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只想“混”过去,当个撒手掌柜,同时寄希望于自己的孩子能在国际学校的熏陶下成为一个国际化人才,毕竟昂贵的学费让这所学校看起来很靠谱,就算不靠谱,昂贵的价格也能标榜自己的身份,以便在和外人提及自己孩子时吹上一句:“我们家孩子读的是XX国际学校!全英文教学!教材都是国外的!……我是绝对不会让我的孩子接受国内的填鸭式教育的,我要让他(或她)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但陈思全还是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慰藉,或者说,精神毒药。
陈思全很快遭到了孤立。同寝室室友和同班同学都爱嘲笑他,嘲笑渐渐成为讥讽,讥讽渐渐变成谩骂,口头上的谩骂最后变为肢体上的拳脚相加,毕竟这青春期的小兔崽子们需要各种不同的运动来发泄自己过剩的精力。混子老师和宿管们也不管陈思全遭受的欺凌,他们只是全然不知,而即使知道了,他们也不会在意,毕竟陈思全爸爸的社会地位在他们心中简直卑如蝼蚁。
陈思全在学校的日子终于好起来了,他成了只有他的“主人”欺负的人,当然,他也没像从前那么频
久而久之,似乎是连老天爷也开始同情陈思全的遭遇,那个男生终于对他没那么粗暴了,或许是他觉得自己已驯服了陈思全,而主人对自己的奴?或宠物也应尽到保护的务。总而言之,他不再讥讽或嘲笑陈思全,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小弟,一个忠心耿耿的奴仆。他走到哪里,陈思全就跟到哪里,只可惜他不骑马,不能让陈思全做到字面意上的牵马坠蹬。渐渐地,同学们或同寝室友也渐渐少了对陈思全的霸凌,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
陈思全自不顾这些,他乐在其中。
这是陈思全第一个喜欢上的男生。
相较之下,陈思全完全是个异类。陈思全向来习惯普通人的生活,从没过过有钱人的日子,毕竟他父亲的公司刚刚开始扩张,只能算个新贵。他浑身上下最贵的物件当属学校那几千块一套的校服;他的手机还是当年销量最好的板砖机型,连个触摸屏都没有;他甚至没用过平板电脑,也没有几千块一双的鞋子。
父母如此,这里的学生自然也是一纨绔子弟,吃穿用度多有不凡。和普通学校里的孩子一,这里的孩子也爱攀比,然而两者的攀比赛事不是同一级别的。这里的孩子不屑于比谁用的笔更贵,谁用的本子更好,又或是比手机、平板一类的电子产品——反正用的都是最新最贵的款。他们只爱“拼爹”,我爸爸或妈妈开的车有多好、住的房有多贵、开的公司有多大、当的官有多高、去度假时有多铺张浪费、过年过节给出去或者收进来的贿赂红包有多厚,诸如此类。
于是陈思全总是期待每天课程终了后回到寝室的时光。虽然每次总会被那个男生欺负,但他乐在其中,盼望与他能多些肌肤上的亲近。陈思全还开始主动讨好他,虽然开始时是被迫服从,但他还是开始主动他打水、擦鞋、洗袜子,或是他写作业等等。于是,每当有人看到陈思全在他做事时,他们总会嘲笑陈思全,说他是他的奴?。
要说陈思全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欺负甚至霸凌自己的人,他也说不上来,或许纯粹是因为对方长得阳光帅气,或许是因为他经常与自己有身体接触,或许是因为他经常只穿一条内裤在寝室里显摆他的“好身材”,总而言之,他喜欢他。
关于陈思全是从何时开始喜欢男生的,这一点很难考证。之前被父亲公司里的小伙子照顾的时候,陈思全对他只是像兄长一去依靠,谈不上情窦初开的喜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自从六年级开始发育以来,陈思全渐渐喜欢上欣赏男生的裸体。他爱在更衣室或厕所里偷瞄别的同龄或稍微大一点的男生,也开始在网上搜索一些运动男生或肌肉男的图片供自己观赏。然而他没有喜欢过某一个具体的人。这还是第一个。
但是,就算你喜欢一个人,他也不会因此对你感恩怀德。
然而即使这,陈思全还是喜欢上了他。
而孩子们对异类向来是最残忍的。
和其他同寝室的室友一,这个男生也爱欺负陈思全,但相较于其他人言语上的讥讽,他更爱对陈思全进行肢体上的霸凌。当陈思全在寝室里看书时,他经常走到他背后,直接给陈思全的后脑勺上来一巴掌,打得陈思全眼冒金星,只能硬忍一声不吭;当他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常把陈思全推搡到墙角,然后用双手双脚把他紧紧制在墙上,按得陈思全疼痛难忍,直到他大声喊疼时才松开;但他更多的只是在自己?聊的时候,将陈思全摁在桌子、椅子、地板、床上,或随便什么地方,然后单脚跪压在陈思全背上,同时拽他的一只手,像个摔跤手似地把他压在身下,即使陈思全疼的求饶也不松手,只有当他自己玩开心了,才会放过身下那可怜的男孩。
他喜欢上了同寝室的一个男生。这个男生长得很高,很帅,刚满14岁就有近一米八的个子,比陈思全要高整整一个头,兴许是因为比同龄人发育的快些;脸上早是一副成熟大男孩的模,但依旧透稚气,显得格外帅气阳光;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身材还是瘦瘦的,好在还有些结实的小肌肉。