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圆场说,酒也喝的差不多了,天业黑了,这时候赶去风景区还早,干脆去唱歌。
当我们真真实实的站在耀面前时,他竟有些害羞的手足无措了,这让老婆笑了,很大方的跟他握了手。
包厢不是很大,不过3个人进去还是显得很宽敞。
我暗骂他。
向他走过去,他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我们,因为之前我已告诉他可能就我一个人来。
老婆脸红了一下:「他想什么呢,就是吃个饭而已,你别让他想太多了。不过这小傢伙挺有意思,蛮老实。」
我问他。
期间,耀都不敢睁眼看老婆,只是偷偷的观察她,一旦老婆看向他,他立马眼神就会转过其他地方。
进了歌厅,灯光不再那么刺眼,黑暗或许会掩盖很多东西,同时,酒精的刺激会让人更加大胆,因为彼此碰杯的原因,耀跟老婆已经坐的很近了。
乘着音乐过门,我过去敬了耀一杯酒,乘着酒兴,我做出了一件让自己都有些感觉匪夷所思的事,我抓住耀的一隻手,举过老婆的头,放在了老婆的腰上。
(苹果手机使用
我告诉他,别想太多了,嫂子今天来只是陪他吃个饭。
因为这句话,我知道老婆对他印象不错,不过也就是不错而已,应该不会代表其他的。
走进去时,耀感叹说感觉进了迷宫。
我意外的看看老婆,赶紧答应下来。
在去吃饭的路上,耀偷偷告诉我,他没想到嫂子会来,有些紧张。
他说为了见我,让其他几个同学先去旅游区了,他单独留下来。
时,几次看见耀手已伸起来,似乎想去搂老婆,可刚举过头顶,又跟触电似地缩回来,装着举手枕着头。
「怎么没见你其他的同学?」
他理解的点点头。
谁知道耀立马接一句:他就喜欢比他大的,就算妈又怎么样。
我讪讪的笑了笑,也没解释什么。
老婆也没有异议,于是,3个人开始了下一个行程。
为了营造气氛,我又点了一支红酒。
我也没想其他的,免得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一切顺其自然吧。
我说别互拍马屁了,该喝酒的喝酒,该唱歌的唱歌。
火车站虽然人多,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耀,跟照片差不多,甚至还要帅些。
老婆没料到耀会这么大胆的回,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本因酒精的原意,有几分红的脸更红了。
也就几分钟路程,跟老婆不是太着急的走了过去。
吃饭的过程有些拘束,毕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而且是因为某些不足为外人道德原因见面,所以谈话间都有些小心翼翼,儘量避免触及一些敏感话题,以免彼此尴尬。
老婆的酒量一直比我好,看得出,耀的酒量也不算差,于是,开的那支红酒基本上就是他们两个在喝,很快一支红酒就喝完了,老婆跟耀的话也开始多起来,老婆甚至取笑耀说要在古时候,她都可以做耀的妈了,确实,她比耀大了快15岁。
耀立即同意,看得出他可捨不得走。
这个胆小鬼。
耀的声音不错,第一隻歌唱下来,老婆赞扬说简直就是张宇的翻版,不过我跟老婆的歌声也得到了耀的称赞。
在点东西时,我私下特意交代服务员,没什么事不用进来,需要什么我会在电脑裡点。
这反而让本有些绷紧的老婆放松下来,竟然主动提议为了给他接风,喝点酒。
轮到我点的伍佰「随风而去」
虽然没打算什么,不过在选KTV的时候我特意选了大富豪,因为那裡的格局,嘿嘿,有些七拐八拐,不熟悉的人第一次去估计连路都找不到,而在那裡我又特意选了一个最角落裡一般没什么人会走到那裡的包厢。
老婆却似乎发现了什么,狠狠的白了我一眼。
我看得出,耀几次都想做什么,可尚存的理智还是控制了他,毕竟老婆并没有表示什么。
怕他吃不惯当地的口味,我特地安排了一家西餐厅吃饭,在耀上洗手间的时候,老婆问我跟耀谈什么,我说耀没想到她会来,有些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