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皆可为兵。也就是兵民合一、全民皆兵。旗的组织具
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旗兵平时从事生产经营,战时则执戈出征,
军械粮草马匹尽皆自备。
和精卫队一样,罗刹旗兵也全都来自家乡女真本部。根据当年我远嫁中原之
时,和父王达成的一项长远规划,二十余年来,这些女真族人陆续由关外举家迁
入,渗透到中原各地,或在乡村买房置地,或在城市之中经营各种产业。所谓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怎能容忍自己族人和汉人通婚呢?」
这就是慕容紫烟的性格,说话老是直来直去,也不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之类,此话千儿听来不太顺耳,只是点头道:「哦,明白。」
慕容紫烟接着说道:「这些年来,这些隐姓埋名的女真家族,由于乐善好施,
聘请专才经营,产业越做越大,在当地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已逐渐成为当
地名门望族,在各地乡镇之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已非常之大,当地百姓遇上困难,
宁愿找罗刹旗兵望族,也不愿找腐败官府,组织社会活动,罗刹旗兵出面组织的
效率,甚至高于官府。罗刹旗兵已将其触角伸向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各社会
阶层,可谓盘根错节,根基牢固!
罗刹旗兵家族平时该干啥干啥,我对他们没有过多干涉。唯一强制要求的,
是每个罗刹旗兵都必须保持女真传统生活方式和习俗,这个说来简单,一句话而
已,但在精卫队和罗刹旗兵条令之上,足有多达数十条细则。下面我举几个例子:
细则第三十八条,旗主和队长都是世袭罔替的大产业主,在当地罗刹旗兵家
族中,拥有最高声望;细则第四十二条,每个牛录必须从财富中拿出相当一部分,
用于购置围场所需大片土地和维护。细则第四十三条,每年秋季,各牛录队长须
率属下罗刹旗兵进行三次以上围猎活动,每年各旗主必须率所属部众集中大规模
围猎一次。
我如此严格规定,就是为了让精卫队和罗刹旗兵这两大核心组织,保持和发
扬女真传统生活组织习俗,虽然原始落后,但却能保持嗜血和掠夺成性的狼性血
液,一代一代地传下去!我久居中原,耳闻目睹之下,对中原农耕文化发展到极
致之后的弊端再清楚不过,国民从上到下全无进取之心,守着自己家那一亩三分
地便心满意足,整体血性弱化,偌大汉族渐渐由古代食肉动物的狼,变为食草动
物的羊,再无战斗力可言!」
(作者注:本人喜欢研究历史,曾见宋史记载,数十万宋军对阵女真怒龙军
数万,居然会被打得溃不成军、惨不忍睹,即便是童贯率军对付已经衰落的契丹
辽国,企图收复燕云十六州,以多对少同样惨败而归,感到实在难以理解!最近
才渐渐悟出一个道理,一个民族若在缺乏血性的朝代,跟一群绵羊何异?再大的
羊群,能敌得过一支小小的狼群吗?)
以千儿的年纪,成天足不出户,怎能明白这些道理?闻言只是点了点头,不
知所云地敷衍道:「那倒是哦!」
慕容紫烟道:「这些旗兵家族无论从事何种产业,居于何种社会阶层,也绝
不会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需调动人马对付敌对帮派时,我会就近征调当地罗刹
旗兵,才能作出快速反应,根据冲突规模大小,一个牛录征调的人马由5到
9不等,或两家出一人,或一家出一到三人。父母兄姊战死,则由子女弟妹
接替,保证兵源不断。
被征调的旗兵,披上统一的铠甲,戴上标准的蒙面头盔,跨上战马,便成为
一支无坚不摧的野战重装骑兵。或是穿上一身黑色劲装,戴上面罩,便成为一群
出没于暗夜之中,来无影去无踪的蒙面杀手。或是乔装改扮成各种身份的普通人,
相互协作,去完成各种特殊任务。
这些旗兵家族不是庄园主,就是产业经营者,被其雇佣、受其直接控制的当
地百姓,由十余人到数百人不等。若有必要,需举国起事时,罗刹旗兵煽动起这
部分百姓,即可达百多万众!即便初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其声势已足够吓人。
此外,以这些旗兵家族在当地的声望和影响力,起兵时所能调动的民众支持力量
也不可小觑。这些是你将来成就霸业的基础,你可要好好加以利用。」
千儿目中精光一闪,但瞬即敛去无踪,笑嘻嘻地道:「姊姊今晚怎幺尽开我
玩笑,我身上哪个部位,有一丝霸主的味道?当然啦,在床上对付姊姊还算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