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哪里见过这样姿容出众,优雅矜贵的男子,不由看晃了神,她觉出此人身份定不简单,忙不迭地摆手说:“哎呦,大人啊,我哪敢造谣天家啊,废太子妃的诏书已经告之天下,写得明明白白……”谢治正在驿站悠闲地喝茶,背后飞来一脚,将他踹的人仰马翻。能用这样快的速度令他猝不及防的,也就只有他的主子了。谢治踉踉跄跄站起身,扶着背,对上陆酩愠怒的眸子,打了个哆嗦,“殿、殿下。”“废太子妃的事为何不禀报?”陆酩向来喜怒不形于色,难得像今天这样将火气挂在脸上。谢治低下头回道:“先前皇后娘娘确实传了信给臣,殿下向来以公事为重,皇后娘娘嘱咐臣等回了奉镛再禀明。”加上殿下近日情绪不佳,谢治想着所幸不去触霉头,免得再殃及池鱼,没成想殿下还是知道了。谢治从袖中取出一份信,毕恭毕敬地呈上。陆酩一目十行读完了信,手里的薄纸被揉搓成一团,额上的青筋凸起,“太子妃人呢?”“诏书下的当天就回燕北了。”谢治回道。他忽然想起什么,面色犹犹豫豫,嗫嚅许久,最终还是开口,“太子妃走之前也传了封口信,殿下您听是不听……”“念。”陆酩沉着脸,冷冷吐出一个字。这次牧乔闹的着实过了,他倒要听听她能说些什么来求他。谢治清了清嗓子,一字不落地复述:“太子妃说殿下嫌她的字丑看不懂,那就只传口信便好。她祝殿下和沈姑娘百年好合。她与殿下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简简单单三句话。一句比一句刺耳。陆酩轻呵一声,藏在袖中的手捏紧成拳,漆黑狭长的眸子眯起,幽幽的瞳孔背后深不可测。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她好大的胆子!牧乔回到燕北,没有见到裴辞。他的小院紧闭。牧乔敲门,始终没有人应。她闻见小院里传出的淡淡药味,知道先生就在院中,只是不愿见她。牧乔不再打扰他。先生若想见她了,自然会见。之后的一连半月,牧乔都是在西郊草原上过的。秋季的野鹿最为肥美,鹿角、鹿皮和鹿血都能卖不少钱。牧野的军职俸禄,全都分给手下的将士和遗孀了。
而她从皇宫离开时,一件东西也没带走。阿翁一个人时还凑合,加上她以后,日子过得紧巴巴。牧乔从集市卖掉猎物,掂了掂手里的银袋子,这下够她和阿翁吃一个月的了。她慢悠悠晃荡回牧府。周围的行人皆捂着鼻子对她避而远之,投来嫌弃的目光,好好一个俊俏郎君,怎么这么邋遢。这也怪不了她,换了谁扒完鹿皮,滋一身血,再半个月没洗澡,也能沤得这么臭。没走到家门,牧乔就见远处一辆装饰繁复的马车在府门前停下。车帘被侍从掀开,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的眼前。陆酩的身形挺拔修长,绛紫锦衣华服衬得他高贵冷肃,散发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威压,在他身边的人好像自动矮了半截,皆对他俯首臣服。他的表情淡漠,踩着杌子走下马车,狭长的眸子睨着跪在他脚边的阿翁。牧乔眼睫微颤,原本勾笑的唇淡了下来。陆酩怎么会来燕北?牧乔银袋子收进袖中,转而取出獠牙鬼面,戴在脸上。她深吸一口气,大步流星向前,伸手挡住了要迈步进入牧府的男人。“——太子殿下留步。”陆酩的耳畔响起一道清朗少年音,他微垂眸,眼前出现一只手臂,玄色的窄袖绑着皮质护腕,白皙纤细的手指指缝掺着黑泥和干涸的血迹。陆酩蹙起眉,不动声色向后退一步,离远了些。他的眼皮掀起,看向拦路者,青面獠牙的鬼面具分外醒目。面前的少年一袭蓝色束袖衣袍,墨发高高束起,银质发饰缠绕其间,额前的碎发轻晃,黑面镂金革带紧扣衬得他的腰身Jing细有力,干练利落的打扮,透着一股恣意洒脱。只是他浑身上下无一处干净整洁,血渍斑斑,肩上还扛着一只生鹿腿,散发出难以忽视的腥臭。站在一旁的谢治干呕出声,跑到远处抱着柱子狂吐不止。若不是见到真人,陆酩都要忘了,那个受万民敬仰的牧将军,还未满双十,不过仍是个少年。牧野从会走路说话起,便跟着牧家的铁军出入战场,是尸山血河里养出的军事天才。“牧将军。”陆酩默默屏息,从容地和他打招呼,声音低缓徐徐。牧乔忍不住心头一颤,但很快恢复镇定,迂回逢源道:“牧某卸甲归田多年,早已不是什么将军。”陆酩垂眸细细打量眼前这个打猎归来的男人,面具遮住了他半张脸,只余一双眸子干净澄澈,倒好像真如他自己所说的,归隐田园,不问世事。陆酩倒也懒得去试探,他此行目的并非是牧野。“牧乔人呢?”他问。“死了。”牧乔面无表情回,她将跪在地上的阿翁扶起,让老人带着鹿腿先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