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青梅竹马
他左脸上的蛰伤还没消肿,眼睛仍比条缝大不了多少,因为常年跛脚,背也有些驼,别说跟光鲜亮丽不沾边,他现在看上去简直就像个奇怪的生物。
宋乃眼中的光一点点黯淡下去,自惭形秽的感觉让他一点也不想出去面对那位同龄的美丽小姐。
“宋乃,季深的茶叶在哪?”
去而复返的季太太在走廊上悄声问,宋乃连忙整了整丧气的表情,挂起职业的笑容,推门出去。
被季先生翻来折去一整晚的腰和腿还有些酸软,他尽力挺直了脊梁,以一种合适的音量询问:“夫人,要龙井还是毛尖呢?我去给您拿。”
季太太勾起红唇,美目里满是对未来儿孙满堂的憧憬,“要最好的那种,叶澜今后会是这栋房子的女主人,你得小心伺候着,知道吗?”
宋乃的心脏猛地一抽,好不容易挤出来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愣着干嘛,快去。”
“好的,夫人。”
季太太的话像一根木棒迎面敲来,细碎的木头渣子不上不下地卡在气管里,让宋乃觉得呼吸困难。
但这些时日的保姆工作可以让他一心二用,他熟练地泡茶,甚至不用低眼去看。
干黄卷曲的茶叶遇到水便活过来了,缓缓于沸水中舒展开身姿,随着蒸腾的白汽浮起扑鼻的清香。
直到一声高亢的尖叫骤然拉回他的思绪,宋乃回头,待看清落地窗外的情形后,冷汗登时下来了,连忙拖着跛脚跑了出去。
叶澜一屁股倒在蔷薇花丛前,捂着不断起伏的胸口,梳得整齐的亚麻色长发凌乱贴着脸,仪态尽失,她面前的花丛里藏着个脏兮兮的小孩,小孩还维持着扒开花丛的姿势,呆头鹅似的支棱着脑袋。
宋乃连忙扶起了受到惊吓的小姐,抱出花丛里的宋乐,宋乐满头都是花瓣,手里紧紧攥着一个沾满泥的胡萝卜,他不明所以地看着哥哥向一旁脸色发青的漂亮姐姐鞠躬道歉。
“对不起,叶小姐,宋乐,快给小姐道歉。”
“姐姐,对不起。”宋乐很听哥哥的话,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做错了事,仍旧乖巧地用软糯的小nai音说道。
叶澜眼底闪过一丝鄙弃,飞快地掩去了,她用纤纤玉指整了整裙摆,昂起下巴淡声道,“没关系。”
她露出的笑略显勉强,但足够糊弄犯错的仆人。
问声赶来的季太太斥责了几句,带着叶澜去换衣服梳洗,见季太太没有追究,宋乃这才松了口气。
“哥哥,看我捉到的虫子。”
宋乐不知道自己闯了祸,还兴致勃勃地拉着宋乃去看自己从泥巴里挖出来的几根蚯蚓。
想着以后宋乐都不能这么无忧无虑地在花园里撒野了,会冲撞这位小姐,宋乃心中惆怅,蹲下身,看小乐乐摆弄着几根活蹦乱跳的小蚯蚓,手舞足蹈地讲虫虫历险记。
胡萝卜胸针失了宠,被随手丢在一旁,镜头前沾着泥,面朝着漂浮着大朵白云的蓝天。
监控器后的安扬揉了揉发疼的耳朵,谢天谢地,小屁孩终于没有继续重复埋胡萝卜和挖胡萝卜的动作了,他已经体验了两天虫子的视角。
思索了一会儿,他换了一身衣服垮上包,揣着手机出门了。
两位女士在客厅品茶,时不时传出几声轻笑,在卫生间里给弟弟洗手的兔子保姆拼命竖着耳朵,从她们不大的交谈声中,零零碎碎地得知一些与叶澜小姐相关的信息。
满市作为接壤俄罗斯与毗邻蒙古国的最大陆运口岸,位于西北边境,这里辽阔荒凉,民风彪悍,华洋聚居构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季深的外公靠倒卖驼鹿角、旱獭皮等珍稀野生动物制品在动乱中积累了财富,跟他一起做大的,是一个姓叶的铁路货运装卸工。
十岁以前,季深在满市长大,叶澜比他小五岁,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小小的季深就替忙碌的大人们照顾她,两个小孩站起一起活脱脱的金童玉女,大人们喜出望外,约定好了要结娃娃亲。
而现在,二十岁的叶澜从英皇毕业,留洋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她多年未见的季哥哥。
这几天别墅变得热闹非凡,陌生的客人一个接一个的来,喜欢热闹的小兔子却希望别墅能恢复冷清的样子,就算季先生跟之前一样对他爱答不理也好。
闷着头给宋乐洗手,哗啦啦的水流中,宋乃突然发现他的小手中抓着一根脏兮兮的长条。
“这是什么?”宋乃抽出来打量了一下,这东西大概两指长宽,放到水下冲洗一阵,终于现出了真身。
这是一枚做成胡萝卜样子的金属胸针,顶端的叶子翠绿,镶着一朵小白花,形态圆润可爱,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这个东西是从哪来的?”宋乃洗去胸针上的泥土,用纸擦干,语气变得严肃,“哥哥不是告诉过乐乐,不能乱动屋子里的东西吗?”
虽然这枚胸针他从来没见过,但这么Jing美,宋乃几乎立刻就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