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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摩挲着她的无名指说,“我不反对你自己出去打发时间……”
我不反对你主动体验“兼职”,也不反对你可能觉得打工很有趣所以在那里一直“玩”,更对你想隐瞒我这件事、从而在积累到一定水平后向我炫耀你的伟大帅气表示谅解。
就连你穿着类似女仆装的衣服端盘子我也能忍受,毕竟那围裙好歹遮到了小腿。
你对所有主动问你电话号码的雄性都表示OK,让我一天接到了无数个搭讪来电,这也是意料之中。
因为和异性|交谈、建立联系本就是一个健全人应该掌握的技能,因为我工作忙到没时间和你坐下来一起吃饭,因为穿稍微短点的裙子、和除爱人以外的男人相识是每个人类女孩理所应当的权利。
我会稍微感到抑郁,但那都出自于卑劣的独占欲,是不被允许的愿望。
因为你总是要彻底成熟独立、然后尝试离开我的。
——虽然我不会放你离开,但试图离开灾祸之主真是太正常不过的努力了。
胃疼的社畜攥着她的无名指憋了很久,最终,在妻子困倦的眼神下,还是只憋出了纵容的一句叹息。
“……但你每次都记不得把婚戒戴上啊。下次戴上婚戒再出去,好吗?”
妻子总想不起来戴戒指出门,但那次他醉酒后提了很多遍,她就好好记下,一连佩戴了好几天。
就连在C国她抱着包子赶到机场找自己时,无名指上也是戴着戒指的。
但来到E国之后她就旧态复萌,小银环再次被塞入了床头缝里一塞就是好几天——
忘性真大啊,这没心没肺的小孩。
沈凌缩回了爪爪。
她借着卧室灯的暖黄色光晕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发现那上面的戒痕的确已经很淡了。
就算是长期佩戴戒指,摘下后一个星期左右戒痕也会消失,更别提沈凌从来没有戴那枚银环超过一个星期。
她有点心虚地缩缩脖子:“知道啦。我……我明天出门的时候尽量戴?”
并不是忘记了。
只是偷偷把它藏了起来。
因为店长说、店长说——
【你结婚了吗?那工作时尽量不要戴戒指,你太受欢迎了,客人看到戒指会失魂落魄,甚至拒绝给你小费的。】
沈凌不觉得店长在说谎,她亲自比对过,同为服务员,一个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的女孩就是没有不戴戒指的女孩赚得小费多,不戴戒指的女孩也总能受到男性客人们更多的照顾。
她每天从这些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都足以赶上她三倍的本职工资……照这个积累速度下去,阿谨的生日礼物绝对可以在E国提前买到手,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
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也远远赶不上呢。
……等我赚够了钱,就会重新把戒指戴上的……
即便是她也知道“因为想多赚小费所以不能戴婚戒上班”的原因稍微有点无理取闹。
咳,稍微,稍微。
“阿谨,我以后会尽量戴上唔——”
最后那声“唔”是脸被捏圆的叫声。
捏着她的脸,稍稍往外拉出面皮般柔软质感的薛先生:“凌凌,你转转眼睛我都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戴戒指会影响小费收取吧。
……证明自己打工时也一样最帅气最伟大的方式,就必须得是赚得比所有人类服务员多吗?
幼稚又可爱的想法。
除了纵容还能怎么办?
“‘逛完街’回家时要把戒指戴上。知道吗?”
虽然戒指不戴给陌生人看就不能减少任何搭讪电话,但好歹他看见她戴着戒指就不会那么胃疼了。
“知道啦……”
“嗯,已经很晚了。睡吧。”
沈凌重新往被子里埋了埋。
几分钟后,她感到被角被掀开,御用的暖炉躺了进来。
沈凌很自然地挪过去,左嗅嗅右嗅嗅,寻找到枕脑袋的位置。
“今天不去洗澡吗,阿谨?”
“嗯,今天主要做的是搜寻工作,没有正面猎杀。”
而且今天实在太累了,身心俱疲。
“这样。”
只是搜寻工作的话,阿谨应该不是很辛苦,那今晚多聊几句吧?
“阿谨阿谨,你为什么这么纠结戒指?”
她摇脑袋的动作让薛先生睁开了沉重的眼皮:“明明无论如何我都是你的妻子呀,你总执着要那枚丑不拉几的小银环来证明什么呀?”
证明你和我的婚姻是确实存在的。
“证明我没疯啊。”
他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和帅气机智又伟大的凌凌不同,我是个很卑劣的胆小鬼。需要点什么东西证明,我才敢确信我得到了这么好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