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船》作者:满江一片红
内容简介:
攀上白富美高枝的凤凰男温柔受(王昇)X富二代离家出走当流浪歌手的流氓攻(蒋少夫) 【短篇】
一、
王昇以前不叫王昇,叫王狗剩,出生在贫穷的山区。从他读大学的城市到家乡,需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然后转公共汽车,再转拖拉机,最后再从山底爬到山的半中央。他父母一共就种二地,年收入大概就一千块钱。幸好王狗剩上面有三个姐姐,都是十五六就嫁人了,拖家带口的在外面打工,定时往家汇钱支援王狗剩念书。
王狗剩念高三时,他的班主任说,你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是改个名字吧!
王狗剩想了想,觉得老师说的很有道理,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这个名气他也受了不少嘲笑,便将名字从王狗剩改成了王昇。
他学习成绩特别好,拔尖儿的好,高考时考了全市的理科状元,顺利进入全国TOP1大学的医学院。他全家都为他骄傲,他父母高兴的哭了好几天。
王昇也特别高兴,他觉得,改变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
二、
王昇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山区里的穷小子。他长得算不上高,一米七八的个头儿,但是身段儿特别匀称。他长得还特别白,五官也清秀帅气,打篮球的时候,阳光打在他汗漉漉的透着红晕的脸上,在一众臭老爷们儿中像是一股清流。
这样的王昇很吸引人,自然不乏女同学的追求。但是王昇却很清高,不是女生随随便便追就会答应对方。他的内心既有穷学生特有的敏感自卑,又有大男人的野心和追求——这所大学里的富二代官二代那么多,像他这样的穷N代,总是显得与这帮人格格不入。
他不太愿意追随这些富家子弟,他清高嘛!骨子里还是瞧不起他们身上的铜臭味儿。但当大家都依附他们的时候,独来独往的王昇便有些受排挤。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当王昇走在繁华的都市,而自己手头拮据,什么也不能买的时候,他开始羡慕甚至嫉妒起有钱人——他甚至想给自己的姐姐们买一件新衣服都做不到。
这种念头越来越强烈。
有一天,他的三姐来到了这座城市打工,她做了三个小时的公交,终于从城南来到了城北的大学看王昇。他25岁的姐姐很显老,身上也是劣质的地摊货,她大包小包的拎着好多家乡的咸菜、腌鱼、干饼。她非常朴实的站在宿舍楼门外,拘谨的不敢进门。
校园里女生们青春洋溢,衣着时髦,她们从她身边经过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王昇一下子哭了出来。
他想,他一定要好好挣钱,改变他们全家人的命运。
三、
王昇不光长得好,学业也好,大五那年直接被保送了本校本专业的硕博连读。28岁时王昇在全国最好的一家综合性医院的神经外科实习,他的导师非常非常赏识他,经常夸奖他勤奋,又有天赋,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王昇确实不负众望,各方面表现的都很出色。他为人也低调,温和,带着一丝书卷气,院里的女大夫女护士们都很喜欢他。
他的导师是这家医院的副院长,也是神经外科主任,五十五岁,他的女儿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年轻貌美,性格活泼。她总是听父亲谈起自己带的那个叫王昇的博士,便总是吵着想见见,可惜总是没机会。
这年腊月二十八日深夜,院里突然来了一名身份地位很高的急症病患,副院长亲自Cao刀,王昇自然要全程学习。动刀动了将近14个小时,大家从手术台上下来,累得动都动不了。
王昇想了想,便决定今年不回家过年了,正好省路费。副院长一看他无处可去,便邀请他大年三十到自己家过。
副院长的女儿郑丽终于见到了笑容像小太阳一般温暖的王昇。
他真是温柔又体贴,还没有其他富二代、官二代身上的那些臭毛病。
郑丽从未见过这样吸引她的男人,她沦陷了进去。
四、
29岁时王昇的人生有两件大喜事。
第一件是他博士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了全国这家最著名的医院。
第二件是他毕业后没多久,他跟感情和睦的郑丽订了婚。
即便王昇认为自己对她感情算不上浓烈,也从不想跟她上床,但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王昇,却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奇怪。
但是29岁时,王昇的人生还出现了一个意外。
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皮肤黝黑,胡子拉碴,头发半长不短,整天拿着一把吉他蹲在地铁口唱歌。
王昇记得自己第一次从他身边经过时,他正在唱《Better Man》。嗓音低沉又浑厚,像是埋藏在地窖几十年的老酒,听得多了都会醉。
他那天休假,所以他听到这个声音时稍稍顿了顿身体,扭头去看这个唱歌的男人。
这个男人身形非常高大,肩膀宽阔厚实,半露的小臂上肌rou纠结。他坐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