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有些发暗,床头的电子钟显示现在是六点三十分,但到底是早上还是晚上,我却有点分不清。窗外雾蒙蒙的,复古的路灯散发着点点昏暗又有些惨白的光,让缭绕的雾气显得更加Yin冷,就像阿兹卡班的摄魂怪正在附近游荡,伺机吞噬他们看中的猎物。灰白。冰冷,生硬,淡漠。从上方的天花板到身侧的墙壁,从身上的被子到身下的床单,从窗内的房间到窗外的世界,都是这种毫无生机的灰白,让我从灵魂深处感到冰冷,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头顶的监控仪发出了单调的嗡鸣,我抬手动了动胸前黏贴着的几根线,嗡鸣声戛然而止。刚才的动作让几根线的接触出了点小故障,现在好了。对不起,最近我的身体出了点小问题,不得不住进了医院,还被用上了生命监控仪这种东西,24小时不停的静脉注射让我大部分时间都昏昏沉沉的,时间的流逝于我来说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没关系,不用担心,我想,这副身体不可能比现在更糟糕了,我还能在电脑上打字,给各位讲讲故事就还不错。窗台上的黄色郁金香是这个房间里唯一的色彩,在温室效应的催化下,它开得正旺,花香弥漫了整间病房,让人心旷神怡,浓郁的生命力散播着,和侵蚀着病房的清冷抗争着。若它败了,我的生命也就到此为止了吧这让我有点像欧·亨利笔下的琼西,一个将自己的生命和一片即将坠落的树叶联系在一起的可怜女人。金发碧眼,身材高挑的女护士和壮硕的男医生推开房门,急匆匆走到我身边,仔细检查了一下,长出了口气,嘱咐了几句什么,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们说的是荷兰语,大意是状态不错,注意保持。慢慢等死,这是他们没说出的话。“简,不要悲观,我们的实验室研发了一款新的药物,完成动物实验后,我会申请优先给你试用。”大夫威廉看出了我的沮丧,宽慰道。我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谁知道我还能不能熬到那个时候呢?忘了说,我现在不在律所,不在s市,甚至不在国内。我在荷兰,南荷兰省,距离阿姆斯特丹不足四十公里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叫利瑟,这里是有世界上最大的郁金香花园,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春天,有……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等到这个春天的到来,这还真有点让人扫兴。我原本以为,自己的这次荷兰之行还能像往年一样,痛快畅饮,通宵畅聊,乘兴而来,尽兴而去,万没想到,在我准备启程回国的那个夜里,却突然病倒,住进了医院。我想,大概是老罗和静丫头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够多,才把我留下来的吧。月有Yin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我总还是要回去处理这两个家伙留下的烂摊子的。我想的很好,用不了几天,等我的身体稳定了,就能回到国内继续工作。至于恢复,那是个太奢侈的愿望,我不敢去想。可那两个家伙啊,原来,他们不止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够多,而是,想让我留下来一直陪着他们,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急什么呢?明明,最多再过一年,我就可以和他们永远在一起了。“简大哥,你感觉怎么样?”熟悉的声音传来,我转过头,就看到林菲正站在门边,擦着shi漉漉的头发,含笑看着我。在确定短期内我不可能回到国内后,林菲就把律所丢给了原来的行政小王、现在的王律师,在第一时间飞了过来,顺便还带来了我最后仅存的黄色郁金香,病房窗台上摆着的那些就是。“去看过你罗大哥了?”我问。“你怎么知道?”林菲一脸的惊讶。“这有什么难的?”我微微一笑,“你身上都是水汽,光是从雾里走出来,不可能沾上这么多水吧?你脚上有泥,衣服上还有树叶,所以你刚刚肯定是去钻树林了。从这到你罗大哥那,刚好要经过一片树林,树林里只有一条土路。而且从你来这边后,每天早上过去看看他们,不都成了风雨不误的例行公事了吗?”所以,现在是早上,我终于锚定了一个时间坐标。“简大哥,你啊,还真是闲的没事干了。”林菲白了我一眼,从肩膀上摘下树叶,丢进垃圾桶,“早餐想吃什么?皮蛋瘦rou粥?”“行啊,口重一点。”我点了点头,又问,“你罗大哥那些郁金香怎么样了?”“你可让我省点心吧。”林菲无奈地摇了摇头,“大夫都说了,你不能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也不能吃含盐太高的食物。”她从床下拿出电饭煲,把食材放了进去,拢了拢刘海儿,“罗大哥那些郁金香好着呢,你就别Cao心了,我看,它们活得比你都好。”“那肯定的呗。”我看了一眼窗外,浓雾正慢慢散去,大概再有一个半月,就又到了郁金香盛开的时候。那时节,老罗和张静的家才是最美的时刻,郁郁葱葱的郁金香铺天盖地,从远处看过去,连他们的房子都掩映在花丛中,仿佛就是由鲜花织就的一般。那个时候,三个人躺在一起,就像躺在郁金香的海洋中一样,被花香包裹,被清风抚摸,只是不知道,我还有没有那样的机会了。“嗨,简。”一声呼唤叫回了我的注意力,我转过头,就见这间双人病房的另一名住客正一脸热切地看着我。和我一样,他也已经病入膏肓,死亡随时可能降临到他的头上。他不过40来岁,可病痛折磨得他骨瘦如柴,曾经迷人的海蓝色眼睛如今黯淡无光。他最近不太开心,总是抱怨我们的相遇太晚了。“简,能拜托这位美丽的小姐多做一份吗?”他的喉头滚动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