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晚逸心急如焚,在动不动就亮刀子比划的黑风寨一刻也呆不下去,他本以为女儿家要出远门,诸如细软、服饰、各种小物小件定会收拾出几大箱,没想到第二日清晨,那个女土匪打着哈欠,鬓发微斜、红衣胜火,只腰间挎了个灰扑扑的布包,就吆喝着他下山……
撇去黑风寨众人泪眼朦胧的送别不说,虽然酷暑炎热,但在遮天蔽日的树荫下赶路,倒颇为凉爽。
祝晚逸仍旧穿着他的灰旧长袍,肩上挎着他被虏时的粗布背包,装作毫不关心地开口:“你……你就带这点行李?”
空气里散发着草木的清香气息,大摇大摆走在前头的宁宛深吸了一口,才无所谓道:“带行李干嘛,有钱就可以了啊。”
她突然转过身,大拇指跟食指摁在一起搓了搓,一脸神秘兮兮:“而且我带的,是一包黄灿灿的金子哟!”
好家伙,成熟西瓜那么大的布包里装得都是黄金?从前他母亲每个月为大户人家浆洗衣物,一双手泡得又肿又胀,工钱才几颗碎银,但那好歹是劳动所得,这个女土匪携巨额不义之财,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祝晚逸气结。
宁宛懒得理他,一路东张西望,欣赏原始森林的山花烂漫、争相斗艳的奇株异植,呦呦鹿鸣中更有清泉漱石之声,妙不可言。脚下踩着巍峨静默的高山,也让她生出一股豪迈的气势。
然而接连翻了两座大山,大约有八十里脚程后,宁宛再无半分舒适之感,先前轻盈敏捷的双腿灌了铅一般的重,脚底更如同踩在刀尖似的,走一步都磨得生疼。
她是会武功不错,但这个世界武功只是一些招式及手脚功夫,近身搏斗时能凭借技巧与快兵利器制敌。
本来不近不远缀在她身后的祝晚逸渐渐超过了她,回头瞥见她樱口微张,嘶嘶吐着气的神情,颇为讶异。视线往下再看到她足掌不敢着地发力的别扭姿势,心中沉沉团结的郁气消顿时散不少。
他从家乡出发,已徒步赶了两个月余的路程,脚掌早就生出老茧。
自被迫相识以来,每一次交锋他都落得下乘,此刻才发现这无法无天的女土匪竟也有不如自己的时候,叫他如何不得意呢。
将沉沉的背包卸下,祝晚逸微扬着头颅,指着小路旁的一块光洁山石,从鼻子里哼出声道:“坐。”
宁宛不敢逞强,弱弱依言坐下:“哦……”
就见步履依然稳健的书生摘来几枚槐树刺,半蹲在她身前,指了指她的鹿皮小马靴,言简意赅:“脱。”
“哦……”待她艰难褪下鞋袜,一双白嫩玉足疼得可怜兮兮蜷着,自从她当上黑风寨老大后,更多的是在后方出谋划策,明确方针,制定行动计划,这具身体也就娇养了许多。
祝晚逸定睛一瞧,蜷着的十根脚趾头十足像可爱的水晶丸子,那本来红润白皙的脚掌上,生了大大小小十来个又鼓又胖的水泡,执着槐刺的手指竟隐隐有些发抖,但这些水泡不挑破的话,经久都无法痊愈。
“忍着。”
一手握住她的玉足,另一手快而狠,将那些水泡逐个挑破。每处理完一颗水泡,祝晚逸便感觉到掌心下她的身体细细颤抖,如同风中飘零的落叶。心下叹气,再怎么粗鲁,她也就只是个娇弱的女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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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书生是不是犯傻了
以及我的猪猪何时才能到12000呢ヽ(≧Д≦)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