“还想上学吗?”
小周突然低头笑了,说:“我们老板教我们,要说想上学,但是上不起。可我说假话,煊哥这么聪明,肯定看得出。”
小周像一只小狐狸似的,狡黠一笑:“我脑子笨,不喜欢读书。读书没用。除了算数和英语,其他的科目生活中都用不着。”
齐煊也回以一笑。
不是他。
这个念头突兀地蹦了出来,没有缘由的,让齐煊感到诧异。为什么要和阮宵比?当他察觉自己在无意识地拿其他人与阮宵作对比,并且把阮宵当做是一个标准时,齐煊越发感到不是滋味。
正在此时,放在衣兜中的手机响了。胸腔里的心脏又像是活了过来,剧烈而鲜活地跳动着。
作者有话说:
大家都要健健康康的,拥有健康的体魄~
第二十二章
打来电话的是齐玥。齐玥说她最近眼睛发干,问齐煊点什么眼药能缓解。她一听齐煊的声音就知道齐煊喝了酒,问他是不是和阮宵吵架了。齐煊一边暗自嘀咕女人的第六感可真是准得令人害怕,一边谎称没有。说谎的原因特别简单,要脸。阮宵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挫败感来源。情路上顺风顺水的齐小公子第一回被人提分手,就是拜阮宵所赐。在他眼里,阮宵真的特别难搞。他也是第一次在与人交往上觉得难。阮宵说话了,哪怕凶他几句骂他几句不给他好脸色,他都不会觉得难,甚至有时候还甘之如饴。可是阮宵要和他保持距离,戒备着他,那他就像是被引燃的炸药,再也不能平心静气。齐煊可以对所有人心平气和,即使对上了胡搅蛮缠的病人家属,他都能耐心地解释,一遍又一遍。可是唯独阮宵不行。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为了掩饰自己的挫败,齐煊说了谎话。齐玥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的弟弟她最清楚。她紧接着问了一个近来她常问的问题,只不过这一回更加直接。
“你是不是劈腿了?和一个omega?”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齐煊不悦地蹙眉,然后挂掉了电话。
在兴致不高的时候虚与委蛇本就令人厌烦,这一通电话不是来自阮宵的,更是让齐煊……感到有些低落。
“煊哥,怎么了?”乔东问他。
“没什么,”齐煊又戴上了他无懈可击的面具,“来一瓶朗姆酒。”
**期omega的状况与发烧时相似,浑身发热发烫。因为下午被齐煊咬破了腺体,阮宵只轻微感到脸颊发烫,眼睛酸痛。他很早就关灯睡觉了。
他在床上躺着,本以为还不到睡眠时间会令他难眠,没想到很快意识就变得朦胧稀薄。
或许是因为被褥上齐煊的味道。阮宵想。在进入睡眠之前,他无意识地把头埋在被子里,蜷起身体,就像婴儿蜷缩在母体里,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薄荷的味道很香,他很安心,他很喜欢。
可让他再度醒来的却是冲天的酒气,还混合着一些杂乱的香水味。半夜三更谁被鬼压床了心情都不会太愉快,更何况阮宵讨厌这些味道,都是在别人身上沾染的味道。他的意识逐渐苏醒,抬腿正欲毫不留情地把齐煊猛踹下床,齐煊却先他一步咬破了阮宵后颈的腺体。阮宵闷哼一声,随即身上的燥热感缓解了不少。待犬齿离开脖颈,阮宵轻轻喘息,然后一脚把齐煊踹了下去。阮宵问他:“你来做什么?”
齐煊盘腿坐在地上,被阮宵问得发懵。他挠了挠头,有些茫然地道:“……啊?我不知道……你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
“……你喝成这个样子,有人送你回来的?”
“哦,我找了一个代驾。开了俩小时,从东边到西边,开到你家。我把代驾打发走了,你家这儿地方偏,你别赶我走了。”
阮宵在黑暗中沉默着。他正要说些什么,齐煊忽然站了起来。齐煊像是想起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笑得特别开心。他说:“我想起我是来做什么的了,我要标记你……对,我是来标记你的。”
阮宵愣了一瞬,在齐煊靠近时又敏锐地闪躲,让他扑了个空。
“你最好醒一醒。等你醒过来了……”阮宵顿了一下,“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