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会越见醇厚,底蕴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显现。跟人一样。”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显单薄,更喜欢红茶,入口即是甘甜与回味无穷。”
于小山刚要接着说什么,熊阳在旁边插嘴道:“茶这个东西的所谓门道都是一些装孙子的人给吹出来的,其实哪种茶不是树叶子?以前农村都用这个当柴火?我一个月工资8000多,我觉得最好的饮料就是白开水,有钱我也不花在茶上,听说有的茶特别贵,甚至十几万一斤,有那钱不如用来买房子,十几万能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为天,你们说对不对?”
于小山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儿但没吱声。孟串此刻儿超级想拍死这个熊样儿,但顾及第一印象强撑着搂着,牙齿已经咬得咯咯作响,她抱歉而无奈地看着于小山。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TM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文学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管”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
第13章 这回真见了(2)
于小山这回真有点忍不住了,瞪着他刚要发作,孟串儿在旁边喊道:“你MB你能闭嘴吗?还吃不吃了?不吃现在就滚蛋!”一出口三个人归于可怕的平静。孟串儿心道:完,到底没装住,原形毕露了。于小山心道:这才是我从书里读出来的孟串儿。
熊阳楞了一下,然后无奈的说:“好好好,不说了,这家伙,聊会儿天都不行。”
接下来的气氛微妙而安静,一种尴尬的安静,于小山眼睛又开始无聊的看着草坪上那几批悠闲的马。熊阳盯着孟串儿,孟串儿扁着嘴,腮帮子气鼓鼓的。
幸亏这时服务员过来上菜,顷刻之间,酒和菜都上齐了。三瓶白酒都起开了,孟串儿冲熊阳吼道:“倒酒!”于小山自己拿起一瓶满了一杯,熊阳给孟串儿倒了半杯刚要停,孟串儿瞪了他一眼,他又继续倒满了,然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满杯。这个酒杯不是那种小白酒杯,而是跟喝水的杯子差不多的玻璃杯,倒满应该差不多能有三两酒左右。
孟串儿正襟危坐的端起酒杯说:“第一杯,敬《淡淡的忧伤》,干了。”说完跟于小山碰了一下杯,把杯里的酒一口干了,于小山也跟着干了,熊阳一看他俩都喝了,无奈又费劲的也跟着喝了。他喝完孟串儿一使眼色,赶紧又把酒满上了。
孟串儿说:“第二杯,敬《烟味至爱》,干了。”说完又干了。
第三杯孟串儿说:“第三杯,敬相遇。”
于小山没怎么费劲的跟她连干三杯,心想这丫头指定是故意的,憋着坏水呢。果然旁边的熊阳受不了了,捂着嘴都要吐了。
这就是孟串儿的目的,这个货刚刚说的几句话让她意识到让他坐到这里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原本以为谁也不用在意他,无视这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她跟于小山可以随意交流,但没想到这货是个搅屎棍子,能破坏你所有的气氛。
但孟串儿了解这货的酒量,上次在她家喝一瓶啤酒就脸红脖子粗的,走道都打晃。这一点东西没吃,就将近一斤白酒干下去,百分之百放倒他,只要是能让他闭嘴就行,要不然太他妈烦人了。于小山也看出来她的意思了,所以也不说话,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