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广的心跳飞快,隔着不到几十公尺的距离,他看见了走在阿贱之後、身穿卡其色西装外套、内搭条纹长衫、黑色牛仔裤和皮短靴、戴着黑色胶框眼镜的高瘦男孩。
像是目睹超人在空中飞,大耳环女孩兴奋地拿出了手机,跟着众人一起尖叫喧闹。
发现我,快发现我!
可恶!一定是那个胶框眼镜的关系!叶广有些泄气,想往前走一些,却因为人群密度太高而停滞不前,身旁的大耳环女孩当然也还是站在他的旁边。
每当你在那里,我在这里,只要你看到我,寂寞就会瞬间清空。
叶广茫然地学着女孩的动作,跟
歪了下头,他轻声说完,鼓手无视着台下群众不知是兴奋还是心碎的尖叫,笑着摇摇头挥动双手,打出了第一个节拍。
他说,献给他最喜欢的人。
徐启章等待大家的骚动稍稍平息,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顶了顶眼镜说着,电得好多人吱吱乱叫。
右手?
人群中,叶广边跳边叫然後紧紧盯着徐启章,渴望他跟他视线交错,但是直到第一首歌结束,徐启章都没有看见他。
天生的乐手,他的确属於舞台,属於那些灯光。
「啊!你跟他是朋友?不早说喔!那阿章的全名叫什麽啊?」
「嗨。」
「虽然他今天没有来,但是……嗯,献给我最喜欢的人。」
特别的打扮,很犯规。
他看着徐启章今天不同於以往的造型,像是在水中憋气太久终於浮出水面换气那样,气管连着肺部一起背叛了他,无法顺畅调节气息,连视线都快要沦陷,台上的人都化成薄薄的纸板静止不动,只剩下徐启章一个人动作着。
大耳环女孩注意到他的不对劲,仰头问道。
知道他根本没近视,那副眼镜纯粹是造型,叶广嘴角一直想笑,或许是骄傲的笑,也或许是没好气的笑,总之在徐启章刷下电吉他後,那些笑意都又化成了吼叫。
的第一个乐团很嗨,但是叶广完全没注意在听,鼓声重击心跳、电吉他撩拨嘶吼,跟着跳跃、跟着众人呐喊,好像都是为了跳而跳、为了喊而喊。
那是叶广已经滚瓜烂熟、连洗澡都会唱的旋律,手机里唯一不是五月天的歌曲。
掌声中,第一个乐团鞠躬下台,主持人做了简单的串场後,第二顺位的乐团随即上台准备。
他在他的舞台,带着喜欢自己的心情唱歌。
好你个徐启章,想勾引谁?
站在舞台正中央,他的男孩背起电吉他,低头,认真调音,抬头,腼腆微笑,向着观众,将唇悄悄靠近麦克风。
叶广听见身旁好多女生边尖叫边跟同伴兴奋地讨论「这团主唱的眼镜好呆好可爱」之类的话语。徐启章简直就像配了上好的装备,魅力值破百。
自私一点来说,叶广觉得自己在做暖身操,他知道自己期待的是谁、要的是谁,现在雀跃的心情,全都是为了要迎接谁。
四周的人群还是动个不停,这次却换他静止了,徐启章还是没有发现他,但是那寂寞的心情却随着徐启章的歌声而逐渐淡去,吸着上唇,感觉不妙。
叶广满脑子热烘烘的,自从上次被徐启章的PUB演唱电到之後,就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整个身体被分离开来,躯体很重还留在原地跳跃,灵魂却好轻彷佛可以飞离地表,然後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视线都只胶着在一个人身上。
所以自己是他最喜欢的人。
现在哭出来一定很糗。叶广睁大眼睛不敢动,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叶广默默地深呼吸几下,挤出一个微笑对着女孩说:
四周一片鼓噪,听分贝就知道哪个乐团的人气比较高,无庸置疑,叶广现在感到耳膜有些疼痛,不过他完全没有力气阻挡众人的音波。
女孩看起来一脸跃跃欲试,搞得叶广不假思索就说出徐启章的名字,然後女孩兴奋地说着OK、OK,叶广也不知道她在OK什麽,此时台上的徐启章正帅气地一脚跨着音箱低头飙着电吉他。
趁着这一段空档,女孩对叶广说:「把你的右手借我!」
第一首炒热气氛的还是徐启章擅长的英式摇滚乐曲,听起来有些随意的唱腔,却又都在拍子上,最重要的是那边唱边拨弦的肢体动作怎麽摆怎麽自然,没有太多的矫揉造作,没有太多的摇晃摆动,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撩拨着电吉他,那与音乐完全融合在一起的认真神情,慵懒的眼神似乎在看着你却又不是,嘴唇有时轻轻靠着麦克风,有时离去,那穿透耳膜直达心脏的嗓音一直都是如此迷人与煽动人心。
「喔……没事啦,只是……喔,我跟主唱是朋友,在想怎麽让他注意到我。」
光是一个「嗨」字,就足够让大家陷入疯狂。
「欸,你怎麽啦?」
「啊--他们上台了!」
「谢谢,嗯,时间没有很多,很快的接下来,带来我们自己做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