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孩没有名字,她父母双亡,也没有什么熟悉的人,有名字也没人叫,她也便懒得自己取。
nv孩平日里以卖艺为生。她每日早起,在京城繁华大街的拐角处摆上一个g净却带着几个缺口的瓷碗,然后盘腿坐下,拿着之前在护城河边柳树上摘的柳叶,对嘴便开始吹。说实话,我还真挺佩服她的,一片叶子也能吹有调调的曲儿,而且还吹得真不赖。每回跟她上街,我便趴在她的边上小憩,有时听着欢喜了还会跟着乐曲晃起脑袋。
她每次捧一片叶子,一吹便是一整个白天。等到日落西山,才堪堪止住曲声,r0ur0u有些发麻的嘴唇,收起瓷碗与碗里的几枚铜板,在京城最便宜的一家店里花两个铜板买一个白面馒头,然后领我回家——一个离京城约莫六七里外的郊山上的一座茅草屋。
屋子环堵萧然,不蔽风日,室内除了一光秃秃的木板床外,只有摆在角落里的一个小木柜。木板床做得极为粗糙,只有躺着的那一面是光滑的,看样子是nv孩从哪个垃圾堆里搬来的废弃木板,清理g净后就直接拿回来当床用。上面也没铺什么棉被,棉这样的东西nv孩还用不起,只有一块略厚的光滑木头被当作枕头用。
角落里的小木柜看样子也是捡来的,有些旧了,但很g净,没有虫蛀或是脏w的地方,里面大概是放着一些小物什。
回到家,盘腿坐在木板床上,nv孩掏出藏在衣兜里的馒头大口吞咽着,剩下约莫四分之一给我。我叼起那块馒头,小步跑到离茅草屋不远的一片湖泊旁,将馒头扔进水浅的地方,待它充满了水后再叼出来,一边吮着带着淡淡白面香气的水,一边用r牙啃下小到不用咀嚼便能直接咽下的sh软馒头,一丁点一丁点地将它啃食g净。
一开始,这么一小块nv孩只用两口便能吃完的馒头,我每次都得吃半个钟头,不过猫的生长期短,后来牙齿慢慢长好了,几口便能吃完。
夜晚,正是我jg力最旺盛的时候。nv孩蜷缩在床上,原本趴在她怀里的我睁开眼,悄悄从她的双手之中脱身而出,向门外跑去。在我牙齿与爪子长得越发锋利后,我经常这样偷偷跑出来,在林中欺负b我弱小的野兔之类的小型动物,欺负够了就直接一爪子挥过去将它们杀si,然后拖到熟悉的湖边将它们与自己身上的血迹清洗g净,最终拖回小茅屋旁,放在门口后便轻巧地跳上木板床,重新钻回nv孩的怀抱之中。
第二天,我便能欣赏到nv孩见到兔子时惊喜的表情,然后吃上一餐美美的烤兔子。当然,像nv孩这种从小独自一人的孩子,见到莫名出现的si兔子除了惊喜于能吃上一顿很bang的早餐外,不会有其他感到害怕的想法。
这天晚上,我依然等待nv孩呼x1平稳之后悄悄跑出屋外,然后在林子里撒起欢来。经过了一段日子,这林子已经被我0得熟的不能再熟,我清晰地知道哪里有大型动物不能去,哪里有花有草有小型动物能去。但是今天,空气里似乎飘散着一gu不祥的味道,动物都是极敏感的,更何况是我这样有灵x的猫。
我倏地停下,抬起头耸动着鼻子,嗅着空气中飘散着的令人不舒服的气味,似乎……是一种血腥味。不是大型动物的,也不是小型动物的,是人的。
身上的毛因为绷紧的肌r0u而竖立了起来,我放缓步子,一步一步地向着血腥味的源头走去。猫有r0u垫,只要我的步子够轻够缓,即使地上全是枯枝碎叶也不会发出声音。我小心翼翼地躲在灌木丛中匍匐前进,终于,看到了那个人。
那是一个身着华服的少年,只是他身上有多处严重擦伤与淤青,华服也被割破了几个口子,看起来似乎已经昏迷过去了。我从灌木丛中爬了出来,凑近少年仔细瞧,依猫的审美观来看,他长得还真不错。不过现在以我的词汇量,暂时还说不出什么好的词语来形容,只觉得越看越好看。
嗯,这样的人,必定非富即贵,非救不可,正好让他欠下个人情。
我当机立断撒开丫子跑向nv孩睡着的茅草屋,冲进去跳shang板,用r0u垫踩着nv孩的手臂、肚子,把她踩醒。nv孩迷迷糊糊睁开眼,打了个哈欠,看看我,嘟囔了几句翻个身要继续睡,我实在没办法,便嗷呜嚎了一嗓子。
nv孩一下子睁开眼,看向站在床沿上的我,一脸疑问,看来是清醒了。
“小猫?怎么了?我还是第一次听你叫呢,怎么跟我平常听到的猫叫不一样?”nv孩看起来还有点愣,我也不管这些,用牙向外扯着她的衣角。
毕竟也是处了几个月的伙伴,她对我的行为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多说便跟着我往那个受了伤的少年走。当她看到那个浑身擦伤与淤青的少年时,捂着嘴惊呼了一声,然后赶紧蹲下来尝试着唤醒他。
少年的情况并不是很好,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可能不是深度昏迷,但还是难以唤醒的。
?看来只能等他自己清醒了。nv孩想了想,两手伸在少年的腋下,使劲将他往小茅屋那边拖。nv孩惯了,什么事都是自己来做,所以虽然年纪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