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神书》和流传下来的神话中,都提及了创世神创世的故事。”
“这个我知道!”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不学无术的,我学会了抢答,“创世神花了七天创造世界,第一天创造了大陆,第二天创造诸神,然后剩下五天的活都让诸神去干了。”
创世神不愧是创世神,深谙用人之道嘛!
虽然我的回答离标准答案微妙的偏差了一条河,我的好丈夫依然给面子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诞生的诸神之中,有这样一位女神,”他继续说道,“她被创世神选中,赋予了其他神明都无法比拟的天赋——造物,她就是生命女神。”
“等等!我从未听过有生命女神啊!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我搂着他脖子提出异议。
“那是因为——生命女神被抹去了。”
路德维希顿了顿,似乎是在组织语言。
“在所有的主神中,只有她最接近创世神,能创造新的生命,过度的权柄带来的是野心的滋生,在听命于创世神进行造物的岁月里,她突然萌生出了一个诱人的念头——为什么不创造一个只崇拜我的种族呢?”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像地狱里的永劫火焰一般,再也掐不灭了。终于,在经历了激烈的心理挣扎后,生命女神瞒着其他神明,穷尽自己的神力,偷偷创造了一个近乎于完美的种族。这个种族有个远超龙族的实力,媲美Jing灵的美貌和人类的无限潜力,几乎凝聚了其他所有种族的优点,是生命女神的杰作。”
路德维希很少会说这么一长串的话,而且这内容越说我越耳熟。
“这不是那个超有名的歌剧吗?有没有搞错?这个故事竟然是真的?”
即便路德维希声音好听的令人心碎,我仍是忍不住打断了他,因为这个内容实在是太离谱了!
纵使大陆上有千千万万的歌剧,可《安卡忒弥斯的叛乱》依然称得上最受欢迎的几部之一,光从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个艺术细胞的我也曾经穿上礼裙坐到剧院里接受音乐的洗礼就能看出它到底多有名了。
歌剧的灵感据说来源于一则流传不广的无名神话,讲的是一名女神率领部下发起对创世神的叛乱又因遭到恋人背叛而被镇压的故事。
这部既弘扬了创世神的不可战胜又满足了民众对诸神八卦需求的好作品自诞生起,就在音乐之都引起了轰动,宛如浪chao般继续席卷了整个大陆,在几百年间不断被改编上演,即便是现在也依然霸占剧院点单前三名的宝座。
现在你一脸严肃的告诉我这个故事竟然讲的全是真事?!
浓重的荒谬感从头到尾将我包围,这简直跟一回家就看到教堂壁画上的天使在卧室里跳草裙没两样。
在我表现出对《安卡忒弥斯的叛乱》很熟悉后,路德维希明显松了口气,毕竟今晚的发言已经透支了他未来一个月的发言量了。
“在战乱失败后,族里分成了两派,一派跟随当时的族长归顺了创世神,如今已经通过无数代的通婚彻底消失了,另一派则远走异界,就是我们一族的祖先。”
“薇薇安,我从出生起,就知道我们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回来,”他把我狠狠搂进怀里,眼睛似是看向远方,又似空无一物,“为了能够回到故乡,我们所有人都将不择手段。”
逆袭68 薇薇安与救世会
趁路德维希去给自己续订流量包的空档,我们来总结一下:
我那个重男轻女的老爸原来跟魔王早有勾结。
我和路德维希的婚姻属于某个牢不可破的契约的一部分,而这个契约似乎才是一切的根源。
魔族是流亡异界的拉斯拉兹布达拉兹布达拉斯大陆原住民。
我老公穿难民装也很帅。
我老公戴邮差帽也很帅。
我老公怎么能那么帅。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我努力控制着面目表情别太狰狞,久违的危机四伏的感觉让我全身上下每一寸都兴奋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就算嘴上嚷嚷着为什么不能让我当个安静的美女子,还标榜自己是个贤惠的好妻子,但是我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刺激和危险,想想也是,真的想要现世安稳的姑娘谁会跟我一样满世界四处浪还浪到了大陆数一数二?
我也就是个嘴巴上的小清新,其实切开了都是妖艳。
也许女冒险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安分,就连安吉丽娜这种号称“温柔端庄”的神职人员都会向往那位不知名的刺客,更别说总是冲杀在第一线的我了。
我享受着与路德维希之间危险却又脆弱的关系,即便是在之后双方的感情趋于稳定之后,得到的乐趣也只增不减。
我儿时的玩伴大多已嫁人生子,选择的丈夫也几乎都是老实稳重的类型,女冒险者们之间倒是流行过一阵子的迷弟男友,然而崇拜仰慕往往是离理解最远的距离,一味的顺从迷恋也会随着时间消逝变得厌烦无趣。
不要脸的自夸一下,身为七勇者之一,我从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