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高悬,官道上尘土干燥,微风稍拂便卷起黄色的沙雾。一道颀长的身影正在官道上踽踽独行,一件洗到褪色的米白色长袍,一个磨损严重的粗布背包,一双千层底的黑色布鞋,便是他全部的行头。
祝晚逸抬手擦了擦雨浆般的汗珠,仰头去打量前方高耸入云的罗岚山,他熟读本朝地理,只要沿小路翻过罗岚山,便能少走大约两百里的路程。
况且山上丛林绿荫,也能遮遮这融炉似的阳光,清泉淙淙可解饥渴,走累了还能寻处Yin凉温习功课。
进了山,果然有凉风习习之感。祝晚逸浑身疲累一扫而空,一口气爬到了半山腰,听得有清泉漱石之声,拨开茂密的草丛,一道两尺宽的涓涓细流呈现在他面前。祝晚逸欣喜异常,小心翼翼放下背包,趴在溪边咕咚咕咚喝了个够,又鞠起几捧水扑在泥沙干结的面颊。
等他收拾得浑身松快,一转身,吓得他差点昏阙——
五个臂粗腰圆的胡子大汉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怀里抱着明晃晃的大砍刀,当中一人小手指上还挂着他的行李——他装了满满两摞书、双肩背着都十分吃力的背包。
“说!何人敢擅闯我黑风寨!”
祝晚逸双眼发黑,地方志上可没说这罗岚山上有个土匪窝,他忙得躬身长揖:“各位好汉切莫误会,小可乃进京赶考的书生,不知亦无意冒犯贵寨……”
左二的大汉换了个姿势将砍刀扛在肩上,神色极度不耐,伸出粗壮的小手指掏了掏耳朵:“文邹邹的,什么乱七八糟,打晕带回去再说!”
祝晚逸只觉得那雪亮的刀身划出一道耀眼白光,随后颈处一麻,整个人便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次醒转时,全身如同被家乡那只大水牛踩过一般,脑子里更是嗡嗡嗡的,勉力睁开眼,就听刚才那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正在商议他的去留——
“是个过路的白面书生没错了,你看他这一包天书。”
“没错!”
“老大最喜欢这个调调,不如……”
“哥几个下山就捡到了,也是缘分,不如今天就成了老大的好事。”
二当家刀疤越想越觉得靠谱,老大最近Jing力无处发泄,“农”闲时就抓着他手底下的小子狠命Cao练,是该给她找个压寨相公分分神了,他兴奋地搓着黝黑的手指:“没错,就这么干!老大一定开心疯了!老三老四你们,去,赶紧去布置一下。”
祝晚逸第一反应是,还好没聋没瞎,第二反应是老大是谁、什么好事,与他有甚相关?
很快他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老大!”“老大!”在大汉们声震耳欲聋的问候声中,一名红衣女子迈着金刀戈马的步伐走到他跟前,她装扮怪异,一头黑色长发编了数十根小辫随意披着,额上还箍着三指宽的黑色发带。
她大喇喇蹲下身子,伸出一根葱尖似的手指勾起祝晚逸的下巴,左右摆动着打量:“嗯,长得还不错。”
那模样,就跟在菜市场割猪rou时挑肥拣瘦一般。
又瞄了瞄一旁被暴力打开的背包,或新或旧的书籍可怜巴巴散落一地:“看起来学问也很多。”
刀疤激动上前:“对吧老大,我就说你会喜欢!”
宁宛站起身,满意地拍拍手:“嗯,就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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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主现在还不是状元哈,只因为写过书生了,所以换个名头~~ 所以这篇的cp是新科状元VS女土匪头子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