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的语气有点玩味,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暧昧。
小可身材高挑,有一米六八,很自然的就被毽子队挑了去。
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虚伪地安抚着队友。
那是决赛的日子,彷佛又重临其境般的,我又听到
不过为了老鹏,也为了自己能够多看她几眼,我们还是经常的混在一起。
这一幕,让所有人吃惊,特别是从y市特意赶来看我比赛的女友。
「小可?」
她一进校,就引起了轰动。
很突然的,一个人影扑进了我怀里,紧紧地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她就是可儿。
觊觎她美丽的人很多,老鹏是一个。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的?你刚才没被那看门的老头拦住吗?」
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在这个篮球场上奔跑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那些欢快的场景却依然历历呈现在眼前。
玩起了毽子。
只是声音略带着沙哑的磁性,少了以前的清脆,是否人长大了,有些东西终会改变呢?可儿?ivy?「忘记谁也不敢忘记你啊!」
了周围观众的欢呼。
虽然对于美丽的事物,每个人都有那份向往。
学生时代大家都没什么钱,所以能去的地方不多,除了爬过一次山外,主要活动的地方还是在校内。
我一时哑了,想说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了一般,说不出口。
但是,我终究还是重新回到了这里,有些东西是回避不了的,就像是吃饭,你能不吃饭吗?这个比喻有点牵强,但多少是一个理由,我为自己找到回来的理由。
小可的技术
「我每年过年都会回来一次,来这里。」
我故作轻松的笑道。
每天放学后,大家都会相约在一起踢毽子,不知道是不是对球赛失利所产生的抵触情绪,那时候我也没再碰篮球。
很久以前就认得罗伯特巴乔了,总觉得他离我的世界很远,但是那天,我觉得他就在我身边一样,或者说,我开始懂得他了。
虽然我百分百的肯定是她,但是我还是用不太肯定的语气问道。
可是,我回来了,还回到了初识的地方,而且,就站在她曾经拥抱过我的地方。
高中三年,最遗憾的莫过于这场比赛,也许承载了太多人的期待,梦想的小舟,没有到达彼岸就沉了。
这一刻,我放弃了男人的骄傲,很痛快的抽噎起来。
因为我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比赛结束后,人群渐渐地散去,剩下的人依旧很多,都是『fans』。
不用怀疑全校人的眼光,她就是公认的校花。
但是,作为朋友,我还是忍住了。
和我印象中的她有着很大的区别。
淡黄色的呢质毛衣,搭配着深灰色的紧身牛仔裤,也许人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吧,总之,她就像画中人一样的向我走来。
终场的哨声响起,很多人都哭了,我也哭了。
「我现在叫ivy,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这样的看人家!」
学校内还有毽子比赛。
我不习惯女人这么的直接,特别是现在的小可,染着红色的头发,微微歆合的鼻翼上还镶了颗亮闪闪的鼻钉。
现在我不得不嘲笑自己。
六年前,小可读高一,我读高三。
虽然知道小可喜欢的人是我,而我也喜欢这个率性的女孩,但是我有女朋友的事情人尽皆知,我不好意思公然脚踏两船,只能拒绝了小可。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也像今天下着这般细细的毛毛雨。
小可轻叹了口气,瞥过脸,朝塑胶跑道上走去。
在我们的学校,毽子是传统的课间活动,有空地的地方就有人踢毽子。
我避开她的眼神,找了个话题。
曾经我嘲笑过那些不守诺言的家伙。
要知道,之前我们仅仅是打过几次照面而已,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
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后。
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妩媚。
经过那一抱之后,顺理成章的小可和我们熟识了起来,也是从那时起,我违心的做起了月老。
是不是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呢?如果我那次没见到她,也许就真的不会有这篇文章了。
这也是我发誓不再回来的原因。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了,会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清晰。
同样地下着小雨,而她呢?也许是做梦,也许是上天垂怜,当我看到那一道身影在向我缓缓走来时,我知道那不是梦。
学校的毽子队,每年都要参加全省的毽子比赛。
回想起这个率性的女孩,我不禁心里一痛,多少年了,我心中一直惦念她。
「呵呵,你还是一点没变啊,色眯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