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官职仿中国南朝与唐朝的混合体,狼鞑的传说其实取自突厥。
为了便于理解文中官职,以南朝梁为例说明
(当然,里面还有一些官职和职务是作者为了剧情自创或者综合了唐代一部
分官职,故而不完全与南朝重合)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采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
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至天监七年(公元58年),
定十八班之制,以班多为贵;同班者,以居下为劣。天监年间,又重定九品与禄
秩之制,规定一品之秩为万石;二、三品为中二千石;五、六品为二千石。两种
制度同时并行。其中枢机构主要官员有:
尚书省
置尚书令人(十六班);左、右仆射各人(十五班);又置吏部、祠部、
度支,左户、都官、五官六尚书各人(十四——十一班);左、右丞各人
(九——八班),又有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
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中兵、外兵、骑兵等郎共23人。令史2人,书令史3人。
尚书省出纳王命,敷奏万机。尚书令统领尚书省。仆射为尚书副令,又与六
尚书分领诸曹,尚书令阙,则左仆射为省主。祠部尚书不常置,以右仆射主其事。
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但是,
尚书仆射、祠部尚书均不常置。另有起部尚书,在营造宗室时设置,事毕则省,
把起部诸事分属都官、左户两尚书。左、右丞,辅佐尚书令、仆射处理尚书省诸
事。左丞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録近道文书章表奏事,并纠察不法
官吏。右丞掌台内藏及庐舍、各种器物、督録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门下省
置侍中4人(十二班),给事黄门侍郎4人(十二班),掌左右侍从,摈相
威仪,尽规纳谏,纠正违阙,监合尝御药,封玺书。侍中功高者,在职一年,诏
加侍中祭酒,与侍郎功高者人共掌禁令,统公车、太官、太医等令及骅骝厩丞。
集书省
置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通直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员外散骑常侍,
不定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4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
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处理奏闻文书,如有不同意见,可随时封驳。常
侍功高者人为祭酒,与侍郎功高者人共掌禁令,纠察违法事项。
中书省
置中书监人(十五班);中书令人(十三班)。掌出纳帝命。侍郎4人,
功高者人,主省内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通事舍人以前都是入直
阁内,至萧梁用人特别慎重,选官注重才能,不限资历,常以他官兼领。其后除
通事,直称中书舍人。
秘书省
置秘书监人(十一班);秘书丞人(八班),秘书郎4人,掌国家之典
籍图书。着作郎人,佐郎8人,掌国史、起居注。着作郎又称为大着作,萧梁
初年,周捨、裴子野,皆以他官兼领之。又有撰史学士,兼管史书。
御史台
萧梁初建,置御史大夫(十一班)。天监元年(公元52年),改称御史
中丞,置人,专掌督察百官违法行为。自皇太子以下,凡在宫门行马违法者,
御史中丞均可纠察并弹劾之。尚书令、仆射、御史中丞,均给威仪人,以示
恩宠,以重其职,属官有治书侍御史2人,对第六品已下有弹劾权,分统侍御史。
侍御史九人,分居各曹,纠察不法。殿中御史4人,负责禁宫之内的保卫工作。
又有符节令史员。
国学
置祭酒人,博士2人,助教人,太学博士8人。又有额外博士员。天
监四年(公元55年),置五经博士各人。梁武帝欲招徕后进,选用俊才,
规定不限贵贱,寒门子弟可引进五馆,不拘人数。大同七年(公元54年),
国子祭酒到溉等又上表建议立正言博士人,位同国子博士,并置助教2人。
宋、齐中枢,不设「卿」号。《隋书·百官志上》载:「梁初犹依宋、齐,
皆无卿名。」天监七年(公元58年),梁武帝模仿古制,设春、夏、秋、冬
之卿。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太司农为司农卿。这三卿称为春卿。又
加设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这三卿称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府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