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把时间线往前拨。十二年前的孟家地窖里,杜夏已经揣着杜浪偷来的首饰嫁妆出逃两三天了,家珍还在照旧往窖子下面扔馒头。她还有农活要忙,没功夫怀柔,扔完就把顶上的门锁上,让人继续不见天日地待着。家珍年轻的时候也是烈性子,但性子可以慢慢磨细细磨。当她也只是儿媳妇,她婆婆的手段比这狠多了。如今她也成了婆婆,有样学样,信心十足要把杜夏磨成跟自己一样的好新娘。
不过家珍要照顾中风的丈夫。只要男人还在病床上躺着,女人就脱不开身,若不是那个所谓的民族志学者目的性极其强烈地来套话,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还要很久才会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个噩梦般的男人长什么样,他回头,看到为自己担忧的何筝,他才有了被斩首示众的想象。
家珍同意的还挺爽快,乡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体系,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求助公权力,穿制服的那帮子人若是真来了,村民们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个村子都戒备地凝聚成一边。农村人养儿防老如同积谷防饥,生存是第一要义,家珍如果还能生,肯定会再怀一个,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给她养老。
也让班上一个公安系统里的家长膈应,明明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还是被打发回村镇里念书。
所以,杜夏带杜浪转学去蓉城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记得,他们逃跑的匆忙,谁都没有将那根簪子拔出来。这件唯一的不知所踪的物证并没有让兄弟俩松口气,杜夏这三年也没再回过梁乡,也不跟老乡接触,就怕家珍找到他。
先发现死人的是慧珍。家珍是那一巴掌,慧珍就是来甜枣的,下地窖后没发现自己儿子,只见到家珍儿子的尸体。她吓得大叫,赶紧要爬上去,又失足摔了一跤,醒来以后就神经兮兮,闭口不谈都看见了什么,以至于家珍刚开始都没怀疑到他们头上,以为杜夏被杀人的劫走了。等两村的乡绅过来调解,让杜富贵把那包嫁妆还回去,杜富贵拿不出来,家珍才意识到这其中有鬼,可从杜富贵和慧珍那儿又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从杜浪下手。
没有人会关心梁乡来的兄弟俩手里有条人命,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程荣升的私生子里哪一个会名
当他从警车后窗看到何筝毫不犹豫地上了那辆迈巴赫,他眼前闪过何筝身上的那些伤,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总觉得何筝脑子好使,接话不带眨眼,他自己体验过才知道,原来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乱汹涌地往脑海里冒,多的要将他淹没,冲动到有一瞬间强烈的求死意志,只为了彻彻底底断绝两人相遇的可能性。
前,港岛国际机场内。
但她吃了没文化的亏,硬要把儿子土葬,结果墓碑所处的地方被大面积开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见踪影,当真死无全尸,更不可能再验尸,唯一称得上凶器的银簪子也是乡绅们当年推理出来的,那个血迹干涸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碍小地方的人道听途说,消息传着传着,不仅神乎其神,还变了味,没了死亡的忌讳,最广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纪六岁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犹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岁中年大汉,最后飞出一根银簪作致命一击,漂亮潇洒得跟画本里的侠客剑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镇里上高中,这个神秘玄乎的传闻也跟着他,男同学们要他放学后别走要挑战他,女同学们在课后偷偷谈论他,
他甚至觉得,哪怕是永远在那个地窖里苟且偷生,一辈子没出梁乡,没来过蓉城,都好过已经死过一次的何筝重新上那辆车。
小孩子是经不住吓唬的,家珍威胁说杜浪不把知道的吐出来,杜夏就是逃去天涯海角她也会把人找到,杜浪就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偷红布袋给杜夏路上当盘缠的是他,用簪子扎那人眼睛的是他,掐脖子的也是他。他没撒谎,就是把杜夏隐去了,家珍有什么就冲他来,别再去招惹他哥哥。
这可吓坏了杜富贵。乡绅们聚到一块儿再调解,杜富贵恳请把这事私下里了结,家珍那边绝后了,杜浪是他唯一的香火,要是有了案底可怎么办。
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乡后听说的。彼时城镇化对小农旧思维的冲击巨大,家珍心态就有了变化,要跟杜夏算旧账,还扬言要报案。
他直到那一刻才惊慌害怕。
能怎么办,这里是山村,男人不外出打工,全家的收成就只能指望祖宗留下的地。家珍的丈夫和儿子都是酒鬼,一喝起来就几天几夜不归,更不可能干活。家珍只就能自己下地,从早忙到晚,嫁过来又生了孩子的女人再不认命,到最后不都是这么活。她还指望着杜夏让她抱上孙子呢,杜夏总会想通的,等杜夏也当了婆婆,肯定也能好好调教儿媳,哪能想到这三五天扔下去的馒头,全都滚到了她儿子凉透的尸体边上。
而何筝上那辆车,又是要他生。
当杜夏接过港警递过来的申请书,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来的终于还是发生了的如释重负,单纯只是疑惑,毕竟十二年前,比起杜家,死了儿子的家珍反倒是是最拒绝报案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