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龄人比起来,小沈姣又瘦又矮,留着一头短发,像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不愿意和任何同学接触。
包括杨曦朵,还是因为是同桌,加上天生爱交友的性格,才慢慢走进了小姑娘的心。
除了她,沈姣身边没有任何朋友,只有金熙。
作为好闺蜜,她的任何决定杨曦朵都是支持的。
“姣姣,我支持你离婚!金熙就是个狗渣男,连个求婚仪式都没有,婚礼也不给你,甚至连名分都没有,你说圈子里有几个人知道你是他的妻子啊?你好歹也是沈氏集团的千金诶!你当初怎么会嫁给他这种人!”
沈姣低下头,轻笑了声。
是啊,为什么会嫁给他呢?
曾经嫁给他是她的梦想。
她是加拿大国籍,十八岁就到了法定的结婚年纪。
那年她喝醉了酒,半开玩笑地向金熙求婚,希望能够嫁给他。
他没有答应。
后来她退学跟着金熙回国,金熙接手了家里的公司,她跟在他身边做他的贴身秘书。
再后来沈家找到了她,原来她是沈氏集团失散多年的小千金。
得到沈家的认可后,他第一次带她回家吃饭,见了他的父母。
回去的路上,金熙开着跑车。
沈姣还记得,那是夏天的夜晚,城市灯红酒绿,车窗外的霓虹灯打在男人英俊的脸上,他眼里像是落了千万颗闪烁的星辰。跑车开到海滨路人迹罕至的地方,他开了顶盖,清新的海风轻轻拂过他们年轻的脸庞。
就是这么美好的仲夏夜,天地那么大,却又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相互依偎。
voleur de roses
小偷玫瑰,贪婪,温柔,带着男人身上独有的野性。
她还能记得他当时身上的味道。
沈姣羞赧地偷偷看他,他单手开车,一只手紧紧地牵住她。
“我们结婚吧。”
脑子“轰”一声炸了,一片空白。
沈姣深呼吸一口气,颤抖着声音回答他。
“好啊。”
那个小偷,就这样把她的心偷走了。
没有那么多的开场白,也没有什么承诺,没有什么海誓山盟和郑重其事,只是夏日海风中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只是一句随意的像是通知的陈述句,她就决定将这辈子都托付给他。
即使她知道,如果她不是沈家的千金,也许他这辈子都不会娶她。
“你好?”
陆正凯走进餐厅,一眼认出了那天去机场路上遇到的开着法拉利持靓行凶的女神。
“认得我吗?”
沈姣冷漠地瞥了他一眼。
她自然是不记得他的,但是他这种搭讪开场白她已经很熟稔了。
“有事吗?”
“不认识也好,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陆正凯笑了笑,丝毫没有被她脸上的冷漠吓退,腆着脸讨好道,“我叫陆正凯,可以加你微信吗?做个朋友,认识一下?”
沈姣扫了一眼不远处的一个黑衣男子,唇角漾起一个懒洋洋的笑。
“好啊。”
她一手托着下巴,眸光微转,轻笑了一声。
“如果你可以送我一捧花,我就考虑考虑。”
“真……真的吗?”
陆正凯笑得露出一排大白牙,“这个好说,没问题!我这就去买!你在这里等我哦!”
说完,他迅速冲出了餐厅。那黑衣男子也跟着起身,结了账。
杨曦朵有些不解。沈姣是从来不会给任何男的联系方式的。
“我认得他,陆氏集团的小公子啊。怎么,你看上他了?据我所知,他可是个花花公子呢!”
“有人在跟踪我们。”
纤细的手指轻轻撕开一片面包,沈姣的目光落向海边,也许,他就在不远处。
“谁啊谁啊?”
杨曦朵惊得四处张望。
“走了,金熙的人。”
杨曦朵松了一口气,埋怨道:“神经病吧,你的行踪他怎么都知道,控制欲这么强!变态啊?!”
杨曦朵不仅回忆起以前读书时代,因为熙爷那凶残狠厉的性子在华人圈中太过于出名,乃至于喜欢沈姣的人都不敢靠近她。
不要一会,侍者将一束玫瑰花送到沈姣的桌上,用英文解释道:“小姐,有个先生让我给您的。”
沈姣打开卡片,上面只简单地落款。
“Jin”
不远处,其貌不扬的黑衣男子端着食物刚坐定。
侍者上来,递给他一张卡片。
“刚才那个美丽的小姐回给您的。还帮您结账了。”
侍者羡慕地打量着男子。
男子脸上的神色凛了一凛,打开卡片。
“今晚回国。”
那边陆正凯回到spa房,叹了一口气。
刚享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