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秘密的样子。赵永平为了挖掘秘密抢手机,都几乎扎到林勋怀里了。冯靖有点吃味,于是恶趣味的想惩罚一下这个一根筋的笨小孩。
他说:“别抢了。咱们也发。不让他们知道。”然后,把偷拍的那张□□发给了赵永平。
暑假还没结束,冯爸爸公司调他去B市总部。冯妈妈想着全家一起过去,而冯靖却有些舍不得。他想自己留在这里读高中,但冯妈妈不放心。他心里堵的难受。于是,他约了赵永平去他家找他,想把满腹的秘密全部倾倒出来。然而,赵永平因为一场球赛又放了冯靖的鸽子。冯靖在赵永平家陪了赵妈妈一整天,直到晚上,赵永平才回来。同时,冯靖身体里的那股子冲动,经过了一天的时间,已经完全平复了。他最终什么也没说。
冯靖随冯妈妈的意思,全家搬去B市,而他也将读那里的一所私立高中。一切处理妥当后,他在最后的时间,在群里和其他人说了这个决定。
林勋问:你怎么去外地读高中?
冯靖实话实说:我爸调去总部了。我们全家跟着过去。
赵永平:你这个始乱终弃的大混蛋!你叫我以后怎么办!
冯靖多想把赵永平的话当成是对方于自己的情话。然而他明白,那个人即使是舍不得,即使会难过,也只是一时的。他会很快有新的朋友,适应新的生活。而自己这一走,或许将永远成为那个人的一个过客、一个美丽的曾经罢了。
冯靖做了个深呼吸,然后不紧不慢的在屏莫上打下一行字:你们快恭喜我终于彻底摆脱这个二货了!
不出所料,群里很快有了回复。
方朗:恭喜。
林勋:恭喜+1
赵永平:你们还是不是我朋友啊!
冯靖对着电脑屏幕自嘲的笑笑。
再见了,我最好的朋友。
☆、番外2:方朗(一)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桑榆》里爱着唐子墨,后在在参加完唐子墨与自己家姐姐的婚礼后便出国了的平安吗?平安与方朗应该有个4-6岁的年龄差~ (总说我“年下的邪教”的亲们,我给方朗一个年上ToT,你们满意么~)
自爷爷偶遇了曾经的结发夫人之后,方朗便随着父母一起搬来了这个城市。那时的他正是要读小学的年纪。于是,他遇到了第一个在他生命里画下一笔的人——林勋。他是方朗敞开真心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方朗在初懂感情的年纪,时放在心里全意投入的第一个人。
数年后,因为一笔生意,方父要去B市见一位老朋友。那时正值暑假,方父便带着方朗一起过去,顺便当是带孩子旅游了。方朗便在于家见到了第二位在他人生剧本里写下故事桥段的人。
那人青年抱着吉它,半倚在二层镂花的阳台围栏上,指尘轻拨,一串合音行云般流动,连周围的空气都像被感染了一般,随之驿动。
似乎是听到了脚步声,青年抬起头看向方朗。
或许是家境的关系,方朗自小就不惧身处全新的环境,不怕面对陌生的人。他毫不怯场的露出礼貌的笑容,先开了口,“哥哥弹的真好听。”
被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小孩子夸奖,青年先是羞涩一笑,然后大方的问,“喜欢吗?”
“喜欢。”
“想学吗?”
“想。”小方朗眨了眨清澈的大眼睛,认真的回答。
青年对方朗招了招手。那动作就像有一种莫明的吸引力一般,召唤着方朗不自觉的移动去青年的身边。
青年拉过方朗的手,覆在自己的吉他上,同样用很认真的语气回应着,“我教你。”
这位青年便是于家长子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于沐。
让方朗没有想到的是,于沐并不是出于礼貌的敷衍一个孩子,他真的开始认真的教他弹琴。或许是因为方朗本身对音乐的喜爱,或许是于沐给方朗的感觉特别舒服,方朗学的很用心,也很快。而且方朗回到家后还在联系,有不明白的地方就视频,对方就演示给他看。
方父完全没有想到方朗会与于沐有这么好的关系。毕竟两个孩子差着好多岁,他起初也只是觉的于沐就是哄小孩子玩。后来,于沐的爸爸还专程打来电话,假期再带小朗到家里玩,方父这才相信两个孩子是真的能说到一块去。
方家的那些姨、舅亲戚有些羡慕方朗能和于家的孩子相处的这么好,方父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渠道得到实惠。同时,也有人不禁可惜,甚至是提醒方朗,于沐虽然名为于家之子,但他只是领养来的孩子,而于渊才是于家真正的血脉。而且以现在的形势,长子的不上心与次子削尖脑袋往上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以后掌握于家大权的必定不会是于沐。而于渊从来都瞧不起于沐已经不是秘密。与于沐如此交好,会不会触怒了于渊。
方朗并不理会其他人的看法。他喜欢于沐,喜欢他暖如春日的笑容,喜欢他专注时的表情,喜欢他清凉的噪音,喜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柔和而又坚强的气质。他与他亲近,只是单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