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们会这样,太过容易地过完一辈子,是慢一点也好,是快一点也罢,总归是在一起,怎么过都会觉得满意。
却不成想这种容易也是有期限的。
成亲那天是冬至。
冬至是要吃饺子的,关外特有的羊rou饺子,个头大的像包子,还有就是烤的羊rou。
这婚宴着实有趣,倒像是一场全羊宴。
阿莛离了那身玄甲就要死了似的,浑身不自在,最后还是把玄甲衣还给他了。
带他的哥们有个叫封北陌的,趁他不注意,抱走了他的刀盾,他愣愣地站在边上,两眼瞅着他的刀盾,看上去十分紧张。
也是,他离了他的刀盾就跟鹰爪下的兔子一样怂。
我身上这件样貌奇异的礼服,是他阿爹托人去买的苏绣。
那是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一天,大雪,无风,花瓣一样大片的雪瓣从白茫茫的天空飘飘荡荡,似乎还带着暖意一样。
雁门校场上,大红布的桌子摆了几百桌,热闹,喧嚣。
都是他阿爹一手Cao办的。
拜堂时他阿爹脸上满脸喜色,与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并无不同,每当我回想起这一天,我很难将他与一个叛军首领的角色联系起来。
平淡地活到一个平凡的像梦境的世界,我有了亲眷,有了家人,有了共度一生的某个特定的名字,将来我的名字会与这个名字刻在同一块碑上。
无论是生是死,我已决定和他不再分离。
那时候,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想要离开他,至少,不是我先离开。
我堡里人向来如此,是谁,就一定是谁。
这话我在洞房花烛夜亲口对他说过。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把这种所谓的『誓言』一样的东西放在心上。
我许久再没能过上那样安稳的日子。
安稳,简单。
大雪的夜里,整个苍云像是被藏到了一处世外桃源一样安静,听不到其他人的声音。
许久才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奇怪的鸟叫,低沉的,带着温和婉转的旋律。
我掀了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去掀他的,他就傻愣愣地盘腿坐着看我。
拽掉他的白毛的时候他还抬手摸摸头。
第一个吻落在他的额头上,他疑惑地“嗯”了一声。
若你可知岁月兀长,生死不过三万天,从其中某一天开始,你会想要把自己变成一颗牢牢扎根在土里的一棵树。
为了与另一棵树,风雨同根,共度春秋,若是天塌下来,便一同粉身碎骨,零落成泥。
人,往往就是这么可笑。
你总会觉得现在这一刻,即将成为永恒。
在我撩拨他,抚摸他的身体,带着陌生而渴求的期望,在我生涩地用他实验什么叫做接吻,在我带着即将突破极限的心跳去触碰他的时候。
我以为,这就是可以触碰到的永恒。
以及,在我舍不得他疼,看着他被憋的无法发泄,豁出去坐上去的时候。
可我从未知晓,那个像一个真正的傻子一样,眼睛都被憋绿了,摁住我就一通乱拱,把事发现场搞得像杀了人一样的那个傻子。
他是骗我的。
我就这么安心地,安稳地跟他过日子。
安稳到像沉睡,即使后来已经离安禄山瞎几把折腾过去了有十几年的光景。
我再摸弩,已是隔了浮生半世,我把自己活得像一枝浮朽草叶,像攀着一颗巨树要摸上天宫神诋的藤蔓。
我曾经想活得像一棵树,与他比肩而立,却不成想,人越活越倒退,我最终只是一枝无力的藤蔓。
如此活生生地把自己从这棵树上扯下来,伤筋动骨,自行流放千里,再也找不到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只剩茫然。
第12章 家『苍』
我一生纷杂再无多说的意义。
总共不过一句『我活该』。
我这一生过得最好的,不过短短十几年。
十几年,听上去似乎很漫长,站在人生的终结时,却发现不过是如昙花一现,如一朵积不出雨的云,很容易就被风吹散了。
想来不过只三十载,过得最好的那天,大概就是与弦影成亲的那天。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
没有风的雪天,是苍云最美的样子,地上满满长着结满霜冻的草,被修饰成一片纯白的草原。
鹅毛大雪从万丈高空缓缓落下。
如今想来,那天拜堂我并没有故意装作是个傻子,我只是单纯不知道该做什么。
我看到弦影一身大红的衣骑在马上,宽大的袖口和领口都镶着一圈纯白的羊毛,趁得他的侧脸看上去温和了许多。
他还戴着那只面具。
我与他认识的第二年成的亲,他是个认真严谨到有些强迫症的人,我从未见过他摘下面具的模样,倒也是个专业的唐门。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