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德公主结婚的时候,她的父亲送给了她一座行宫陪嫁,但莫德公主一般不住那边,而是住在丈夫的斯科沃多夫斯卡公爵府。弗兰西斯的父亲过世之后,莫德才搬出大宅,一个人住进了行宫,兄妹二人则继续住在宅子里。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东邦国的久远之诗,殿下可以跟着我一起念。”很多年前,苏温玉教莫德公主念书。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同一种语言的中古音与现代音天差地别,不过,莫德本来也是都不会,“苏老师,这个发音是作者时代的发音吗?不像现在的东邦话。”
“不是。只是有人教我的时候,是这个发音。”苏温玉回答。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桃花开得很美。”
“桃花是什么花?”
“我的故乡开得很多,这边也有种,只是不多。下次碰到,我可以指给你看。”
莫德公主第一次见到苏温玉的时候,才六岁。那个时候的苏温玉,和现在也没用太大差别。苏温玉活了那么多年,就算是个不学无术的,也该洞察不少世情了。
苏温玉教给莫德很多东西,莫德也不止苏温玉一个老师,但她最喜欢苏温玉。在那些皇室教师中,他年纪可能是最大的,长得却是最年轻最好看的。
苏温玉自己编了教材,其中有一本收集编写了不少东邦国的古诗词。莫德看过苏温玉的翻译手稿,从东邦语到可诺兰语,两种语言对应,字迹都很漂亮。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莫德看到了这一句。她知道苏温玉的名字用东邦文怎么写,咂摸出味道来,越看越喜欢。诗的语言,就是翻译成别的文字,也还是美,果然,在某些方面,人类的情感是可以相通的。
桃花和玉石,都是很美的意向。可诺兰的诗句,也有美丽的意向,比如月季、沙滩、海浪、星星。人类对美的追求,也有相通的部分。隔着时间与空间,莫德公主觉得自己和一个东邦女子达成了情感上的神奇共鸣。
莫德喜欢苏温玉,但他不可能成为帝国的驸马,更何况,苏温玉喜欢的人也不是她。反正也不能和喜欢的人结婚,莫德遵照父亲的意思,嫁给了斯科沃多夫斯卡公爵的长子,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公爵长子。
出身贵族,长得不错,还是自己父亲中意的女婿,既然自己迟早都要和别人结婚,那就是他了。婚后的头几年,尤其是弗兰西斯出生之后,两个人感情很好。
随着日子发展,这两个人也不再如往常亲近,等到女儿以沫出生之后,夫妻二人几乎不再同房。他们各有各的情人,各自玩各自的,但生活上也会相互照顾着。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除了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以及挂着夫妻的名分。
莫德婚后,很长时间的情人都是苏温玉,连女儿以沫的名字都是来自他。
“恭喜殿下喜获千金。”苏温玉那个时候说。
“温玉,帮我给她取一个名字吧。”莫德说。
“弗兰西斯继承了父亲的名字叫弗兰西斯。那这个女儿,可以继承你的名字叫莫德。”
“不行,你想一个。”
“东邦有句话,叫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以沫。”
“Imoe?听上去不错。”
“不论是什么都好,殿下都不应该过度介怀。以殿下的身份地位,想要什么东西,不都是唾手可得。”
“偏偏最想要的东西求而不得,也没什么意思。”
“莫德。”
“我儿子是你启蒙的,你要多教他一些东西。”
“我以为你要让我继续教你的女儿。”
“不用了,你在帝国大学当教授也很累吧。”
“这还得多谢殿下的举荐。”
在那次之后,莫德与苏温玉不似从前那般亲近,联系渐少,苏温玉从未对她钟情,而莫德也有了新的情人。
在莫德的认知里,苏温玉最看中的有三个东西。他左手上带的冰种翡翠镯子,随身携带的赤金短刀和别墅里放的长剑,都是老东西,估计都价值不菲。莫德对那些宝贝都司空见惯了,但不得不说,那个镯子真不错,成色做工都好,还是古物。
一般来说,镯子应该是一对,但苏温玉只有一只。两个人在行宫的卧室里厮混,苏温玉脱下镯子顺手放在了床头柜。事毕,莫德拿起来赏玩。
“温其如玉,说的就是老师这样的人吧。”莫德的一只手拿着镯子,另一只手抚摸着镯子。
“不敢当。不过,我的名字不是出自这个典故。”
“那出自什么?”
“男人的秘密。”
莫德结婚那天,想着“之子于归,宜室宜家”的桃花之诗,在斯科沃多夫斯卡府提前栽种了两株桃花树。婚礼定在春天,桃花开得正好,所谓“人面桃花相映红”是也。
莫德年岁渐长,桃花树也长得更壮,枝繁叶茂一年胜过一年。莫德的丈夫死在了情妇的床上,而莫德当天和苏温玉在外旅游,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