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德牧了吗?”
和季正诚说话时,季褚总有些不自然——不是冷淡,不是疏离,更不是怨恨,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自在。
听见季正诚这番话,季褚也没看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蹲下身去,去逗那条毛色光亮、看起来被养得很好的狗狗。
见这对父子俩这样,朱秀丽叹了口气,然后低声道:“不是什么别人家不想养的狗,是先生专门去外面买回来的。”
季褚从小就喜欢德牧,可惜褚晓天生对狗毛过敏,所以从前家里是不准养狗的。
从刚学会走路的年纪开始,季褚就很眼馋别人家的大狗,想要玩狗也只能去别人家——每次回了家还必须先将自己从里到外洗一通。
季正诚从前也是不喜欢儿子玩狗的——他是个一等一的严父,无论季褚喜欢什么,他都生怕儿子玩物丧志。
可到了现在,为了讨好一年到头来也难得回几次家的季褚,他却直接抱了一条德牧回家来。
朱秀丽并不知道当年褚晓去世时,这对父子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也并不是很难猜到——非得是极过分的事情,才能引得本该相依为命的父子俩在一夜之间疏离起来。
可是……朱秀丽叹一口气,低声道:“季先生当年肯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可是都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年季先生别说是再婚了,连个走得稍微近点的朋友都没有。我看他是——”
后面的话,朱秀丽却是不忍心再说出来了。
她看季先生是,从季太太走的那天开始,便也已经成了一具行尸走rou。
朱秀丽握着初蘅的手,轻声道:“蘅蘅,阿姨是过来人,我看就只有你在季褚那里说话是管用的。你帮忙劝劝他……他爸爸当年做得再有不对,可也一天天老了。”
***
饭桌上,季正诚并没有问太多关于他们俩结婚的细节。
因为在季褚大二那年,那时他和同学一起创业办了一个科技公司。
初创公司做得不温不火,但却突然被科技巨头看上,对方出了好几百万美元来收购他们公司的业务。
那时一起创业的同学都欣喜若狂,可季褚却发现原来那家科技巨头是受人所托——正是季正诚,他白砸几百万来捧自己的场。
季褚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宿舍,一言不发地将自己拿到的那份股份转让协议给撕得粉碎。
其他人他干涉不了,但他不想受这个人情。
在那之后,季正诚便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
最开始他是爱这个孩子,和褚晓爱这个孩子一样爱;然后则是愧疚;再到后来,他几乎是怕了这个儿子。
此时此刻,和过去的那些年一样,季正诚没有多过问他们结婚的事情,只是在吃好饭后,回到房间,将家里的户口本交给了季褚。
他欲言又止,最终也只是拍了拍季褚的肩,然后道:“什么时候有空了,去和你爷爷说一声……他一定很高兴。”
***
从季家出来之后,季褚便一言不发。
直到两人回到家里,进门之后,许久没有吭声的季褚才突然道:“你会觉得我……很冷血吗?”
初蘅没有急着说“不”,只是回身搂住他的腰身,反问道:“那你自己觉得呢?”
季褚垂下了眼睫,低声道:“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替身……一秒钟也不想。”
可是十二年前季正诚告诉他,他只不过是那个出生三天便夭折的孩子的替身,所以才被季家养了十六年。
他不记恨季正诚,可却因为那一番话,自我怀疑了整整了十二年。
大概又是想到了那个夜晚。
那么长、那么冷的夜。
“谁都不行,你也不行。”季褚轻声道,“蘅蘅,你如果把我当替身,我掉头就走。”
初蘅扯开他的衬衫下摆,然后把手伸进了他的衬衫里。
他的体温高,身体向来是滚烫的。
她将手掌轻轻覆在男人的脊背上——其实当年被季父打出来的那些伤口早已经愈合消失,但她还是忍不住问:“疼吗?”
季褚俯身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的一吻,然后低声道:“不疼,早就不疼了。”
他的蘅蘅,是见识过他最狼狈的模样的。
下一秒,初蘅便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然后踮起脚来,重重地吻上他的唇。
其实她只关心他疼不疼,至于别人……她根本就不关心。
***
两人原本说好是要第二天去领证的。
但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出门时,初蘅发现自己翻遍衣橱,竟然找不到一件可以穿去领证的衣服。
初蘅读书时便偏爱休闲打扮,衣柜里全是帽衫仔裤,等到一毕业又去了十三所,这样的大甲方也几乎没什么dress code可言——倒是乙方们一年到头都打扮得人模狗样的。
当然,初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