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美观的鼻青脸肿面孔上,对准鼻梁发力,正中红心,一气呵成得犹如踢开拦在路上的垃圾。狗得到了主人的信号,一口往那人腿上咬去,犬牙染上红色。
而做完这一切的季延非,连鞋底都看不出染上尘埃的痕迹。
季延非向压着那团伙首领的保镖问话,“嘴很严?”
高大的男子点头应声,“是。至今不肯说出更多信息。”
季延面色轻松,给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吩咐,一反先前残酷行径,“是吗。反正都是些小鱼小虾,扔进嘴里还不够塞牙缝,干脆放了吧。”
沉默像岩石一样的男人未表示什么异议,依照季延非的命令办事。
夏郁莲想询问些什么,但是他清楚知道这不是自己能插手的范围,见事情已了,抬腿就想离去。如今看来,季延非完全用不着他去担忧,他的擅自干涉无疑是自作聪明,给自己惹得一身腥臊。
“我刚才说话的对象,不包括你。你不是很喜欢看我?那么何必急着走,留下看个够岂不是更好?”
季延非懒懒斜倚在门框上,将他叫住,这说明他的离开计划,已经宣告破产。
“你想干什么?”
“给我的爱慕者一点亲切慰问。”
迫于无奈,夏郁莲又在这远离城市的荒郊野外逗留了半日。想到除了罗振以外,应该也无人会主动联系自己,失踪也好,弃尸也好,根本没有人介意,最多当一个茶余饭后的轶闻谈资,他随即放下了心。
没有人在意他,他也无需往肩上增加负担。
深蓝夜幕蚕食灰亮色的天穹,雨滴淅淅沥沥敲击窗面,奏出短促的节奏。夏郁莲与季延非相对而坐,无人开口。中途夏郁莲只挑拣了几个摆在客厅的零食果腹,此外就捧一杯有人不间断续杯的热茶,聆听自然的呼唤。
饶是他脑子不算聪明,见证了事件的发生全过程,其中弯弯绕绕也能琢磨透个七八分。
那伙人是老套的绑架有钱人戏码,目的无非求财或□□,因为他的一个短信,豪门恩怨的火烧到了他的身上。季延非知道他的仰慕——这不是一件困难的事。连夏郁莲自己都认为他的表现可以说是浮夸,为了迫切证明着他也是能对一件事付诸心力,他在季延非身上费的功夫,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问题在于,他给季延非短信的契机太巧了,一直痴迷跟踪的行为诠释成不怀好意也顺理成章。实在很难撇清他身上的嫌疑,一网打尽也是个不错的决定。
坦白来说要是有个人像他跟踪季延非一样跟踪他,夏郁莲认为自己早就报警了,季延非的忍耐度,着实非常人,他是早已习惯了旁人的爱慕吧,包括那些喜爱带来的负面因素。
他干脆把话挑明,“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等我感到无趣的时候。”
那夜,他和季延非相对而坐,极大部分的时间是相顾无言的。
他不是没有开口试图引起话题,可是话到了口中,即将暴露在空气里的前一刻,又觉得太过失礼,还是烂在肚腹里为好,所以合上了嘴。
要是以无聊的寒暄,譬如天气情况,午饭,爱好,人际关系等等启开话头,季延非一定会觉得那是浪费他时间的废话。事实上他早已对季延非的基本情况一清二楚了,明知故问,也是多此一举。而谈论更深层次的思想理念,难忘经历之类刻骨铭心的东西,他们的关系却又没有熟悉到那个程度,季延非若是拒绝回答,他也徒增尴尬。
不近不远的距离。他们还能算陌生人吗?夏郁莲不知道。
秒针如最勤劳的工蚁,尽忠职守地在自己岗位上维持速率转动。他心上放置了摇摇欲坠的细线,悬挂着对季延非岌岌可危的爱恋。
当光芒向你照来,你闪躲不开,就只好闭目等待,等待那一轮光束射向别处。
季延非完全没有表露出朝他建立友谊关系的意愿,手持一本文学名著Jing装版的书籍,垂头看得津津有味。硬质壳的触感应是有一份服在手上的妥帖,但是夏郁莲的注意力满满当当地倾注到竹节似的手指上,指甲粉红圆润,而撩动人心弦的指尖,一页一页地翻开纸张。
那只凶残的狼犬跪伏在季延非脚边,摇着尾巴讨好主人,只为得到注视爱抚。它见季延非专注于自己的事,没趣地垂下了头,蜷卧在季延非脚边。
看着该被装进油画框内的场景,夏郁莲心里有着不可思议的平静。此情此景,夏郁莲酝酿出足够的勇气,说的第一句搭讪的话,‘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就极其容易地被驳回。
“有趣的书。”
季延非从不属于井井有条的实用主义者行列,这不意味着他缺少理智,只是他体内澎湃的冒险与激情因子,时常占了上风。
这世上,按部就班执行已有规则的人太多,所以夏郁莲才会格外迷恋意外的出现。
途中有人打断季延非的潜心阅读,报告着那几人的来历,并且也不避讳夏郁莲的在场,说着夏郁莲的行踪,推出的结论是他与此事无关。即使是听别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