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抬腿用膝盖顶灭了客厅里的电灯,而后抱着娇妻就冲进了卧房。
第二天,趁着楚凌霄出去的时候,陶乐手忙脚乱地把藏在衣柜里的被子枕头都给拆了放好。
刚才醒来的时候就听楚凌霄说要留在家里搞大扫除,当时就把还迷迷糊糊残存睡意的陶乐给吓得一个激灵,背后都差点冒冷汗了,就怕衣柜里的被子枕头被他发现。
幸好还没等他开工,经纪人就打来电话让他出去一趟。
藏好了东西,陶乐坐在床沿上大大地吐出一口气,然后一扯凌乱的头发,倒头重新扎进还捂着温度的被窝里。
掀开被子,清新草地的气息就扑来,陶乐把自己捂好,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忽然悄悄把被子扯上来捂住半张脸。
深吸一口气,闻着楚凌霄留在被窝里的气息,陶乐的脸一点点红了。
其实,咳,现在好像,也不错,他的味道真的超好闻!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一段话,说是只有对的人,才能闻到彼此身上独特的气味。所以她能闻到,说明当年虽然搞了个乌龙,可人还是对的那个人吧?
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
陶乐有些好奇自己是什么味的。
楚凌霄没有离开多远,而是就在楼下上了萧飒的车。
萧飒给了他一个资料袋,里面是关于这次试镜的剧组以及导演的相关资料。
剧本肯定是没有的,只知道个大概。
最主要的是研究这个导演在导戏上有什么偏好。
“能通过当然好,通不过也没关系,就你的外貌跟演技,拿不到这个角色,也肯定能被周导记住。”
萧飒对此是比较佛的。
毕竟周导的电影,是娱乐圈里不少大花影帝都想要的。
虽说肯定自己艺人的演技,可萧飒还是很能认清现实,对自己有清晰的评估。
“嗯,明白了。”
楚凌霄拿着资料带晃了晃,很自然地问:“恩仇录那边的工资什么时候能到啊?”
萧飒敲着键盘戏谑地冲他挑眉:“怎么,急着用钱?”
楚凌霄叹气,“没办法,现在没个房都不好意思提结婚。”
其实昨天他特想再买个戒指的,可现在他一穷二白,房子都是租的,就连订婚楚凌霄都不好意思跟陶乐提。
萧飒无语地朝车顶翻了个白眼:“你说你大好青年一枚,怎么就那么急着跳进婚姻的坟墓呢?单身不好吗?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
楚凌霄可不惯着他:“婚姻怎么就是坟墓了?一片森林有什么好,我就喜欢我家那一棵树。”
萧飒抬手做了个停战的手势:“得得得,知道你是专一好男人,可你也别急着结婚啊。”
这一点,楚凌霄没什么好反驳的,点头表示赞同:“确实,没买个庄园我都不好意思提。”
现在的人太多了,住房面积太紧张,哪怕是住别墅,那都是跟人挨着的,楚凌霄觉得那样的生活环境毫无私人领域可言。
萧飒:“嘿,还挺有雄心壮志的哈。”
楚凌霄:“就这还雄心壮志?”
养家糊口罢了,不是男人最基本的追求吗?
两人价值观不同,瞎扯两句就扯不下去了,萧飒主动重新聊工作的事。
只有在这个领域,两个人的认知才能无限默契。
谈完了,楚凌霄也没急着回去,既然已经下楼了,干脆就去菜市场把菜给买回去。
几天后,楚凌霄照旧一身白衬衣黑裤子,头发已经有点长了,陶乐饶有兴致地给他扎了个半挽头的揪揪。
亏得楚凌霄头发软,扎上了头发也服帖地趴着,颇有公主头的意思。
萧飒在楼下接他,见状笑了:“唷,今儿还扎头发了?”
别说,有颜的人,果然有资本任性。
随便这么一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以及浓淡合宜的剑眉,楚凌霄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意气风发的侠气,哪怕他穿着现代装。
楚凌霄半点没有不好意思,还抬手宝贝地摸了摸用一次性黑色胶圈绑着的头发:“我老婆给绑的。”
两个人熟悉以后,楚凌霄在萧飒面前说起陶乐,都是十分自然地称呼为自己老婆。
萧飒捂腮帮子,做出个酸得牙疼的表情,看他拴好安全带,这就发动车,“回头试完镜我带你去造型师那里试几个造型,你这样绑着就不错,以后走红毯的时候把头发烫一下扎上,绝对时尚。”
在这方面,楚凌霄不轻易发表意见,都听萧飒的。
试镜现场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里。
北平的四合院,都知道值钱,可实际上好多都打上了保护的牌子,主人家能住不能卖,也不能随便修葺。
这个四合院,一看就挺有来头的,萧飒说是周导的。
楚凌霄看得挺羡慕的,他就觉得住这样的房子才叫过日子。
周导全名周行,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