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方知其谋事远大,非为一家权力之便而用,而是为制约君权、臣权之用,一时心中都不由生出敬意。
便听名可秀继续道:“第三,法律。礼制与法律,代表的是对治世有益的习俗、经验与圣贤的主张,这些都应当为君、臣所尊重。礼制是儒家的主张,法律是法家的主张。但儒学向来不是固步自封的学问,汉代的独尊儒术,事实上儒法并用,以儒为内,以法为用。限制皇权亦是如此,要以礼制为内,以法律为用。如果能让国家形成一种习惯,无论皇帝或宰相,都应当尊重且必须尊重礼制和法律,受其约束,并尊重民意,那么礼制、法律就成宪章,虽万世不可易。即使有变动,也是适合时宜而变动枝节,然其根旨Jing髓不易。”
“第四,教育。”名可秀道,“帝王之学应学什么?除了学习仁善、爱民之外,还应学习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如果帝王能做到这四要,则无君主之祸矣。不惟教育人君要如此,教育天下臣民亦得有这四教,仁爱为本,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若士大夫能做到这四要,则无权臣之祸矣。”
名可秀这已经不是在单讲抑制皇权了,同时也是在讲抑制臣权。君王专.制固然危害甚大,但权相独.裁也很可能变成下一个专.制君主。而且,一个每隔五六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就改换一次朝代的国家,又何谈治太平,昌文明?所以,君臣必须各守权力本分,才有可能实现“昌文明,永华夏”的大道之志。
她的声音变得格外庄肃,“天之道在于平衡,国之道亦如此。无论君权或臣权,都须制衡,才是道理。”
“但是,”她道,“要使礼制和法律成为宪章,必得有强大的臣权才能保障。而臣权又不能集中于某人或某几人之手,这就需要将权力分下去,权力不集中就失去了祸乱的能力。但这个分权又须得分而不散,散了就无以凝聚制衡君权。”
“如何让权力分而不散?”她顾目众人,目光炯然吐出一词,“政党!”
众人心中一震。
“何谓政党?”名可秀道,“此从‘朋党’一称而来。在欧阳文忠公(欧阳修)之前,儒家多论君子无朋党,小人才结党。‘党’为贬义。然此为谬解,欧阳文忠公的《朋党论》,可谓论断Jing辟,为朋党正了名。正如欧阳文忠公所说,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需要辨识他们是君子结党还是小人结党。
“《论语》首章即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个朋即是志同道合者。孔子行道于天下,便是聚志同道合者为群,为追求礼制秩序这一共同大业,结群共同行动,此即君子朋党之始。故如欧阳文忠公所言,‘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君子之朋党者,‘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
“本朝士夫多结社,或讲学聚徒,这也是志同道合而结为朋党。如吾等之振道社,最初便是一群志同道合者结社而成的朋党。但是,这样的朋党还不能称之为政党。”
“什么是政党?”名可秀再一次发问道。
“它必须是以执政为目标,有明确的治国纲领,有明确的施政政策,有完备的行动章程,有严密的人事,有严明的纪律奖惩,有严格的进出规则,有一群固定的志同道合的成员为核心,有长远的大道为共同追求之目标——这样的朋党,才能称之为政党!”
众人不由为之扬眉耸然。
这是名可秀第一次明确提出,他们是朋党,而且更进一步,是要结成以执政为目标的朋党。
政党,这个词让众人都有些荡漾了。
“吾等不是‘名党’,现在、未来,也永远不是任何一姓之党。”名可秀斩钉截铁道,“吾等之名,即政党!”
相比座中诸人还在心情荡漾,并且没有意识到“政党”这个称呼的出现将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时,卫希颜的心中已经笑了起来,心道:终于是走到成立政党这一步了啊。
卫希颜并不清楚历史上的政党产生和资本主义经济有着必然关联,她不清楚当然也不关心资本主义萌芽如何界定,在她看来,名可秀走到成立政党这一步,并不突然。大宋的士大夫政治,建炎朝商业的空前繁荣,沿海城市及内陆大城市工场经济的萌生,或许都是走到这一步的基石。当然,更重要的是,已经深具朋党之实的名党成员有名可秀这样一位兼掌政商权力并深具学问的领袖,在已经掌控大半朝政的情况下,她明确提出“政党”化,是完全合乎情理的,若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水到渠成。
卫希颜记得,秦瑟琳提过,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是《大宪章》,这个大宪章签署的时间就是在南宋朝中期,约摸是十三世纪初(1215年)。若从世界角度讲,君主立宪的思chao其实距离他们并不遥远。更何况,《大宪章》中贯穿的限制君主权力的思想,大宋的士大夫们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经在身体力行了。
当然,留给大宋的时间也不多了,或许只有一百年。
这一百年,将是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