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打扰他,就经常扒在角落的窗户上巴巴地踮着脚往里看,直到薛谨意识到什么停下笔,主动转过来发现她。
虽然她从小到大总喜欢挂在他身上吵吵闹闹,但这种时候永远可以安静得仿佛不存在。
但全校的校花每天每天都过来缠着一个高中的男生,很快就在Jing力旺盛的青少年之间掀起了流言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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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薛谨放下笔,听见门口传来浪chao般的口哨声。
“喂!你们看!小跟屁虫又来找薛谨了!哈哈哈哈,你这么赶着送过去,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给那个书呆子当老婆?”
小姑娘站在门口,原本准备偷溜的脚步僵住了,眼神茫然又无措。
不知为何,薛谨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给她解围。
同学的起哄刺耳又直白,但莫名动了动他心里某根弦。
……卑劣、低贱、不知廉耻的某根弦。
他认真地看了看她。
看到沈凌皱皱鼻子,向后退了几步,又用力摇摇脑袋。
“才不是呢!”
她清晰、响亮地大叫,“不准你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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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谨才不是书呆子呢,阿谨是全世界最好的阿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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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起哄的男生还打算逼近再说几句,就被走来的薛谨挡住了。
“适可而止。”
沈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的语气听上去很平缓,没有生气自己打搅他学习,“别开这种低级玩笑了。她是我照顾长大的小孩。”
男生不睬他,继续起哄:“小跟屁虫是个童养媳,还有个护着她的小老公——”
周围的人吹起口哨,敲击桌子,沈凌害怕地躲在他后背缩了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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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平静地推推眼镜,直接一拳砸了过去。
那是守礼克制的好学生第一次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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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不是什么跟屁虫,也不是我的童养媳。再让我听到这种谣言败坏她名声,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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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薛谨和同班同学打了群架。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他赢了这场一对多的群架,敌人包括好几个田径队和篮球队的队员。
此战令薛同学一战成名,据说他打赢这场架后连眼镜都没碎,厉害得仿佛江湖传说。
有不少女同学慕名而来瞻仰大侠风采,发现大侠依旧是个坐在角落沉迷刷题的Yin沉眼镜崽,纷纷抱憾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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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穿过了树影与蝉鸣的放学路,依旧是背着书包的两个人。
不过这次有了点小区别:他们没有手牵手。
落后了几步的沈凌盯着他空空的手掌发呆。
“从今天起都要注意,凌凌。”
走在前面的薛同学轻声教导:“你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而且你漂亮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异性之间要保持好距离,以后不可以再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扑过来,搂我脖子或亲我……这些事都是不对的,知道吗?”
沈凌抿紧嘴唇。不能手拉手一起放学让她觉得地球都缺了一角。
“可你以前都没纠正过我。”
“……抱歉,是我以前疏忽了。”
也是我以前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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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我们家凌凌嫁给你?】
【我女儿以后的彩礼钱可一分都不能少啊,小子!】
——都是因为周围那些大人说这些乱七八糟说了太多,我才会愚蠢地误会。
嗯。
我这种人才没期待过什么不切实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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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谨转过去,深吸一口气,打算认真向她阐明男女之间理应保持的正常关系。
却看见沈凌脸色发白,慢慢地蹲下来,缩成了一小团。
“阿谨,肚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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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chao降临时的疼痛,其实回忆起来已经微乎其微。
在沈凌脑子里最深刻的,是对面那个人急急慌慌握过来的掌心,是他勾过她膝弯的手臂,是那个标准的公主抱。
她不记得对方慌到问了多少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凌凌你早饭没吃小摊子上的煎饼对吧那是不是吃凉风吃太多了”),不记得对方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时后知后觉尴尬的表情,不记得对方把她放到家里的床上时看着手臂上沾到的血迹涨红了脸……
她只记得握过来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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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个瞬间她眼里缺了一角的地球又完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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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握她手。
“凌凌真的长大变成大姑娘了。恭喜。”
他用打工的钱给她买了一只布朗熊和一盒巧克力,然后揉了揉她的脑袋。
从那以后,薛谨对她最亲密的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