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三明治,时不时咬上一口。但桌上还有许多吃的,清粥小笼包,蒸糕绿豆汤,牛nai三明治。
“嗨……”谭少琛尴尬地打招呼,在他面前坐下,“大早上吃这么多啊?”
男人并没看向他:“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让他们多做了点。”
“……我不挑食的,就是吃不了生冷辣。”青年的右手仍绑着夹板,只能挪过清粥到自己面前,左手握勺地舀着尝了尝。
看起来寡淡的,味道还挺不赖。
“我早上有个会,十点我会来接你去民政局。”沈晏文又道。
谭少琛一下背都绷直了:“沈……嗯,晏文。”
“嗯?”
“能不能打个商量?”
沈晏文的目光这才从报表上移开,看向他的眼睛:“怎么了?”
青年的视线只和他接触了半秒,接着便垂眼看清粥,犹犹豫豫地组织着语言,片刻后才重新看向他,有些讨好地笑了笑:“我们能不能先别忙着领证?我是说,你看我这手,也不方便穿正装;还有我的脸,印子还没消下去呢,拍照不好看……”
“可以。”沈晏文说,“那就等你好了再去。”
——答应了?这么简单就答应了?
——长点心啊沈总,没领证那就不算合法夫妻,他走人也不过分的!
这世上的温柔,大约分两种。一种是气质上的,有的人不管做什么都散发着一股好相处、很温暖的气质;另一种是行为上的,也有人不管做什么都似乎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非常愿意妥协、退让。
沈晏文和前者沾不上边,但却让谭少琛觉得是后者。
“这是我的副卡,你拿着用。”沈晏文说着,从衣服内袋里摸出一张卡,“当然消费记录肯定我查得到,如果觉得不方便,家里还有现金,要多少自己拿就好。……你有驾照吗?”
“没有……”
“那我一会儿让秘书安排一个司机给你。”男人也不太笑,因为泪痣的关系总让谭少琛觉得他不太开心,“想出门就自己出门,晚上五点我会来接你去我父亲那边,别错过这个时间就好。”
“哦……”
谭少琛面上愣愣地应着声,心里在嗷嗷叫地感叹——太好了吧,沈总人也太好了吧,就不怕他带着钱开着车跑路了吗,怎么说什么都答应啊。
虽然真正相处的时间不过几个小时,可他已经感动得不行了。
谭少琛再喝了几口粥,真诚地问道:“你不会是……真的喜欢我?”
“为什么不会?”
“……太离奇了,偶像剧都不敢这么演。”
“但我确实喜欢你。”沈晏文凝视着他的眼睛,淡然道。
谭少琛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么直接的告白。他的心跳都骤然快了起来,咚咚咚的,一下重过一下。沈晏文长得太好看,告白的威力不亚于一颗洲际导弹;就连他这样的直男都怦然心动,这要是一般女性,恐怕得吃速效救心丸。
负罪感顿时跑了出来,谭少琛放下勺,索性没什么吃相地端着碗喝粥。
“……可是我真的对男的,不行。”青年说。
“没关系,”沈晏文道,“我很有耐心,可以慢慢等。”
这可太让人感动了。但还是要跑。
谭少琛默默地在心里加固了一下信念:男人有钱就坏,越帅越变态;要清醒,不要上当。
有话要说:写到第五章 ,被朋友无情嘲笑:就这?就这?就这?你根本不懂什么叫狗血 我那个气啊,气死我了TAT
第6章 这谁顶得住啊
沈晏文早早出了门,留他一个人在偌大的、陌生的房子里闲逛。没过多久便有人陆陆续续地进门上楼——他在谭家的东西,被一样不差的都送了过来。
谭少琛想当然觉得这是白苏珑的手笔,那女人小家子气得就恨不得把他住过的地方都生化消毒一遍。他懒得管这些,问过佣人钱放在哪里后,便牵着大金毛出去了。
名为遛弯,实则探路。
沈晏文的住所偏远安静,他又不会开车,想要一走了之就得先弄清楚路,要怎么才能走到有人烟、能打车的地方。断了手的青年,牵着他的爱犬,一边碎碎念着“糖糖你要记得路哦”,一边悠哉地左顾右盼。
道路两旁修得水泥墙上有大把未谢的迎春花,在和煦阳光里像金灿灿的门帘。谭少琛看着花,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暂且搁置脑后;他无聊地伸手摘了一朵,捏着花jing在手里来回旋着看了看。
就在这时,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从道路转角杀了出来,直直冲向他。
谭少琛本就站在路边,可他傻乎乎的大金毛还没反应过来。这瞬间他几乎本能地拽紧了牵引绳,像要杀狗似的硬把金毛拖了回来:“糖糖!”
狗是拽回来了,可他也因为用力过猛而失去重心,踉跄着侧摔在地上。那辆玛莎拉蒂就这么从他眼前呼啸着开了过去,驾驶座上的女人长发飘飘,他抬头时只看得见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