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当了20多年的马车车夫,在蒸汽驱动的汽车不断改良的时候曾经担忧过饭碗不保,但事实证明相对于事故频发的汽车,保险华丽的马车仍然是贵族们游玩的第一选择。
这次的乘客在三天前预约他赶往格里塞尔郊外,让他在清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在萨斯莫尔山脚下有古老橡树的路旁等待。
谢天谢地,前天的大雪只下了一个下午,到深夜的时候就停了。尽管积雪没有及时得到清理的郊外道路对老约翰来说仍然是个不小的挑战,但一般来说只要谨慎一些慢一点,这条路没有那么多弯道可以发生意外。
把这条小道走完后,他们将去往格里塞尔城区,那时道路上的积雪估计被城市里的人铲得七七八八,将会好走很多。
比预想中来得快一些,老约翰无聊地望着前面“扶持”着缓缓而行的两人。
和所有要出远门的乘客一样,他们都把自己包裹得相当严实,是适于出行的好装扮。
这次的雇主是个年轻人,而且是位高挺俊美的年轻男士,他的站姿如同军人般挺直。老约翰仅仅是看上一眼便知道,他肯定受过某方面的训练并且有着不菲的身家,就算是在格里塞尔,也一定是位经常收到聚会申请的绅士,无数淑女的梦中情人。
而他旁边那一位,因为披着斗篷,几乎整个人都隐在斗篷下,从刚见面开始,没说一个字,眼睛一直盯着地上。老约翰只能看见苍白的嘴唇和尖尖的下巴,像是稀罕的白瓷质地的酒盅。斗篷下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对方的黑发长至腰侧,仅仅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双手一直紧紧握住,像是……囚犯被手铐死死地铐住了一样。
呸呸呸!老约翰连忙阻止自己的奇思妙想。
他连忙殷勤地为两位乘客提起不多的行李,在接过行李的时候,他耳尖地听到些怪异的声音,像是沉重的金属碰撞声,甚至还有金属拖到地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音。
也许是披斗篷的客人身上戴着很多首饰吧,他想。
带斗篷的乘客先上马车,但这回他拒绝与雇主接触,选择自己上去。这时他紧绞着的双手分开,扶着马车车门进去时,动作相当优雅自然,想必习惯了坐这样相对封闭的马车。
此时老约翰的脑海里却闪出方才隐约瞥到的画面,从松散的袖口里延伸出一条不粗不细的银制锁链,约莫肩长,再往下看,脚下锁链的银光也若隐若现,随着他上车的动作,“哐啷”的声音更加清晰。
哦,上帝!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绝对不是警官押送囚犯这么简单的事!
他的脑海短暂陷入混乱,而他的年轻雇主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眼神却像是恶狼一般,冰冷凶戾。
他是在警告我!绝对是的!
老约翰实打实地被这个眼神震慑住,他情不自禁地吞咽了口唾ye,告诉自己,不该打听的事情不要瞎打听,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否则什么
时候被这些喜怒无常的贵族记恨或者暗杀都有可能。
接下来的路途相当无聊,顾忌到最开始那个眼神,就算后面年轻雇主表现得多彬彬有礼,老约翰也不敢多说什么话,老老实实地赶着路,眼睛都不带往后面瞟一眼。
反倒老是听见那位年轻雇主在东拉西扯,很可惜他的听众不怎么买账,并不搭理他。直到车厢里头又传出些细微的不为人知的声音,接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响了又响,才听到另一个不同的声音,夹杂着气愤与无可奈何:“放手,菲尔德!”
老约翰心里在打鼓,这声音听起来不对劲啊,不是女人,也是个年轻的,男人!想到这儿,老约翰差点没有握住缰绳。
车厢里头。
此时菲尔德与林修凑得极近:“幸好还会说话,我都担心你要憋成个哑巴了。”
林修快速地偏了偏头,右手紧紧地握住菲尔德想要往他身上伸出的罪恶之手。
刚才他正靠着车壁假寐,这只手不老实地sao扰着他的大腿内侧和鼠蹊部,激起身体一阵阵的颤栗。如果他没有再进行有效的阻止,那么他就会得寸进尺地往他裤子里头伸去。
他险些忘了,菲尔德就是个好色的无耻之徒。
为避免对方心思放在自己身体上,他只能隐忍着声音,开口问道:“菲尔德先生,你到底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菲尔德脱去那身侦探打扮后,把本身斯斯文文的长相暴露出来,完全看不出这具身体和外貌下潜藏的爆发力和持久力。
他手上戴着黑色手套,黑色短发被妥帖地梳到脑后。听到林修的问话后,也不再继续入侵林修的领地,而是把背部靠在厢壁上,给自己一个舒服的姿势:“咱们之间不需要这么客套,就像刚才那样,你直接喊我菲尔德就可以。”
知道他是在扯开话题,但也并不指望他真的回答出来,虽然色欲熏心,却相当谨慎。林修顺着他的话答道:“刚才是你对我无礼在先。我们才认识两天。”
“短短两天已经能把血rou都契合了。那可不是一般的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