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欲十分强烈的祝晚逸不顾身体的疼痛,也忘了之前这帮人如何凶神恶煞,坐起身来问道:“敢问这位女侠,就我了是什么意思?”
“娶你当压寨相公啊。”
“什么??娶娶娶……娶小可当压寨相公?”
三当家四当家办事麻溜利索,从仓库捞了几百根大红色的蜡烛,五匹几丈见方的红布,再加一大串红灯笼,不出两个时辰就将山寨布置成了喜气洋洋的模样。
老大大婚,对于黑风寨来说那是过节一样的大日子,有酒有rou够热闹才成,于是三当家将去年打劫酒商抢来的两百坛上好女儿红一股脑儿搬了出来,又把前些天猎来圈养着的野鹿山猪等通通宰杀烹煮,一时间欢声笑语、酒rou飘香。
被刀疤他们扒拉着换上吉服的祝晚逸这才搞清楚自己处境,挥舞着胳膊负隅顽抗:“停下,快停下!婚姻大事当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们这群不讲道理的土匪,我不拜堂!”
刀疤完全不理他的控诉:“嘿,这衣服还挺合身。”
“从老大及笄就开始准备的吉服,错不了。”
祝晚逸手臂刚刚脱离控制,就要去解喜袍的系扣,被刀疤眼疾手快捉住,浓眉一皱:“好能闹,打晕了再说。”
这次他是被一杯烈酒给泼醒的,浓郁的酒气直冲头皮,祝晚逸呛咳了好一会儿,发现外面已是暮色四合,婴儿手臂那般粗的红烛摇曳着暧昧的光线,自己坐在雕花大床边沿,红色纱帐、红色喜被,墙壁上还贴着一个剪得歪歪扭扭的“囍”字。
“回神啦?”
那个可恶的女魔头居高临下,欣赏够了他郁卒的表情,才伸出嫩白的手拍拍他的脸颊。
祝晚逸气结,动了动手腕,关节处一阵酸疼,发现自己双手还被绑在后背,他素来良善,今日所遇的事情于他而言就像话本里的故事一般,只不过被虏的良家女子变成了他。谈论起诗书他可以讲大半天不歇气,骂人他却全不擅长,翻来覆去就是几句:“女流氓!女土匪!”
宁宛嘻嘻笑道:“流氓,土匪,你也没骂错,这就是我本人嘛。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人生三大快事你一下子占了俩,开心一点。相公,你叫什么名字呀?”
祝晚逸颇为硬气,头转向一边,脖子一梗,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哪晓得那个女魔头随便在腰间一抹,就变出一把雪亮的匕首,左手一挥,就捏了一本朴黄的书籍:“不说啊,我就把这本破书划个稀烂,反正以后相公就得留在山寨,夜夜等着本寨主的宠幸。”
“别……我叫祝不屈,东南人士……”
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不屈,从此他的名字就叫做不屈。
“撒谎。”宁宛匕首轻划,一枚蝴蝶大小的书角便翩飞落地。
“唉我叫祝晚逸!这次是真的!”祝晚逸心痛死了,他爱书如命,加上家境贫寒,这些书都是他省吃俭用才买来的,平日里连折个角都舍不得。
“哇!相公的名字好好听。”宁宛轻手轻脚将那本《论语》搁在一旁,“本寨主名叫宁宛,安宁的宁,宛在水中央的宛哦。现在我们开始入洞房吧!”
祝晚逸嗔目结舌:“你你你一个女孩子,怎地如此不知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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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解释一下啊,之前设定的卧底土匪vs官家小姐彻底夭折了,宁宛作为穿越者必然知道男主卧底时会遇到的危险,朝夕相处的匪众最终被全部清剿,感情无法把握,怎么都无法设定合理。所以才写了这个女土匪头子的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