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兰握着他的袖子,将嫩嫩的小脸贴在他袖口的绣花上蹭了蹭:“霍宁哥哥,曼曼好难受……带曼曼去外面好不好……”
她皱着眉,像是上好的美玉被在眉心划了一道,让完美主义的霍宁看着没来由烦躁。
洞内空气不流通,又升了火,愈发闷热,对于霍宁正是过夜的好温度。
宁兰蹭着他,像是他豢养的小兔子,白嫩嫩,发顶细嫩的幼毛毛绒绒。
霍宁狠狠吐出一口气,目色不善地瞥了她几眼,拎着她的领子将她墩到了洞口,自己准备走回去。
只是他太倒霉了,朦胧的月色恰在此刻像流水一样倾斜在没有树木掩映的通风处,霍宁将她拢到了洞口还未松手,不得不猝不及防地看清了这个过分好看的女人。
说是女人有些过分。她还这么小,身上软软的一团,脖子细细白白的,小脸嫩嫩的,睡着时眼角垂着,可怜兮兮的像他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白兔子。
那只兔子极可爱,毛绒绒,软乎乎,rou嘟嘟的鼻头蹭他的手,还用圆圆的shi漉漉的眼睛看着他讨萝卜梗吃。
只是他当时不懂事。霍家的男人怎么能像女孩子一样养兔子呢?
他那日照常练了射箭,和堂弟尽兴切磋了一场,两个人背上武袍都被汗浸shi,酣畅淋漓难分难解。
他们两都很有天分,师傅说他们是霍家未来的将星。
直到彩霞傍空,到了吃饭的时间,霍宁只得恋恋不舍回到家里,就看到哥哥姐姐围在他的院子里,架了木头,正在火堆上烤着散发扑鼻香味的美食。
那是他养得小小软软的白兔子。
他们聊得开心极了,都在等着吃弟弟养的兔子。霍宁冲进去捏起拳头将所有哥哥打了一顿。
他才七岁,哪里能轻轻松松打得过这么多人,虽然他天赋好,一打三没输,但自己也没落到好,鼻子眼睛都挂彩。鼻青脸肿地抱着烤熟了的兔子,将它埋进土里,还给它埋了七根胡萝卜,头七一天一根。
不知那只兔子去往极乐了吗?
后来他没有爹,也没有哥哥姐姐了,有很多事要做,不再想养兔子。
看着少女幼嫩白腻的肌肤,他拔出匕首,在她毫不设防的脖颈上比了比。
高热的身体在深秋山里的风口上吹,本就冷热难受。匕首的寒光一贴到静脉,宁兰柔软的眼睑覆盖着眼睛,却皱眉无意识地低语了一句:“阿起……曼曼会乖的……”
霍宁指尖拈着匕首,游刃有余地转了个花刀,一个差池就能结果了刀下的小美人。
按照霍宁自己的意思,是不想留着这么个累赘给霍起的。
中午察觉到镇北侯的人来包抄,他恰好走开,死了也不是他的责任。
偏偏她命大,撑到他都装了水慢悠悠地走回来还没死,一套霍氏剑法倒是回风流雪,颇有意趣。一看就是霍起亲手教的。
也不知道这粘人的小东西有什么好。兔子剥了皮还能做个袄,小猪还能冒脑花呢,这小东西尽给他们霍氏添麻烦。
不过就是一张脸。
霍宁的匕首锋刃挪到了她那张丽色罕见的脸上,左右比划了好几下,忽然哼了一声将匕首一丢,半空中寒光闪动……匕首归了鞘。
他能怎么办呢。霍起不光叫他一声堂兄,还叫他一声小舅舅。眼看着这么些年也没有什么护着的东西,左右就这么一只小白兔子。
他还能真的让镇北侯剥了皮捡走玩吗。万一霍起真为这么个小东西疯了呢。
真烦人。
宁兰一面要透气,一面却被山风吹得慢慢蜷缩起来,冷得还有些发颤。
霍宁起初懒得理她。偏偏宁兰连续病了两次,刚才挣扎着醒来已是极限。在愈发冷下去的秋风里,呼吸带上了寒气,再过了一会,竟然慢慢变弱了。
霍宁:……
小东西真烦人!
霍宁皱眉瞥她,解开自己的外袍,不情不愿勉强将小兔子收进怀里暖着。
她又软又有一股清淡的香气,萦绕在他怀里,让人觉得放松,想不太起来血腥的事。霍宁闻了不一会,自己也有些困了。
意识模模糊糊地想起那日要带她走,在弘安侯府里。
弘安侯比以前老了很多,看着他想起了旧事,叹一口气:“在祁连山里,我答应了你父亲,若我走出去后你还在世上,就将自己最小的女儿许给你。霍将军也算给你们一脉留了后。”
霍宁闻言不置可否。
弘安侯道:“我对不住你父亲。当初骑着他的马出的祁连山,可是现在曼曼长大了,我竟然舍不得让她再入将门。哎,我实在不忍心……”
睡意涌上,霍宁迷迷糊糊地想,他当时说了什么来着?
他无意识地将怀里温热柔软的小东西又抱得紧了点,换来一声不满的轻呓。
他好像说:“我明白自己一生漂泊,亦无意连累伯父掌上明珠。若伯父不愿,我父亲已亡,我与曼曼的婚事便作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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