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比我晓得多,她偷偷告诉我,写字也讲究字的风骨。
那天我在将军的书案上看到一句:“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其实理解不了这话的意思,但是那个“正”字,将军写得好端正好漂亮,我想起自己的名字,同是一个“正”。
将军为我解释了很久,我太蠢了,还是领悟不到。
直到母亲领着大哥的孩子进宫看我,我终于明白了我的“正”究竟在哪里。
进宫到现在,九年,只有母亲曾来与我见过一回,仿佛还是最初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在这苦瘠凶险的深宫,我完全没有家人的慰籍。
母亲早已成了干瘪的妇人,我的侄儿睁着眼好奇地看我,他才六岁,却已经知道我的不同——母亲要他喊我“小叔叔”,侄儿说:“不要,他身上的味道好奇怪!”
奇怪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们没了天生的雄物,但也不是女人,小解的时候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排净,为了掩饰身上的臊味,只好和宫娥一样洒着香粉,小侄儿怎么会闻得惯这种味道?
然而母亲拥抱了我,她毫不在意我身上是什么味道,她告诉我,不是她不愿来,是她每次要来,都被父亲阻止,去年父亲走了,她终于可以来见我了,往后她年年都会找机会来见我,还要带上小侄儿来相认,这样哪年她不在了,我若被赶出宫,也还能有个收留的地方。
我真以为我苦尽甘来了,却跟着接到内府的密令,有人要我毒死将军,如果我不做,母亲与小侄儿的末日很快就会到来。
他们给的期限在中秋之夜,我清楚那时便是我的死期,我一点都不想死,我想见长乐,我想见母亲。
这一晚,长乐通过将军,赠我一个香囊,我可以带着心爱姑娘的礼物,去见阎王。我真的很骄傲,虽然我是个阉人,不中用、下贱的蝼蚁,可我得到了一位天下最好的姑娘赠送的礼物。
长乐没有开口对我说过喜欢,她用她的眼睛却说过上百回。
更让我高兴的是,将军说,只要不是在宫中,他并不介意我与长乐……当然我知道我不会,即使我活着,我怎能让我心爱的姑娘守活寡?我留在她身边,伺候她和她的丈夫,就好了……
将军,长乐,我总算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就算是输,甚至是死,也要坚持该坚持的东西——你们就是我的“正”,我不能失了它,那是我仅剩的宝物了。
长乐,黑白无常带走我之前,我坚持去地坤宫看了你一眼,真好,最后见到的样子是你在微笑。再见了,我心爱的姑娘,你要长乐,永远。
将军,请不要难过,能死在你怀中,我很满足,为朋友而死,就算是个阉人,是不是也够格作你心中的男儿?
若有来世……若能再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卧床抱被,正文就不写啦,本来就给说逻辑不清了,哈哈……
就依美丽小天使的建议,写个与正文有关的番外@@
以后恶趣味发作说不定会写与正文无关的番外……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 、
赵让的咄咄逼人令慧海消去笑意,彻底闭了嘴,冷冷地觑着赵让,似乎认定他爱子在怀,不敢造次。
叶颖莫名,但她熟悉赵让,如今那人无论站姿还是表情,都明白无误地传递出拒绝之意,她试图将贤儿抱过,只上前一步,便慑于赵让周身弥漫的森冷而驻足。
兴许仍属心有灵犀,赵让转瞥叶颖一眼,把贤儿放下,孩子小跑进母亲的庇护下。
而赵让仍是一言不发,直视慧海,慧海从面无表情,渐渐到嘴角抽搐,眼皮不住眨动,开口刚骂得声“赵让你这不识好歹的……”,便从外传来一声柔和而清晰的笑语:“赵将军,别来无恙?”
乍听这声音,慧海浑身一震,脸上现出放心的神色,重新堆出笑容。
赵让亦缓了态度,笑道:“李夫人,久违。”
当那说话之人踏进屋来,不曾见过此人的叶颖登时看得呆了,她久居南蛮之地,所见的汉家女子大多是出身微贱、肤黑粗鄙的终日Cao劳之辈,而眼前这新来乍到的女子,却身形高挑,蛮腰纤纤,窈窕若柳,肤白如雪,似吹弹可破,眼波流转间,已是含情脉脉,举手投足,柔弱惹怜。
“将军是因夫人在场,方如此生分么?”女子向叶颖叉手一拜,眉眼带笑,“妾身子玉,幸会赵夫人。”
叶颖以五溪族的礼数还了一礼,视线不由在子玉脸上周旋。
“不唤‘李夫人’,是当改口称呼‘谢夫人’么?”赵让轻笑,初见之时,尚对这前太子妃颇有好感,只是如今心境已变,纵知失礼,也委实忍不住拿了名节来暗讽子玉。
子玉浑若不察,面不改色,以丝绢掩口,笑答:“将军说笑,妾身寡居,不曾再嫁,怎能改口?倒是将军,封妃的敕书仍在宫中吧?妾身等才该改称‘贵妃’不是?”
她语罢含笑向赵让,却不料赵让不过微微一哂,不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