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塌地。今天早上孙经理已经跟他做了交待,要他跑业务的时候带上林雨菡,这下林大美人想跑也跑不掉了。相信以自己的魅力和诚心,总有一天能够融化这座冰山。
林雨菡一进去,孙经理亲自为她泡了杯茶:“坐吧。”
林雨菡受宠若惊。
孙经理在真皮大倚里坐下,十指交叉,颇有领导派头:“雨菡啊,你的实习期还有两个多月,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我打算安排小高带你跑跑业务,你看可以吗?”
林雨菡摸不准这孙经理葫芦里卖什么药,心里七上八下的,表面上还是淑女范十足,扯出一个笑容道:“当然可以。”从高中到大学脱离社会这么久,能出去见见世面,接触一下各种各样的人,学习交流和谈判技巧,当然是再好不过。她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销售部姓高的似乎就高野一个人,额,如果是跟高野出去的话……也许性质就要变了。
“那就好。”孙经理如释重负,“看得出来,唐总对你还是挺上心的,今早亲自打电话过来问了你的实习情况,吩咐我要让最好的业务员带你。虽然这份工作对你来说可能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在公司锻炼锻炼,积累一点经验总是没坏处的。”
林雨菡恍然大悟,原来是大小姐打过招呼了。自己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她却记在心上了。林雨菡心中百般滋味,如果她就这么一走了之,那么昨晚的意外自己就能够心安理得地当成意外,过不了多久也就淡忘了。可是她做了这样的安排,意味着自己只要在盛世一天,就会在她的影子下活一天。
可是让她离开盛世呢?不用想也知道,她舍不得。某人像风一样来了又去,却带给她一种久违的活着的感觉,像一潭死水里突然流入一股清泉。她因此开始留意外面的世界,开始在乎他人的感受。林雨菡感叹一声,活在影子里就活在影子里吧,被这么大一把伞罩着感觉也不错。
为了不给盛世丢脸,林雨菡特地购置了几套高档套装,每天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才出门。果然不出所料,高野硬生生把跑业务变成了“约会”。每次出去见完客户之后,就会带林雨菡去H市最有情调的餐厅吃饭,会送她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会变着法子讨她欢心。林雨菡也不得不承认,高野在交际和推销方面的确有过人之处,跟着他跑一趟业务,比在学校里学一个月都有用。一段时间相处下来,说不感动都不行。可是感动不是心动,在如此猛烈的追求攻势之下,友情倒是日渐深厚,偏偏就是擦不出爱情火花。
到后来,连公司里高野的哥们都快看不下去了,纷纷表示如果自己是女的,肯定嫁给高野这样又帅、又能干、又会*的绝代好男。如果眼神能够杀人,林雨菡早已被那两个实习生以及公司里爱慕高野的女员工用眼神凌迟了几百遍。林雨菡自己也在心里叫苦,某些时刻她的理智告诉她,自己应该心动。可是闭上眼睛仔细寻找了半天,体会了半天,仍然找不到一丝一毫触电的感觉。
林雨菡觉得有必要好好正视一下自己的内心世界了,本以为时间能够冲淡一切,可是这次时间所起的似乎是反作用。她对高野如此“铁石心肠”,是因为心里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份感情,一份已经消失很久,久到让她感到有些陌生的感情。忙碌的时候还好,一旦空闲下来就会像野草一样疯长,这份感情便是思念。
这么久了,大小姐没有再来过H市分公司一次。曾经大小姐就像一个温暖的小太阳,照进她的生命,让她百无聊赖的人生有了光彩。如今没有太阳的日子,整个公司,甚至整个世界,都是灰蒙蒙的。
林雨菡深深的吸一口气。不应该这样,肯定是自己太久没有谈恋爱,身心饥渴,加上大小姐长得实在太妖孽,太有魅力,又时不时撩拨她一下,才会导致她全线崩溃。她对大小姐的感情其实很复杂,有羡慕,有嫉妒,有崇拜,有喜欢,还有那么点恨意。而她相信,大小姐对自己也是有感觉的,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包容自己的错误。可是,对于同性之间的爱情,她并不是一无所知,读大学的时候身边就遇到过一对,网上的故事也看过不少。她清楚地知道,两个女人相爱,意味着之后的生活将再无宁日。而她,习惯了风平浪静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沉浸在完美的幻想之中,是断然经不住现实中狂风暴雨般的舆论指责。而且,她也不想卷入狗血的三角恋,要爱就必须爱得完整,否则宁可不要。
林雨菡觉得自己有点好笑,其实对于那晚的事情,大小姐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一句对不起告诉她,那晚的行为是不对的,而且大小姐也庆幸和感激事情没有变复杂,没有对她的事业和感情造成阻碍。
既然两个人都希望将这份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能和大小姐这么个倾倒众生的美女做朋友也不错,都说友谊比爱情更能天长地久。要是朋友也做不了,大不了维持上下级关系,多看看美女还能延年益寿呢,怎么算都不吃亏。
林雨菡心里登时一片清明,长吁一口气,突然起身冲对面的人道:“高野,今晚我请你吃饭吧。”
高野喝的一口茶水直接从鼻子里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