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帖。
何姐莫名地不敢问了,她想听到的答案,程喧不会给。
何姐苦着脸,编辑一条消息,分别抄送小明星的父母。
程喧比小明星大十二岁。
十年前,程喧在探亲假途中,随手救过一个小孩。
小孩胆子很小,有点黏人。
长得像个白净的米面团子,缩在黑漆漆的烂尾楼角落里哭。
那时程喧刚通过考核,即将加入猎鹰队。
领导说,去告个别吧,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
程喧没有家,带着攒了两年的津贴,扛着一大堆东西回福利院。
那会儿王狗腿还没有啤酒肚,带着个黑框眼镜,年三十冒着雪去城东给人补课。
程喧加上一件院长织的毛衣,揣着一张纸条,出门买年货。
年关,街上冷冷清清的,雪洒满街道。
纸条上写满字,是小孩子们想吃的,果冻、牛nai、小蛋糕。
这附近的小超市都关着门,程喧迈开腿,往两条街外的大型超市走。
刚拐过一个街角,就看到两张车停在马路边。
黑色豪车里下来一个人,拉扯挣扎哭泣的小男孩。
破面包车里下来两个黄毛,领头那个和豪车里的人说话,另一个提起小孩,把小孩带到车里。
这是绑架,还是拐卖?
程喧走过去。
正在交谈的两拨人停下来,冲他挥挥拳头。
有人用刀抵着小孩的脖子,看清情况,程喧脚步一转,往墙角走。
两拨人各自上了车,两辆车背道而驰。
没带手机,派出所很远,程喧选择自己追上去。
雪天车辙很明显,那个冬天太冷,路上几乎没有其他车。
车一直开到城郊的乱尾楼,程喧跑得身上冒汗。
那些人最大的失误,是以为程喧只是个不敢惹麻烦的小伙子。
程喧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小孩被绑住手脚扔在一块破木板上。
烂尾楼不挡风,两黄毛不住地搓手跺脚,骂骂咧咧地说脏话。
小男孩细声细气地哭,一个嫌烦,狠狠掐小男孩的脖子,警告他不准出声。
程喧从另一端绕过去,这次的任务,只有他一个人。
电话响,接完电话,两黄毛开始说脏话。
程喧有点不耐烦,天快黑了,他还赶着回去吃年夜饭。
程喧一手刀劈晕拿着电话的大哥,另一个提刀冲上来,一招就被程喧撂倒。
程喧那时是个很莽的人,其他人评价他从不要命。
程喧捡起刀,抱起小男孩,用大哥的手机报警。
小男孩知道程喧是好人,和另两个不是一伙的,抱着程喧的手臂不肯松手。
程喧让小男孩给家人打电话,小男孩嗓子有点哑,他问:“哥哥,我是不是不能当明星了?我声音不好听了。”
程喧有点遗憾,不是买完东西才碰到小孩,否则就能让小男孩,在这个冷风呼啸的夜里,吃一点零食。
小男孩很黏人,很爱哭,程喧安慰他,他不信。
于是程喧唱歌给他听,唱得两个犯罪分子恨不能再次昏死。
小男孩跟着唱。
一首歌反复唱了几遍,小男孩说他不当明星了,要和大哥哥一样当兵。
程喧说部队里没有双皮nai。
小男孩眼睛水汪汪的,瘪着嘴问:“一个也不能吃吗?”
警车先到,程喧配合警察说明情况。
然后程喧小跑着到大超市买东西,超市快关门了,员工们等着下班,程喧不知怎么地,称了一斤布丁果冻,一尝,齁甜。
小男孩想,大哥哥的怀抱和爸爸的一样温暖,可是爸爸今年好忙,忙到一次都没有抱过他。
小男孩还想,他以后也要当兵,做大哥哥一样厉害的好人。
小男孩回去就开始发烧,他开始变得胆小,不敢一个人住在家里,不喜欢黑夜。
但是他喜欢雪,因为下雪天,有个大哥哥打倒坏人,朝他伸出手,把他抱进怀里。
小男孩长成一个身体不好的大男孩。知道身体不好无法当兵后,大男孩很失落。
他曾约定过,以后当文艺兵,到大哥哥的部队唱歌给大哥哥听,他要食言了。
十四岁,十五岁,十六岁,十七岁。
小男孩仍然爱看军事频道。
烂尾楼拆掉,建成游乐场,那片土地盛满欢笑,再也没人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晚上,这里曾发生过一次绑架案。
十八岁,小男孩想,不能当兵,那就成为明星,也许大哥哥能在电视上看到他。
直到这时,大哥哥之于小男孩,仍然只是青春期的一个崇拜目标。
如果说这个目标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小男孩曾学过画画,试图把大哥哥画下来。
第14章?
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