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难道她该记得这个从头到尾都没有在剧情里出现的人吗?
若他跟原主真是熟识,以黎家的家世身份,剧情中姜梦何至于沦落到人人喊打的局面。
“黎总,今日我是来谈签约之事的,若是贵公司无心签下,那么我就先离开了。”
默璃实在是不怎么喜欢跟这样莫名其妙的人接触。
“有有有,怎么会没有心思签下呢。梦梦,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我一定会答应。”说着说着还自以为深情脉脉的给默璃抛了一个媚眼。
默璃忍下心头泛起的恶心,掏出她提前拟好的合约,一本正经的说道“黎总,还是请贵公司的法律团队来看一下我的合同是否有问题吧。”
“不不不,没有问题,梦梦的要求怎么可能出现问题呢。”黎总裁拿起笔刷刷刷,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默璃嘴角抽了抽,一个总裁这么任性,真的好吗?
若不是确信现代社会不会出现类似于易容这样的事情发生,默璃都会以为黎总裁是被调包了。
传闻中的黎总裁沉默寡言,惜字如金,那为什么她面前的却像一只恨不得时时开屏展现他漂亮尾巴的花孔雀呢。
“既然没有异议,那么我的团队将会很快到来。”默璃没有打算用朝华娱乐的人,在国外打拼的这几年,她的团队已经被打磨的很好了。
“梦梦,有时间吗?黎哥哥请你吃饭。”黎总裁挑了挑美貌,自以为风情万种,魅力无双地发出了邀请。
默璃双手抱臂,似笑非笑的看着黎总裁“黎总,你难道不知道我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还有,我是真的不记得我还有您这么以为家世尊贵的哥哥。”
默璃的话,让黎骞的神色一黯。他初遇她时,她还是一名十七岁的学生,等他再遇她时,她已经是一位二十七岁的女人了。
他们之间整整隔了十年,这十年是一个大的,谁都跨不过去的沟壑。
他知道,十八岁到二十三岁,一个女人最黄金的五年,她跟在了林宸轩身旁。
每次从各种记者或偷拍和采访的照片中,她一直是笑脸洋溢。
她对林宸轩的爱,从来都不会隐瞒。一如他第一次见她时的简单,爽朗。
他一直以为,她跟林宸轩是真心相爱的。
而最初几年花名在外的林宸轩,也做到了为她守身如玉。
他想,既然那个让他见之不忘,思之如狂的女孩儿已经拥有了幸福。那么,他又何必再去打扰。
于是,心灰意冷的他按照家里的安排从军。
等他再次回到A市时,才发现,他一直以为的能给她幸福的良配已经和别的女人诞下了爱情的结晶。
而她却远走他乡,销声匿迹。
午夜梦回之际,他总是在想当小三,贱人这样的字眼被泼在她的身上时,那个渴望获得别人认同的她得有多么难过。
那个她用整个生命,整颗心来爱的男人,牵着别的女人的手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得有多么绝望。
几年来,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她,而她却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一般,寻不到一点踪迹。
他爱了她十年,却从不曾入过她的眼。
“梦梦,我知道我回来迟了。但是,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让人再伤害你。”
黎骞举着右手,格外虔诚的发誓。
透过黎骞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默璃脑海里已经自动的脑补了一场大戏。
看来,这是暗恋原主的人啊。
不过,她可没有利用别人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想法。
因为她知道,这样的先例一开,那么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习惯。
她会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会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
最最重要的是,这一次原主是希望自己能够变强。
“黎总,不好意思,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默璃伸手轻轻的避开这个试图靠近她的黎骞。(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我是大明星(十三)
(十三)
不管这个黎骞对原主有怎样的爱恨纠葛,那都不关她的事情。
再说了,在原主二十多年的短暂生命里,黎骞就是一个再陌生不过的人。
否则,怎么可能在剧情中都只字未提呢。
原主并没有要求寻得有情人,所以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呢。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累人,最是剪不断理还乱,能不碰则不碰。
这是默璃完成了这么多次任务而得出的结论。
大多数有怨恨,有未完成心愿的人,都有爱恨纠缠和爱而不得或得而不爱之人。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黎骞的手顿了顿,眼里满是苦楚。
梦梦如今距他于千里之外,何尝不是因为当初受了太多的艰辛。
若那时,他仍在A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